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高手王叶]浪费+番外 作者:庆秋月【完结】(2)

2019-06-13  作者|标签:庆秋月

放飞自我的产物,画风清奇的“小甜饼”,大概是一部倒着写的文。

CP:王杰希X叶修

正文建议直接看十一章,那里面的内容是修改过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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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1

  其实那天,我开的是隐身模式。

  你撤回的那句话,我是看到了的。

  ——

  夏季的阆中市总是很热的,偶尔一丝凉风已是不可多得的奢侈物,就算是到傍晚了也不回凉,嘉陵江在闷热的空气中缓缓流淌,映照着漆黑的夜空,点上星星灯火,绿杨在荡漾微波中摇曳。

  叶修隔着一段宽大干净的公路远远看着那道江流,向前缓步走着,手中还牵着一条边境牧羊犬。这条狗很听话,虽是一条需要极大运动量的边牧,却不跑不跳,只乖乖地在后面跟着越走越慢的主人,毫无怨言,看起来乖顺极了。

  灯下路上,一个衣冠楚楚神情慵懒的青年,一条温和顺从颜值颇高的边牧,纷纷引来了路人的注意力,回头率蹭蹭地往上涨,却没人把他和当年那位荣耀大神联系在一起。

  离他退役也不过过去了将近八年的时间,但由于鲜少曝光,退役后带了三年世邀赛国家队便渺无音讯,已经有很多人都快忘记这位大神是长什么样的了。即使是老粉,在路上见到和以前完全不一样的他,即使是认出来了,都会怀疑自己的眼神。

  叶修抹了把头上的汗,撩了撩额发,把它撇到一边,拐个弯就进了阆中古城。

  他走在形形□□古色古香的建筑物中,四处张望着,想找到记忆中那家冰粉凉面店,绕了半天路才走到那家店门口。

  他其实并不是喜欢吃这家的冰粉凉面什么的,坦白来说,时间隔得太久,当初吃的什锦冰粉是什么味、里面有哪些水果他都记不清楚了,只是第一次来这座城市,偶然间逛进来的时候,别人请客让他吃的就是这家店里的冰粉罢了。

  换句话说,在这座陌生的古城中,他唯一有印象的、比较熟悉的就是这个了。

  当然,也亏得叶修的记x_ing向来都极好,他愣是凭着自己多年前似是而非的记忆,循着以前走过的路摸索着找到了那家店。

  他甚至还通过常年打游戏积累下来的经验,琢磨透了其中的建筑排列,走了条近路过来,可惜的是,他没想到那里的路被堵住了,无可奈何之下又得绕回去,重走一遍。

  叶修站在店前打量了一下,又退回几步看了看周围的店面。

  确实是有很多不一样了。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这家店几年前的桌椅还是用木头做的,古色古香,还有一个特色就是桌子有些矮。

  他和带他来这里的王杰希坐不惯那么高的椅子和那么矮的桌子,弯下腰吃喝总觉得不舒服,而他又不喜欢拿起包着塑料袋的陶瓷碗直接喝,王杰希就找店家要了塑料的小板凳来,两个人推开椅子坐在塑料凳上,痛痛快快地喝着冰凉的冰粉。

  叶修想起那年来这里时似乎也是夏天,但那时候天气似乎还不怎么热,远没有如今这种“出门五分钟流汗两小时”的夸张温度,不冷不热,是最适合出门游玩的时候,可他却只是匆匆走一遭,根本来不及欣赏些什么就离开这座城市了。

  而如今,在这样几乎快把人热疯的天气中,在这样最适合窝在空调房里玩荣耀的天气中,他却必须出门帮亲戚遛狗。

  叶修觉得人生很绝望。

  叶修并不能分辨出自己到底走对地方了没有。

  在他的记忆中,他和王杰希是在店门外面吃的,店内陈设他没看清,也有可能是根本就没看。

  印象里,那家店所在的长街上,路灯还未亮起,天色将暗不暗,残缺的青石板地面上洒着小朋友不小心摔落在地的果汁。

  他记得那时候王杰希还……

  ……王杰希。

  怎么又是王杰希。

  叶修曾听过一句话——

  七年,可以彻底忘记一个人。

  因为七年的时间可以把全身的细胞都更换掉,一个旧细胞都没有。

  胡说八道。

  现在叶修想揪出那个说出这句话的人来,去荣耀竞技场里PK,随便拿个账号把那人血虐个十遍二十遍,教他领会什么叫做人生过不去的坎儿,让他知道荣耀不能乱打,话也不能乱说。

  他在第二届世邀赛之后就再没见过王杰希了,现在已经过了七年,他却还没有忘记这个人,反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对这人的印象愈发深刻,几乎做些什么事情都会联想到他。

