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个时候,他已经没空去在乎,他如此外表,到底符不符合‘名士’风格了。
很快,马车外想起了无数惨叫,兵器交锋的声音叮叮当当,好似形成了一道道编钟乐曲,奏响的却是死亡丧歌。
程牧将自己朝着马车内部团缩,心中不由得后悔,为何自己不多带点的部曲上任。
但是程氏虽然历史悠久,源自周武,历代族人却并无武将之志,部曲训练自然是不太上心,还是洛阳高门大族喜欢做这种事情进行攀比,他们家才养了两百人,不过这两百人已经是极限,养部曲不知道要耗费多少钱粮,程氏已经没有那么大的实力去养更多的部曲了。
而这次出门,两百人全都被他带出来了。
如今他也不知,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部曲赢了,还是那些啸聚山林的盗匪胜了。如果贼人是流民组建,那么定然不是己方对手,如果是逃兵组成的,可能结局就有些不确定了。
就在程牧忐忑之际,突然,一人扑进来:“郎主,快逃……快……”那人话未说完,便咽了气。
即便是此人血污满脸,程牧也都能认出此人正是他的部曲头领!
身体抑制不住的战栗,程牧意识到,自己这次凶多吉少,但是他也明白,外头的盗匪也定然不是盗匪那么简单!
是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程牧咬牙切齿,脑中第一反应便是:“山简小人,枉为山巨源之后,如此行事,就不怕败坏郡怀山氏的名声吗?”
他不甘,却明白,怕是说什么都没用了,程牧狠狠心,咬伤自己一根手指,一个小小的山字,落在了马车侧壁上。”
然后他终于止住了战栗,擦干自己脸上的汗,整理了衣服,掀开车帘,跨过尸体,走下马车,为自己的小命做最后一搏。
不管如何,自己不能辱了程氏门风。
但是车外之人,并不是他想象中可以讲道理、可以威逼利诱、可以讨价还价之人。
他只看到了为首之人一眼,似乎就再也没有了直觉。
天上苍白的阳光,鼻尖弥漫的血腥,以及耳边轻拂而过的冷风,就是他最后的记忆。
胡归长剑回鞘,眼睛眨都不眨,对着剩余的部曲说:“回程。”
虽然是胡归负责此次任务,胡危却以‘鹤鸣’之名跟来了,主要是部曲之人大多数都是他训练的,他怕胡归使唤不动。
但是很显然,他胡危训练出来的兵,没有那么蠢,分得清到底该听谁的话,到底该效忠谁。
无论他还是胡归,以及他们分别带出来的部曲士兵,唯一的效忠之人,仅有主公一人而已。
第189章 名士风流(十六)
“尸体要处理吗?”胡危临走前问。
胡归说:“不用。”
“主公为何要杀这个人,我看他也是个软脚虾, 不一定比那个山简难对付。”胡危说。
胡归看了他一眼;“若是你想不明白, 鹤鸣首领的位置,还是早日让出来吧。”
胡危嘿嘿一笑。
他不是想不明白, 只是习惯x_ing的想从胡归这里套话。
没办法,这大概就是主公所说的职业病吧。
其实很简单, 杀程牧无非就是加货山简,搅乱青州局势,给主公多争取一些发展时间而已。
“难怪元夕姐都是喊你那只熊, 果然不解风情啊。”胡危不等胡归反应, 便策马疾驰,向前奔去,不想胡归生气拿他当沙包打。
没办法,胡归人虽然耿直了些, 武格却是最为出众, 自己这个羯人却是比不上混血的鲜卑人, 说出去丢人的很。
他们这次带出来的部曲将近三百人, 是郭堡部曲的三分之一,各个都是身手强悍之辈, 这三百算是胡归训练最久的一批了。
但是高密郡内匪患较少, 部曲虽然经常拉出去剿匪, 见见血顺便赚点钱粮之类的, 但终究没有真正和训练有素的士兵战斗过, 这次三百打两百, 还折损了七个人,有三十个几人负伤,让胡危有些脸上无光。
重整队伍,战利品一样不要,胡归直接带领队伍离开,只留下一地鲜血和尸体,昭显着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埋伏战。
过了许久,有三匹快马而过,马上领头之人穿着虽然不华贵,但是一看便不似普通富家子弟。而后两匹马上,驮着的似乎是两个家丁。
如今乱世敢带着两个仆人就在外头行走的,这领头人胆量本事都不差。
“郎君,你看前面!”其中一个家仆看上去只有十五六岁,正是跳脱之时,刚出了峡谷山路便看见一堆尸体,忍不住惊呼起来。
