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卫服交领、箭袖,若是合身,以沈澜清这个姿势,身形当一览无余,此时却被略肥的衣裳遮住了大半。
十三岁的少年,虽身高抽的不算矮,终究比不上其他侍卫孔武。
沈家的人,也太瘦了些。
岳煜皱眉,收回黏在沈澜清背上的目光:“沈家家学渊源,沈侍郎博学多才。”
“……”沈澜清嘴角抽搐——圣上,您不用如此惦记沈家。
“想你也不会弱了父祖风采……”
“臣才疏学浅,当不得陛下盛赞。”
“三岁看老,你六岁提笔成章,一手行书初具大家之风,七年时间,想来足够你于书法一道有所成了。”
“臣……”
“你曾于信中对卫国公郑重承诺不会荒废课业,不会数典忘祖……”岳煜翘了下嘴角,“沈澜清你想好了再回朕,若不然朕治你个欺君之罪就不美了。”
“……”合着这是拿他当消遣呐。
沈澜清改为双膝跪地,额头触及手背:“臣惶恐。”
岳煜仔细端量着沈澜清完全显露的身形不置可否,不知是在继续嫌弃还是在暗自嫉妒着沈澜清的文士身材儒雅气息,过了良久才凉丝丝地说:“过来看看这封信,看出其中端倪,朕有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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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纸依旧铺在御案上,岳煜完全没有将信拿给沈澜清的意思。
御案长七尺,宽三尺,沈澜清若想不失礼地看信,只能逾越地站到帝王身侧或者身后。
君主有意刁难,臣属无从选择。
沈澜清心里谤君,面上恭敬非常,站在岳煜右侧一尺外的地方细看信纸上的字迹,不由掀了下眉毛:“横如千里之阵云,点似高山之墬石,撇如陆断犀象之角,竖如万岁枯藤,捺如崩浪奔雷,努如百钧弩发,钩如劲弩筋节……”
见颇有先皇冰山之风的岳煜逐渐勾起了唇角,沈澜清敛住废话瞬时改口,隐晦道,“姚将军写得一手好字,想来也是个雅人,竟特地用益州键为郡的夹江竹纸写信,臣在昆仑山时素日里用的纸张大多是用西北的芨芨草造的,想来凉州军民亦大体如此。”
“你把姚定安夸得这般天上有地上无的,他也不会把他家三小姐许配于你……”岳煜往左侧了侧身子,单肘支着书案,“要不然你再夸夸他的文采,夸得好了,朕便给你做主,将姚三小姐指给你如何?”
“……”沈澜清深感无力,若说前世派剑卫是为了监视保护他,那么这一世又因何故?只为听听沈家墙角,摆摆要插手他婚事的姿态?
真是……闲极无聊。
“臣惶恐,陛下明鉴,臣年岁尚轻,尚不到议婚的年纪。”
沈澜清所想没差,岳煜昨日派剑卫去探听沈澜清接旨后的反应,确实是一时兴起,闲暇之余生了些八卦心思。
方才见沈澜清跟他耍滑,岳煜一时心血来潮便挤兑了两句,此时听出沈澜清言语中的拒绝,岳煜板着脸,无良心思叠起:“沈卿,依你看这信可是当真出自姚将军之手?”
“臣驽钝,臣看不出。”
“朕送你机会替姚定安辩解几句,你都不知把握……”岳煜佯装不悦,皱眉斥责沈澜清,“朕如何说服摄政王与姚将军,将姚家三小姐许配于你?”
“陛下……”若是我知道把握,恐怕你就不是消遣我而是厌弃我了。
沈澜清甚感无奈,自动过滤掉姚家三小姐,解释道,“臣从未见过姚将军的字迹,确实无从分辨信件真伪。”
“字迹啊,只好去劳烦摄政王了。”岳煜起身,闻到沈澜清身上浅淡的梅香,复又坐下,睨着沈澜清,挑起眉毛,“沈卿,朕的腕子甚为不适……”
“臣去传太医为陛下请脉。”
“野猫踢的,宣太医不如找野猫……”岳煜自袖中摸出那晚从沈澜清那拿走的玉匣,放在沈澜清眼皮子底下的御案上,“沈卿以为朕之所言可有道理?”
“……”沈澜清毕恭毕敬,从容歌颂,“吾皇圣明。”
10、帝王赏赐
“呵!甚妙!”岳煜展颜,如冰山融化般轻笑了一声,旋即板起脸,若有所思地盯了沈澜清须臾,漫不经心地抬起右手,悬在半空。
“陛下恕罪,臣逾越了。”沈澜清上前一步,告了声罪,右手托住岳煜的手,轻轻握进掌心。
熟悉的体温暖得沈澜清心神微颤,旋即垂眼压下眼底波澜,平静地撩开盖过手背的玄色衣袖,沈澜清不由皱了下眉:“陛下前两日没擦药?”
尚属于少年人的声音清澈透亮,低垂着眼睑,两边唇角扬着微小的弧度,神态柔和从容。
想不透这人为何没有一点少年人的跳脱,亦不明白这人为何总是这样笑着,温温润润的,让人如何都生不出厌。
奇异地听出沈澜清言语中深藏的不赞同,岳煜的目光从沈澜清脸上移至两人相握的手上,最终定在自己青紫的腕子上:“嗯。”
“……”沈澜清无语,用不用连这种事都承认的如此理所当然?
右手握着岳煜的手,左手托住青紫的腕子,沈澜清边用拇指指腹在青紫淤青上按压,边留神岳煜的神情。
怎奈岳煜的面部神经仿若突然打了结,无论他按在哪里,岳煜那张蜕去少年人的圆润初显青年人锋利棱角的脸始终未变化丝毫,端的泰然自若。
岳煜那副漫不经心的德行,仿若在挑衅地告诉沈澜清你按的是一坨死肉似的。
沈澜清垂眼,弯起唇角。
左手握住岳煜的腕子,拇指扣在淤青最严重那处,右手握紧岳煜的手掌,环转摇晃了几下,拔伸戳按,手法柔和,动作连贯,一气呵成,一套八种推拿手法不管有用没用,尽数在岳煜的伤腕上尝试了个遍。
岳煜嘴角抽搐,玩味地盯着安然自若的沈澜清,一时间竟是不知该认为这人谨言慎行好,还是认为他胆大妄为好。
对于帝王投过来那道探究的目光,沈澜清恍若未觉。
从容地打开玉匣,用银签子挑了指甲盖大小的芙蓉粉色药膏抹在岳煜腕子上,抹匀揉开,神色恭敬,举止优雅。
玄色衣袖复又遮住了骨节匀称耐看的手,手的主人却迟迟未将手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