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医生开玩笑似的说:“大概是一具充满上进心的骷髅,觉得穿衣服太菜了所以要穿铠甲,立刻从白骨骷髅进化为铠甲骷髅,变成精英怪了,然后就叛逆了。”
苏和:“……”
齐乐人:“……”
齐乐人靠在楼梯的扶手上若有所思:“你们说,这个甲胄里的骷髅会不会就是男主人约翰?”
苏和含笑点了点头:“你的想法和我不谋而合。设想一下疯夫人到处杀人的时候,男主人约翰可能因为恐惧躲进了甲胄里,结果疯夫人找不到他放火烧了古堡,他来不及逃生就被烧死了,所以变成了这样的怪物。甲胄这种装饰品从象征意义上来说应该代表着男性,也有力量和权力的意味在,所以我更倾向于这个活动甲胄是男主人的意志。这样的话它和猎犬发生冲突也可以理解了,因为猎犬雷德蒙守护着疯夫人。”
吕医生啧啧了两声:“看来这对夫妻还是反目成仇了啊。”
“这恐怕是必然的。”苏和叹气道。
“为什么?”齐乐人问。
“其实从名字上就看得出来。约翰写给弗莱舍尔医生的信上有他的签名,他叫约翰·塞巴斯蒂安·沃尔夫,莎拉夫人的全名刚才被罗雪怡报了出来,叫做莎拉·冯·沃尔夫。这位莎拉夫人的姓氏里有个‘冯’(VON),在德国这是贵族出身的标志,如果约翰先生是个贵族,他在签名的时候就绝对不会漏掉这个字眼,所以他很可能不是贵族出身,这个任务里也从来没提过他到底是什么爵位,相反,这位莎拉夫人却一定是个大贵族。”苏和抽丝剥茧地分析着,“约翰的日记里提到过她来到这里后不想住在租界区,而是建了一座城堡,这座城堡是她的出钱的,她应当是位非常富有的女士,继承了不少财产。”
“哇塞,屌丝泡上白富美的励志故事,可惜白富美有精神病。”吕医生顿时八卦了起来,阴谋论十足地猜测道,“他早知道莎拉夫人有家族遗传精神病,但还是娶她,这要不是真爱就是为了钱了。千里迢迢来战乱时的中国经商,难不成是为了掩人耳目,好在这里谋财害命得到遗产?”
“不排除这个可能。”苏和说道,“如果莎拉夫人没有家族遗传的精神病,恐怕她的家族也不会轻易答应这桩婚事。”
齐乐人不禁回想起地下室中疯夫人那疯狂的举止和呐喊。
平台上的墙面上还遗留着铜质的画框,在这个雷雨的夜晚里一次次被闪电照亮,他记得里世界的这副画像上,她抱着爱犬,偎依着自己英俊儒雅的丈夫,笑容里满满的都是幸福,而她的丈夫也温柔地看着她,深情款款、满目柔情。
那是一段回不去的美好时光,见证他们曾经彼此相爱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