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此时的程晓并没有发现,他的戒心在加重。在经历了这么多事之后,他终于学会了警惕身边的人。
五爷拍了拍程晓肩膀,颇有感慨的朝前走去:“那僵尸身份特殊,欧阳家肯定会好好利用。你不是一直想知道他的身份吗?刚巧我知道一些。”五爷见程晓下意识的换了个方向朝前走,立刻笑眯眯的对着身后的人挥挥手,跟在程晓后面,“他是大秦帝国的一代名将,和大名鼎鼎的蒙恬关系匪浅。具体为什么被历史抹去了痕迹,我也不是很清楚。我只是从他的墓葬条件推测,送他入殓的是一个身份贵重、和他关系极为密切的人。秦朝的政局,你学历史的也知道。李斯和蒙恬一直支持扶苏做太子,蒙恬的亲信,肯定也是扶苏的人。而这个僵尸死的时候,胡亥只有十几岁,没有权柄,没有亲信。那么排除争位谋杀,剩下的就是扶苏一派的内部争斗,或者……长生药。”
程晓看了眼五爷,很明确的表示出自己的怀疑。
五爷继续道:“萧县的那座墓暗藏玄机。除了始皇帝和扶苏,我想不出还有其他人会去建造。一则是权力、财力,非皇家人不足以承担;二则是有无必要。萧让这个武将,不管有无战功,他都不太可能获此殊荣。除非他对于始皇、对于扶苏,有特别的用处或者不一样的关系。”
程晓想起大巴对阿树说过【别告诉老子秦朝都是这么伺候自家公子的】,悄悄回头看了一眼身后默不作声的大巴,心中一跳,强自按耐着道:“你知道的倒是挺清楚。”
“清不清楚,反正你也不信。”五爷乐呵呵的接口。
“嗯,不全信。不过你说的挺有道理。”程晓现在有点好奇这个五爷的真实身份了,“找到皇陵之后,你要做什么?别告诉我你也要用阿……萧让献祭。”差点叫出阿树的名字,程晓及时改口。
“我说过不会害人。”五爷状似无奈的摇了摇头,“和欧阳家比起来,我还真算不上恶人。知道献祭的过程不?整个献祭过程祭品都要保持清醒、在忍受凌迟之刑的同时,还要忍受灵魂剥离的痛苦。没办法,谁让萧让是不死人,不这样做他不会死。”
“你和欧阳扶临他们一样会法术。”程晓很肯定的下结论。
“会一点,不多。”五爷笑了,“秦始皇陵里面有个可怕的东西,没点儿能耐我怎么敢去。”
“为什么要找秦始皇陵?”
“研究。”五爷回答的斩钉截铁,“我是学者,做了一辈子研究才发现秦始皇陵的蛛丝马迹,后来遇到欧阳家的人,偶然之下发现他们家族秘密。”
程晓隐隐觉得对方在把他绕进一个更大的迷雾之中。不过他还有更重要的事儿要问。
“我更想听听你对[我身上发生的事儿]有什么看法。”程晓顺着心中的声音选择方向,回头看向身后的众多大汉。
五爷挥了挥手,上前两个大汉开路。这是一条没有被曝光过的原始山林,繁茂的大树枝叶堵在前进的方向,脚下厚厚的苔藓与落叶在众人脚下发生咯吱咯吱的声响。
“你命盘逆转、应劫于身,他们找上你也是正常。你自己也知道这所有的事都是别人在算计你。”五爷随手弹出一抹流光,一条色彩斑斓的细蛇摔在了地上,“很抱歉,我也不知道幕后主使人是谁,所以你问我也没用。”
程晓见那蛇只是被定住,并没有死掉,不由多看了五爷两眼。
“是不是欧阳家做的?”程晓询问。
五爷笑了:“当然不是。”
“我以为你会说是。”程晓也笑,他现在的脑袋可比以前的灵光多了。
“有些事儿他们不想让你知道。”
“嗯,就像叛逆期的孩子,越是阻止,越是想知道。”程晓深吸一口气,缓声道,“欧阳家为什么要献祭,要祭的是谁,阿树以什么样的身份作为祭品,为什么有人要他生、又有人要他死?我知道你不可能全部回答我,但不影响大局的话,可以适量告诉我一些。”顿住脚步,程晓表情第一次这样认真,“你告诉我,我教你如何破阵。”
五爷闻言,眯着眼睛看了四周一圈。刚才还透出一丝丝光线的密林,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缕缕的暗紫色雾气,看起来颇为诡异。
“你确定我能在毒雾弥漫之前讲得完?”五爷笑得更和善,看着程晓的目光也带了一丝欣赏,“其实没有这个毒阵,我也会告诉你我知道的一切。”
第72章:水洞
五爷说的不是玩笑话。
“在中国的神话传说中,女娲是上古大神。她人首蛇身,捏土造人,后来为补青天而死。女娲有两大护法,一为腾蛇一为白矖。一雄一雌。你应该也听说过,女娲补天的时候腾蛇与白矖以身侍主追随女娲而去。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腾蛇如何了我并不知道,但白矖还活着是事实。因为这山里,就藏着那个活了万年不止的白矖护法。”
五爷随手挥退聚来的毒雾,这样可怕的实力令程晓心中一惊,一下子明白了对方的力量并不是自己能抗衡的。
示意前面的大汉继续开路,五爷边走边道:“欧阳家在数千年前为了取得不死药,和不死国中的腾蛇起了冲突。对了,我忘记说,女娲补天之后,腾蛇和白矖一同隐迹于大荒之中,神族虽然感念女娲的功德,但是对于腾蛇和白矖也没有特意让其返回神界,说是封了神位,其实啥也没捞着。这之后不知道过了万年还是千年,才有了欧阳家取不死药被拒的事儿。”
“说起欧阳家,你也能猜到一两分。姬姓蒙氏是他们真正的姓氏,后期为了躲避各方仇杀才改名换姓。自古到今,想要不死药的人有很多,其中最有可能得到的肯定是那些帝王,毕竟他们才是那时候最有权势和财力的人。而姬姓蒙氏所效力的对象,肯定就不用我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