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有我呢。”
加百列笑眯眯地道。
然后,一道荣光撒了过来。
瑞德变成了成人。
不不不,是在别人眼中,变成了成年人。无论是r_ou_眼、镜子还是监控器,站在那里的就是一个年轻的,英俊的,穿着酒红色s_ao包西装,浪荡子模样的男人,只除了他的眼神。
用加百列的话就是,瑞德此刻的眼神就像是迷途的的羔羊。
瑞德却只觉得镜中的影响没法看。
因为加百列的幻术对他豁免了。
他看到的只有穿着深蓝色背心,套着浅灰色运动外套的矮个子男孩。对了,他还戴着一副被加百列评价为书呆子专用的黑框眼镜。他的视力已经在加百列的治疗下恢复到1.5,如今的黑框眼镜是平光镜。
如果一个要让他给出一个暂时不去掉眼镜的原因,那就是,戴着眼镜,理所当然地避免了视线接触还不至于显得无礼,短时间内他还不能失去这一层的遮挡物。
而在别人的眼中,他则是一个英俊多金的年轻男士。
然而事实上,这位英俊多金的男士,他身上没有信用卡,只有两张五十美元的钞票。
这就是他们一行的本金。
“放心。”加百列安抚瑞德,“荣光已经将你全身都裹了进来,不管是人眼还是机器,哪怕遇到非人类生物,他们也发现不了你的真身的。”
瑞德咽了咽口水,不是他不相信加百列,而是他一扫车窗就是一个十二岁的矮个子男孩,这让他半点安全感也没有。
加百列又是好气又是好笑,“要不,我把幻术豁免给你去了?”
“还是不了。”瑞德抿了一下嘴角,骗自己还是免了吧。
加百列“啧”了一声,道:“要不,只要你承认自己还是一个小男孩,咱们就回家去,如何?”
“不行!”瑞德毫不犹豫地反驳,“我不是小男孩!”
加百列耸了耸肩,不置可否。
立刻被加百列的态度所激,瑞德深呼吸,竭力回想着当初在法国莱克特家举行舞会的时候,汉尼拔他是怎么表现的。不不不,汉尼拔一向走的是优雅路线,他这身,按着加百列的话就是,雅痞风格。
雅痞……
维克多·弗兰肯斯坦博士?
瑞德定了定神,主动让加百列加了一件东西。
不多时,维纳斯宫殿的正门前,穿着酒红色西装的年轻男士迈着优雅的步伐走过了大门。
两旁的保安没有丝毫阻拦他的意思。
他就像是受家族荫庇,随时都能在赌场挥金如土的那一群富二代,一个个心高气傲得很。而他们在这里,每一天都会看到无数类似的富家公子。
没有什么稀奇的。
兜里只揣着一百美元的瑞德,安全过关。
他摸了摸鼻梁上架着的墨镜,深深觉得,墨镜完全可以列在本世纪最有用的发明之一。
——
与此同时,瑞德家。
戴安娜正坐在一楼的客厅里看书,午后的阳光正好,她有些遗憾瑞德没有在家同她一起看书。但想到瑞德最近活泼了不少,知道参加同学聚会——虽然聚会并不美妙,连累了他们母子住了三天院——但她很高兴,瑞德并没有因为这个产生心理y-in影。从来要么图书馆要么家里的周末,他选择去外面散心。
住了三天的院,确实应该散散心,这有利于他的恢复。
戴安娜将她的手机交给了瑞德,严令他随身携带。那个孩子是个反电子主义者,但最近看来,他的情况似乎正在好转。
或许,她可以给瑞德买一部手机。
毕竟,还有几个月,他就要到外地上大学去了。
应该买什么型号的手机呢?
戴安娜陷入了沉思。
正在这时,门铃声响起。
戴安娜放下书,从监控器中,她看到门外站着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亚裔女孩。女孩看上去也就十五六岁的模样,当然,也可能是亚裔的女孩要比实际年龄显得要小。而戴安娜不得不说,即使一直以来北美与亚洲在审美上存在一定差异,但如今站在她家门口的,也是一个相当漂亮的姑娘。
娴静,优雅,是来自东方的魅力。
“你好。请问你是……?”
门外的女孩露出一个温温柔柔的笑容来,她深深鞠躬:“下午好,夫人。我的名字是瑟姆拉·格兰特。我在家政公司处看到您的信息,您需要一位负责家务的保姆?”
格兰特?
真是一个让人亲切的姓氏。
戴安娜打开门,她看着门外的少女有些迟疑。
“保姆,是的,我在三个月前登记过招聘信息。”鉴于她并没有多少时间放在家务上,而他们的家,独栋三层别墅外加一个小花园,对于只有两个家庭成员的家庭来说,有些空旷。
只是……
戴安娜面露歉意地道:“无意冒犯,可是,你……成年了吗?”