  不可能吧。

  叶修这会儿又仔细想了想,第一次去阆中时到底是在什么时候,那时候店里是否坐着人,街上是否有着往来不断的行人。

  他想不起来。

  那句话大概是对的,叶修又这么想着。

  很多人和事,过了那么多年,他确实是记不大清楚了。

  可他偏偏就一直记得王杰希带他走过的那条路,偏偏就一直记得王杰希带他来的这家店,偏偏就一直记得王杰希和他一起坐过的桌子,偏偏就一直记得王杰希那时候向他推荐的是什锦冰粉。

  换言之,他偏偏就一直记得王杰希。

  凭什么。

  叶修换了只手拿牵引绳,右手下意识地掏裤腰包,没想到摸了个空,他这才想起来,自己早被自家老头强制戒烟了,包里怎么可能会有烟。

  叶修一边摇头苦笑着感慨“资本主义罪恶残酷的统治”,一边牵着狗踏进店,门外的两张桌子已经有人坐着了,他只能在靠近门口的地方坐了下来,手里牵着的边牧就乖乖地钻到桌子底下,张着嘴巴吐着舌头。

  还知道不能挡道,是条好狗,叶修面无表情地这么想着。

  店员似乎是在和坐在他斜后方的某位客人说话,没有看到他进来,故而没有招呼他。

  叶修没多在意,他看了看张贴在墙上的菜单,发现这家店不再卖凉粉凉面狼牙土豆之类的了,单单只卖饮品。

  瞧瞧,叶修一边用修长的手指不缓不徐地敲打着白色烤漆的快餐餐桌桌面,像是在cao作着鼠标、敲打着键盘一般,一边托着腮抬头看着墙上崭新的饮品菜单,连“物是人非”的感慨都发不出来,多有趣。

  叶修在饮品菜单中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什锦冰粉,看了几遍终于确定这个确实是没有了的时候,他敲打着桌面的手指顿了顿,停滞在半空中,既而轻轻地落下去,有一下没一下地敲打着。

  他转过身想问店员,开口时,目光不经意地落到了店员边上坐着的人身上,他愣住了。

  王杰希。

  他看到他了。

  那个背对着他的人听见声音便下意识地转过头去看他,叶修深吸一口气哽在喉间,再缓缓地不动声色地吐出去。

  “王杰希?好久不见了。”

  叶修手肘撑着桌子,侧身靠在桌沿上,对王杰希轻松地笑笑。

  王杰希像是没认出他一般,直直地盯着他,看了很久。

  就在叶修考虑着要不要自我介绍一下或者直接说认错人了的时候,王杰希终于开口说话了:

  “是有很久了。”

  得有七年了吧。

  Chapter 2

  叶修终于如愿以偿地喝到了什锦冰粉,店中的老板娘专门做的。

  “这家店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做什锦冰粉了,”王杰希递给叶修塑料勺,“老板娘的丈夫以前很喜欢喝她做的什锦冰粉,她丈夫前几年去世了之后,老板娘就再也没有卖过什锦冰粉了。”

  叶修准备舀冰粉进嘴的手顿了顿:“那现在……”

  王杰希说:“我和老板、老板娘算是多年的老熟人了,老板娘说,偶尔做做也没什么关系的。”

  叶修就笑:“看来我是沾了你的光了。”

  “就是好多年没做,手艺不一定好了。”老板娘笑着端上来一大杯冰镇的酸梅汤,这么说着,又取了根吸管给王杰希。

  叶修看着王杰希喝了一口酸梅汤,忍不住问道:“你不喝这个吗?”

  “什么?”

  “什锦冰粉。”叶修用勺子戳了戳冰粉碗中的冰块,把它碾碎,“你以前不是向我强烈推荐这个的吗?”

  王杰希只是奇怪地看着他,解释说:“夏天的时候喝冰镇酸梅汤,会比较解渴。”

  叶修又问:“那你喜欢什锦冰粉还是酸梅汤?”

  王杰希想了想,就说:“最近比较喜欢酸梅汤吧,什锦冰粉我也有很多年没喝过了,都有些记不清味道了。”他拿纸巾把杯壁上的小水珠擦掉,“你问这个干什么?”

  “没什么啊,随口一问而已。”

  “对了,王杰希,你还记得你以前带我来过这里吗?”

  “记得。”

  “还记得是在什么时候吗?我记得是在夏天,但好像那时候天气不像现在这么热。”

  这么说着,叶修就又解开了颗衬衣扣子,他现在感觉衣服都已经s-hi透了,这汗好像怎么也流不完似的。

  王杰希看他一眼,停顿几秒后又不自然地移开视线,想了想才说:“五月份的时候吧,那时候还不太热。”

  “那时候晚上有灯吗?我怎么记得好像没灯,也没什么人。不像现在这样热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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