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是那句话,简柯柯头也不回走了,他哪有什么律师,那话不过是一场面话,朗大哥愿意帮他也是看哥哥的面子,他有什么能耐呢,如果不是哥哥在他的背后,今天这个人还可能来找他吗?在他受苦受难那几年,谁来问过他一声,那时谁会用询问的语气来跟他讲话。
就耽误一会儿好吗?高高在上的男人怎么会喜欢一个小偷……呵呵,前后好可笑的态度,简柯柯的眼泪在转身时就已经流下来,他们已经成功提醒他想起那团污点,黑色的怎么也擦不掉,如果没了哥哥,就是他自已站在那里,估计连路边的小狗都不会咬他这身排骨,大概只能等着发烂变臭。
可是简柯柯知道,如果他自暴自弃,因为那团污点而放弃尊严,放弃他整个人生,破罐子破摔的话,哥哥才真的不会看他一眼,哥哥他们一家人都不喜欢随便就说反正都这样了,就继续这样呗……那一大家子可爱的人不像普通人很看重结果,哥哥他们更看重过程的体验与学习。
简柯柯自己清楚,就是那点不放弃,不愿意在泥泞里泡烂的小骨气,让哥哥另眼看待,不然哥哥那样神般存在的人物,怎么会看得上他,当初被哥哥捡回家,他知道哥哥姐姐不过是好心,感情,是相处后才慢慢产生的,因为他记得,哥哥说,只做他的小可爱吧。
只做自己,只做哥哥的小可爱,不轻易放弃任何事,不轻易就在过程没体验前就说结果不行,不管爱上的那个男人站在多么高的山巅,他永不放弃的攀登,总有一天他也可以站在哥哥站过的位置看风景,或许那时的哥哥已经站得更高,可是,努力就会有同等的机会,不努力,距离只会越拉越远。
抹去自己脸上的两行泪,简柯柯仰头对着蓝天深呼吸,然后裂开嘴巴露出笑容,慢慢让笑容的弧度变大,想到还在酒店里懒懒散散的哥哥,柯柯开始小跑起来,他的哥哥,他的男人,他的航标灯,正在前方等他,过去都可以抛开了,他要不带包袱去努力追着哥哥的脚步。
而且,现在哥哥有他后,变懒了,好多事都推给他做,这算不算一种另类的依赖,简柯柯真正的笑起来,小跑路过一家新开的蛋糕店,他突然想起小聿叔叔的店,想起那些好吃又甜而不腻的甜点,管不住好奇心和馋虫,柯柯小心跨进店里。
惊喜地用捡到的十块钱买到一小块蛋糕,很小一块,可能一口就能吃掉,但果香很浓,还有厚厚的果酱,简柯柯更开心了,提着小小纸盒往酒店里走,他想回去让哥哥吃,就算哥哥不喜欢蛋糕这些东西,那他到时再解决掉然后吻哥哥,一起分享,呵呵。
几乎是才出酒店的电梯大门,简柯柯就听到他和哥哥住的房间里传出哭声,虽然奇怪,但柯柯还是推门进去,看清屋里的人后愣了一下,但马上就看到哥哥在酒水吧台前拿着一瓶白兰地准备倒入酒杯,柯柯马上就想到,哥哥又是空腹喝酒,不管是饮还是品,反正对胃都不好。
果然哥哥老是忘记这些坏习惯对健康有影响,好吧,他替哥哥记着,谁让他是哥哥的小管家呢,脑子里才转了个念头,嘴巴已经先有自己的意识开始叨叨,简柯柯一个箭步上前就夺走哥哥手中的酒杯,顺便把自己买的小小蛋糕从纸盒里拿出来塞到哥哥手里,塞上酒瓶的瓶塞放回酒水柜,然后,他有时间来看看这两人是干嘛来了。
第102节 颇有气势