虽然很缺一个负责家务的保姆,但未成年人,还是算了吧。
——
内华达州某家汽车旅馆中,约翰·温彻斯特正在收拾东西。
两周前,他收到消息,兰瑞莎·佩雷斯死了。
兰瑞莎·佩雷斯死于失血过多,颈项被撕裂。她是BAU手上资料标注的,内华达州那个变态杀手的第一个受害人。
一个无辜的,死于非命的女x_ing。
她无儿无女,不曾结婚,家人早在十五年前便在一场入门杀人案中死去。她曾是遗孤,而到了现在,佩雷斯家不再存活一人。
然而,普通人并不会知道的是,那个姑娘其实是一个合格的战士,猎魔人。在她十三岁因为吸血鬼而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后,这个一直被家庭猎魔事业排斥在外的小姑娘成了一个专门猎杀吸血鬼的女猎人。
约翰·温彻斯特与老佩雷斯是好友,在兰瑞莎来到猎魔人酒吧,提出想要做一名猎人的时候,酒吧里的老家伙们都在劝她打消这个念头。
虽然他们对兰瑞莎的心情感同身受——做猎人这一行,或多或少都因为那些黑暗里的怪物失去过重要的人——但十三岁的女孩,花骨朵似的年纪,并不应该被复仇与鲜血葬送。
再者,当时并没有猎人看好这么一个柔弱的小姑娘。
只是,十年后,他们都不得不承认,当初是看走眼了。
不愧是老佩雷斯的女儿,她终究成了猎魔人中的佼佼者。
可现在,她死了。
警察FBI只当凶手是连环杀手通缉,却不知道犯下这等罪行的是吸血鬼。
约翰·温彻斯特想要做点什么。
比如说,抢在警察前,为那个小姑娘报仇。
另一张床位上,迪恩·温彻斯特同样在收拾东西,不,应该说整理武器更为确切。
匕首被绑在小腿处,装着银子弹的手枪则被别在腰后。十四岁的少年有着精致好看的长相,碧绿色的眼睛就像是最上等的祖母绿。这个年纪的男孩本该上着初中,闲暇时打打篮球和学校的漂亮姑娘约会。但迪恩·温彻斯特却在不断的转学中渐渐告别自己本该平静的学校生涯。
他老练地整理地自己的武器,为的是尽可能在每一次的猎杀中活下来。虽然跟他一起狩猎怪物的是他的亲生父亲,但当形势危急起来的时候,他并不能够及时地保护他。
他也不奢望在猎杀中获得保护。
收拾完装备,约翰·温彻斯特背起背包,他看向迪恩,却发现他还在收拾东西,顿时就皱起眉头来,厉声道:“怎么还没有收拾完?!”
迪恩·温彻斯特立刻挺直脊背,他在约翰·温彻斯特的面前像是一个士兵一样笔直地站着,正如约翰一直教导的那样,说道:“对不起,先生。”
他的声音下意识压低了,因为房间里侧的那张床上,他十岁的小弟弟萨姆·温彻斯特正在睡觉。
“原因。”约翰·温彻斯特冷声说道。
“我们能带上萨姆吗?让他待在Impala里……”
“闭嘴!”约翰·温彻斯特严肃地说道,“这是猎魔,不是春游。你弟弟才十岁,还不是他参与进来的时候。”
“我并没有让他参与进来,而是萨姆不能在你我离开的时候,就这么关在旅馆里,连外卖都不能订,只能吃一些垃圾食品充饥!”
最重要的是,在他年纪还小,不能跟父亲一起去猎魔而在旅馆里守着萨姆的时候他就知道了。父亲的每一次外出猎魔,他说三天回来,结果五天甚至一个星期都未必能够及时回来。
猎魔的过程中,有太多的无法控制。
他就曾经因为父亲的迟到,他和萨姆身无分文无法买食物而不得不去偷,最后差点被人报警抓起来。
“没有质疑!”仿佛被迪恩的语气给冒犯到,约翰·温彻斯特的的神情愤怒极了,“迪恩·温彻斯特,现在,立刻收拾东西!出发的时间到了!”
迪恩咬住嘴唇,低声道:“……是,先生。”
临走前,检查了一遍屋内的盐线,迪恩走到萨姆床边。
他的小弟弟睡的正香。
借着掖被角的动作,迪恩将这段时间里攒的钱尽数塞在萨姆的枕头底下。这些钱,当萨姆的食物吃完后,还能坚持大概三天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