容恺凑过来看,被我一脚踹开,然后我坐到花花对面,逐字逐句认真地阅读,就好像在面对面地听对方讲话。
冯一路:
我是哑巴,可我有手有脚,能干活能吃饭,不需要任何人的可怜,哪怕你是好心。你没来之前,我在这里过得很好,你来之后,我也不觉得我哪里比以前差了,我不知道你怎么忽然抽风了,非要请我吃小炒,可能你钱多得花不完,但我告诉你,我不缺你那点吃的,我瘦是因为我天生就这样,你要觉得这是消化吸收不好也行,你真钱多烧得慌可以拿去孝敬管教。之前你问我家里还有人吗,我现在告诉你,我家里有人,有爹有妈有姐姐有弟弟,但妈不是我亲妈,姐姐弟弟也是半亲不亲的,我十五岁离家出走,再没和家里联系过,十七岁就捅过人,但那时候运气好,没被抓,我知道金大福恨我,你可以告诉他,那是他活该,如果他不混道上,不明明没胆子还要装,像个真正的怂包一样打工过日子,他就不会遇见我,也不会被我带进来。我能记住你想要知道的就这些,如果还有不全的,你可以随时问我,但希望我回答完之后你就不要再来烦我,尤其是吃饭的时候。最后我再说一遍,我不需要你的同情和可怜,哪怕那是好心,而且我也不觉得那是好心。
第17章
冯一路,还整个冒号,刚看见的时候我想乐,因为这么规矩的格式实在和花花那个不良少年的样子很反差。但读着读着,我就把前面这茬儿忘了,耳边仿佛真有一个小崽子的声音在一字一句说着这些话,说着我不需要你可怜,我不需要你假好心,我什么什么都不需要,我很好,我真的很好……
倔强的,让你心疼。
但我不能表现出来,越是心疼越要装得不在乎。
刚刚花花写字的时候我想明白一件事,为什么全监狱花花只愿意跟周铖进行一些简单的交流?因为周铖不会另眼看他。没有我这种紧迫盯人似的特殊关爱,没有小疯子一口一个哑巴的提醒,更没有其他犯人的嘲笑和鄙视,周铖对待他就和对待这监狱里的所有人一样,沉静,淡然,偶尔微笑,没有远近亲疏,更不存在跌宕起伏。
我想花花要的就是这个,让别人把他当做普通人看待。虽然我个人觉得周铖的一视同仁只不过是因为他谁都不在乎,别说放在心上,放在眼里的都少之又少。如果任何人在他眼里都是一颗大白菜,那么会说话与不会说话其实没有什么差别。
把花花的信纸折好,揣进兜里,就好像这是小姑娘给我的情书,拿过一张新的纸,抽走花花手里的笔,我也礼尚往来。我的字算不上玉树临风,但好赖小时候也被逼练过好几个假期,于是写起来还是有模有样的,不过我没准备像花花学习写论文,所以没一分钟就把我要说的话写好了。
起初花花愣愣的,不知道我要做什么,直到我把纸递到他面前。
[就当我假好心,钱多烧得慌,我还就相中你了。你爱高兴不高兴,反正我乐意,有钱难买爷乐意。]
唉,我这辈子都当不了周铖,只能做贱兮兮的冯一路啊。
意料之中的,信纸被人扯了过去,力量之大,动作之粗暴,直接让可怜的小东西分了家。我叹口气,丢掉手里空白的三分之一,然后好整以暇地看着花花在抢过去的三分之二上奋笔疾书。
我凑过去定睛一看,得,这回连称呼和冒号都省了——
[你干嘛也跟着写字!你在嘲笑我?????????????]
因为愤怒而无比激动的娃儿一连写了十多个问号,那真是情到深处力透纸背。
我黑线,一把夺过笔和纸夺,紧接着问号后面写——
[你有被害妄想症吧!我就是觉得跟你说话没用,写字最有冲击力!!!!!]
这回花花不再和我来文的,直接把纸撕成天女散花。我只分神欣赏了几秒,领子就被人提了起来,没来得及回身,整个人呈自由飞翔状被甩了出去。
咣当!
这回不只老腰,整个后背都没能幸免,结结实实撞到了铁架床的一角立柱上。
可怜正坐在那张床下铺看热闹的小疯子嗷一嗓子嚎得撕心裂肺:“我操你俩打架前敢不敢给个信号——”
我龇牙咧嘴地从地上爬起来,其实心里特想同意该提案,但实在拉不下这个脸。虽说花花力气比我预想中大得多,可是但凡刚才有哪怕一丁点儿防备我都不能让人甩出去,于是这会儿我只希望大家无视我忽视我最好把我忘掉这样我就不用找个地缝钻进去……
“冯一路你到底跟哑巴说啥了,瞧把他气的!”
我真想整死小疯子!
花花没再动手,或许是刚刚那一下已经发泄了诸多怨气,现在他只是冷冷地站在原地看着我,漆黑的眸子不再像往常那样什么都没有,相反,正因为有了太多的东西,愤怒,焦躁,或者其他什么,剧烈地混杂到一起,于是依然辨不明他到底什么情绪。
“不打了?”我恨恨地嘟囔,“不打我就拍土了,要不然等会儿还得拍第二次,费劲。”
话虽然这么问,但实际上我已经开始拍身上的土了,哪成想花花忽然大踏步朝我走来,我瞪大眼睛,心说操他娘的不是没完没了了吧。
事实证明我不该以小人之心度花花之腹——人家越过我,翻身上床。
衣角忽然被人扯两下,我低头,看见小疯子一脸纯真:“刚刚那一下就够他被扣分的,你可以报告管教,我帮你作证。”
我先是嘴角抽,继而大有整个人抽搐的趋势:“你不煽风点火能死啊!”
经过这么一闹,我算是把脸丢尽了,于是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特消停,不再紧迫盯人,也不再有的没的兜售我廉价的爱心。廉价这词儿是小疯子送的,他说人家不乐意要你还硬给,多不值钱。
我不是M,被人打了左脸,还要把右脸贴过去。好吧,其实右脸我也送了,然后又挨打了,于是我终于发誓,不能让悲剧再循环。
其实仔细想想,很多事情真没必要非得做到什么地步。就算花花可怜,招人疼,事实上也很遭人恨,但他跟我非亲非故,我揽这事儿干啥?脑残就说我呢。
想明白之后我整个人也轻松多了,该吃吃该睡睡,偶尔还会做个春梦。
可老天爷好像见不得子民们悠哉,就在我几乎要成功把花花抛到脑后时,它非要把他再拎出来,拎到我的面前,而且比之前的任何一次都要惨烈。
那是个周六上午,我们照例被驱赶出来放风。刚刚下过雨的天很清,却异常闷热,这种带着水汽的闷热比大太阳天还要人命,别说打篮球,我就是看着他们打篮球都脑袋疼,于是漫山遍野的找犄角旮旯,哪里阴凉往哪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