闻人展挑挑眉把手中的小玩意儿搁下,复又把简柯柯放回酒水柜的白兰地拿下来,拨开瓶塞子时,端着空酒杯的手竖起了小指,指指仍然在哭闹着的中年女人,紫黑眼眸对上湛蓝清澈,里面的意思很清楚,这是小不点该去面对解决的事,他只管在旁边看着就行,随后闻人展将蜜色酒液倒入杯中,懒懒的倚在吧台上。
一脚蹬在地上显得笔直且长,另一条腿稍屈踩在椅蹬上,身体微倾斜,敞开的丝织衬衫往身体两边滑落,露出结实的胸膛和平坦的腹部,随着闻人展平缓的呼吸能看到隐隐八块肌理,黑色长裤的裤腰也只是松松卡在脖骨处,与优雅姿态不太符合的慵懒动作,却出奇的迷人并带着无与伦比的魅力。
“啊……哥哥,这是我的……”
简柯柯叫了一声,也不管还有没有别人在场,他直接扑到那充满极度诱惑的怀里,企图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外露的春光,赶紧伸手把闻人展滑落身体两旁的衬衫拉拢,再将水晶扣一粒粒扣上,嘟着小嘴的表情像别人欠了他几百万。
“噗……”
闻人展乐了轻笑一声,抬手揉揉怀中小猫的金色软发,用没拿酒杯的手搂了他小腰,亲昵地将自己俊颜靠过去,俯下头在简柯柯耳际轻问:“你的!嗯……那什么是哥哥的?!”
“全部都是哥哥的,从里到外从上到下都是……”
简柯柯笑得超甜,答案不用想也是刻在骨子里头的,这根本不用问,身体是哥哥的,自己也不能碰,灵魂是哥哥的,每丝每缕都刻画着哥哥的名字,感情是哥哥的,每个细胞核每一次心跳,全都是哥哥呼吸的频率,所以答案是从本能回答的,嘴巴只不过是顺着本能讲出来,又快又标准的答案,他保证哥哥会相当满意。
这不是简柯柯自大太瞧得上自己,而是相处了好几年,他一直用心在了解哥哥这个人,迷人的英俊的,优雅的从容的,温柔的精致的,这些都是一层迷惑的表相,虽然是真的,但最真实的哥哥其实很霸道,独占欲超强,是那种很有掌控欲的男人,只有对着他在意的人时,独占欲才会被保护欲及疼爱欲替代。
所以就算看透哥哥优雅外衣下的强势,柯柯对此仍然迷恋,他总是喜孜孜的认为,如果哥哥不喜欢他,根本不需要对他有掌控欲或占有欲,简柯柯感觉闻人这个姓,应该就代表着霸道和强势,任何一个可能谦虚无害的闻人家人,都有着这样的本性,一如温婉可人的颜姐姐,一如可爱活泼的伊儿。
这种强势不是一种控制,也不是变相的干涉,而是一种气场上的需要,由内自外散发的气势,但因为这种气势太过具有攻击性,在面对外人时,就必须以大众能适应或喜欢的方式出现,哥哥只不过是用他温柔的纱衣遮住了那层磅礴,于是有了一个大众眼中向往的王子样。
很多事情上哥哥不会管他怎么做,因为方向是哥哥定下的方向,但到有可能偏离原方向的时候,简柯柯知道自己的想法永远只能臣服在哥哥的强势下,就比如上大学前的事,学校推荐他去哈佛,自己不想去,哥哥强势地就作了不会让他反感的决定,他的抗议无效,最后还是只有乖乖去考试,虽然并没有成功,但起码拼了全力去用过功的。
所以简柯柯是清楚明白的,什么时候可以任性,这个任性是以不偏离哥哥所定方向为基础的,什么时候可以撒野,这个撒野也是在哥哥放开的尺度里,反正怎么都在哥哥画出的圆里面蹦达,要是硬要跳出那个大圆,也就跳掉了哥哥的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