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镖师实录 下——尘夜【完结】(22)

2019-06-13  作者|标签:尘夜

第80章:CASE04-16ABO

晴空万里,陆蓥一正在专门开辟的会议室里一边写白板,一边给他的员工们做培训。

“这起案子的切入点有两个,第一是案发现场不寻常的室内环境,第二是事主三人之间的感情纠葛。”陆蓥一拿着白板笔在纸上画了两个圈,在第一个圈内写下环境,第二个圈内写下感情,“现在谁可以告诉我,当时环境中有什么是值得注意的。”

房立文举手:“温度、密闭的空间、跳闸。”

“很好。”陆蓥一在第一个圈下面分别写下了这三行字,“温度密闭的空间。当天的气温虽然很低,但并没有到需要开空调的时候,且事主三人当时正在房内吃火锅,室内温度应该是比较高的,结果他们不但没有开窗通风,反而紧闭门窗,还把空调开到了最高制热温度,这显然不合常理。既然不合常理,就可以推测出这是凶手的布置之一。”

“其二,电路跳闸。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断电保护装置会启动?第一,电器负荷太大,导致保险丝无法承受;第二,老旧的电器装置由于短路,导致一瞬间产生强大电流冲击,为了避免电源损坏,引发火灾,断电保护装置启动;第三,人为。事主三人住的套房位于高档小区,各方面设备都是极好的,何况当时他们并没有开动除了空调以外的任何大功率电器,因此一、二两条都不成立,那么只可能归因于第三点,所以说,这是凶手的布置之二。”

赵远举手:“还有第三点值得注意。”

陆蓥一伸手一点:“你说。”

赵远便跟课堂上回答问题的好学生一样说道:“3号事主为什么倒在2号事主的房间里而不是其他任何地方?如果2号事主的房间是在楼梯口第一间或者挨着阳台,那么3号事主还有可能因为慌不择路或是想要呼救进入这间房间,但2号事主的房间根本不具备以上两个进入要素,且考虑到2号事主可能是凶手,那么3号事主应该是很忌讳进入他的房间才是,也就是说……”

“也就是说3号事主倒在2号事主的房间里是有原因的。”里奥一面任李烟烟给他在那头金发上编小辫子,一面说道。

注意到陆蓥一在看他们俩,李烟烟轻轻一笑,开口道:“我再追加一点吧,寻找这件案子的真凶,还需要注意案件性质的判定,也就是说凶手布置现场究竟是为了什么。”

“哦?”陆蓥一说,“说来听听。”

李烟烟一边给里奥编辫子一边说:“这件案子根据大老板你的现场勘查情况来看,很大程度上已经排除了外人作案的可能性,换言之,这起案子的凶手必然存在三位事主之间。这样一来,接下去要做的就是判断这起案子究竟是属于事先周密布置的谋杀案,还是一时冲动引发的意外杀人案,这两种性质案件的最终结果虽然都是杀人,但是对于我们判断凶手是谁会造成不同的影响。”

陆蓥一说:“那么你认为呢?”

李烟烟熟练地用一根皮绳给里奥的麻花辫扎了尾部,顺便系上了一根粉红色的绸带,绑了个漂亮的蝴蝶结,然后才道:“是冲动杀人案,凶手毫无疑问是3号事主。”

李景书说:“从少爷最开始提出的两点来看,现场是经过精心布置的,从2号事主被怀疑为凶手来看,显然也是经过凶手的精心设计的,为什么你会认为这是一起冲动杀人案?”

“因为手法很粗糙。”李烟烟说,“依照凶手在现场的布置来看,他是一个比较聪明的智慧型罪犯,如果2号事主才是真凶,他不可能布置一个将自己置于不利境地的现场,所以从一开始,我优先考虑的就是3号事主为真凶的假设。假如,3号事主为真凶,想要杀死1号事主后再设计嫁祸给2号事主,那么他应当在确认1号事主确实死亡之后再进行从容布置,然而凶手虽然选择了对现场进行布置,但是对于最重要的1号事主的存亡状况却根本没有进行校验,或者说他似乎是想要让1号事主活下去的,这显然是不合逻辑的。此外,我提醒你们注意当晚的聚餐其实是一场突发事件,是3号事主事先没有预料到的,聚餐的提出者是1号事主,原因则在于你们俩的突然到访。你们突然遇见了1号事主并告诉了他2、3两位事主委托调查的事,也就是说,凶手对晚上的事是根本没有预料到的,如此一来,也就不可能提前做出周密布置。所以说,1号事主受伤很可能是一个意外事件,而这起意外事件导致3号事主乱了手脚,他慌里慌张地布置现场其实并不是为了掩盖自己的凶手身份,虽然这个布置的确能够达到这个效果,但是只要碰到像两位老板这么厉害的人,这种布置根本是不堪一击的。”李烟烟不动声色地给两位老板拍了个马屁,听得赵远顿时露出了敬佩的神色,但是房立文和里奥就根本没有get到这个点。

陆蓥一笑笑:“说下去。”

李烟烟说:“3号事主的目的只有一个,在一段时间内嫁祸给2号事主。”

“可是只要1号事主醒了,这个嫁祸不就不成立了吗?”里奥问。

“没错。”李烟烟说,“其实这就是……另一种程度的‘恶作剧’吧,他认为自己这次一定会死,所以想在死之前再恶心一下2号事主,也给1号事主再次提个醒。”

房立文翻看着手里的材料说:“我看了1号事主的验伤情况,他的双手掌上存在且仅存在着深度接近4mm的割痕一道,割痕周围缺少通常会有的因为挣扎造成的反复划割痕迹,再结合现场血液溅射痕的形态来看,可以基本构建出这样的场景——凶手因为某种原因拔刀捅向3号事主,但却被1号事主用自己的身体拦住了。1号事主像这样双手握住刀刃,制住了凶手的行动,在这过程中,1号事主被凶手一路推着倒退,撞到了障碍物,停了下来。此时1号事主应该并未受到重创并且已经能够掌握住刀具,但是1号事主却并没有趁此机会夺走凶手的刀,不然我们就能在那柄刀具的刀柄上找到1号事主的指纹。1号事主被捅伤了,但是尚有余力反抗,然而不知道为什么,1号事主并没有反抗,反而就着凶手握刀的姿势冲着自己再度狠狠捅了自己一刀,之后倒地,这样便形成了两处血迹溅射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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