来人名为王弥,汝南太守王颀之孙,虽然同是姓王,但是他们家祖地在东莱,和琅琊王氏一点关系也没有,更不是豪门士族。
王弥家原本住在洛阳,他年少有才,在洛阳虽然家世不显,却是个有名的游侠儿,疏阔的个x_ing让他在洛阳上到王公贵胃,下到三教九流交了不少朋友,平日里也没什么其他爱好,就喜欢读各种书籍。
但是出身问题让他一直无法寻到门路补个一官半职,直到洛阳大乱,但是司马家那些王孙他是一个都看不上,就干脆打算散尽家财回祖地。
祖地东莱县令刘伯根是他至交好友,他心中也有一个平定乱世的志向,不过自家人明白自家事,他自己善战却并不是一个合格的王者,也不耐烦那些婆婆妈妈的事情,倒是好友刘伯根才能颇佳,治下安平,很有潜质。
所以,便宜谁不是便宜,他打算回祖地忽悠刘伯根去。
自己一人回来自然不妥当,路上太不安全,恰逢朝廷重新封青州刺史,程牧走马上任,他带着家僮远远坠在后面,算是蹭了一次车队。
谁知都快到青州北海郡了,却发现前头的程牧被人截杀了。
“郎君,郎君,我们赶快去刺史府报信吧,我好怕啊。”家僮年岁小,平日里又不曾见过这种血腥场面,顿时便慌了手脚。
王弥却下了马,一路仔细观察;“是一队骑兵干的,人数大约在二百五十人至三百人之间,看这里尸体移动的痕迹不多,那就表示死的都是程牧的部曲,而那队骑兵实际上并未死亡多少。”
看到这里王弥心中不由得惊叹:“没有想到,除了并州骑兵和那些胡人,青州居然也有如此强大的骑兵。”
“郎君。”家僮都快哭了,“我们还是早日赶到青州城吧。”
王弥却并不理会,找到程牧的马车,发现程牧人首分离躺在马车前,脸上表情呆滞空白,没有恐惧也没有疼痛。
王弥不仅似乎读书,他的武功也非常不错,一看断首伤口处,眼神猛然一缩:“是个高手。”
他爬上了马车,在马车壁上发现了血写的一个‘山’字。
他嗤笑一声:“这程牧当真愚蠢,死了都不知道是谁害死自己,反倒是怀疑起了山简,却不知道山简那人就是最纯正的世家子弟,什么都不懂。
但是,到底是谁这么干脆利落,杀死了程牧,嫁祸给山简呢?
难道山简身边有人对青州牧这个位置很感兴趣?
王弥思考了一会儿,摇了摇头,那些人实力家世都不太够,就算杀了程牧也不过是搅浑一池水罢了。
重新骑上马,王弥带着两位下人远离了这块红色大地。等家僮再也闻不到血腥味,终于重新回了过来,开始叽叽喳喳:“郎君,你刚才看到了老半天,可是抓住了凶手了?”
“不曾。”王弥漫不经心的回答:“你当你家主子是神仙啊。”
家僮有些失望,在他眼里,没有自己主子办不成的事情。
打发了家僮的好奇,王弥问另外一个家仆:“阿良,你怎么看。”
阿良和王弥自小一起长大,两人一起读书,一起习武,不算是仆人,而是当做家臣培养的,比起家僮只会做些琐事,阿良自然是更得王弥看中。
“小人刚刚翻查过了,程牧部曲的马匹、身上的金银、携带的钱绢珠宝,都分毫未动,贼人也不曾留下任何物品,应当不是为了抢劫。”阿良说。
王弥翻了个白眼:“废话。”
阿良说:“那些部曲身上伤口创面不一,贼人的武器怕是并不统一。”
“唔,这倒是一个重点。”王弥说:“青州的府兵兵种多样不假,但是那群贼人一看便是骑兵,照理来说,应当是使用马戟才是。”
“所以不是府兵,而是杂牌军。”阿良断言。
“哈,看来,这次山简怕是真的后院起火了。”王弥无所谓的说。
“郎君何不借用此事,在青州刺史旁谋得一职。”阿良建议道。
“不干,山简是个眼高于顶的家伙,我这种闲散惯了的暴脾气可受不了,而且程牧之死迟早他都会知道,我报个信也算不得大功劳,拿来做投名状怕是不行。”王弥说:“所以我们还是按照老计划,回家去吧,投靠我那好友刘伯根,总归会有我一口饭吃。”
高密郭府。
郭府建府虽是从零开始,但是经过两年多的不挺建设,早已不是当日寒酸模样。
游鸿吟选址的时候就考虑到了防御、地理位置、交通、土地大小等等因素,说是建堡,但实际上不亚于再起一座小城。
郭堡周围每隔一段距离便建立了哨塔,而开垦肥沃的土地也被一道道高墙围住。
整个郭堡分为内堡和外堡,共有两层围墙,几十座哨塔,大批的农田都被包括在哨塔防御范围内,农田被一道道沟渠划分的整整齐齐,显得整齐又富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