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我说这是偶然,你相信吗?”裘斯可怜巴巴地问道。
蝙蝠侠靠在墙上,将裘斯从头到尾扫了一遍,冷冷地问道:“你觉得呢?”
裘斯此时恨不得把那个家伙抓出来暴打一顿,他灵机一动,说道:“那我要是能让他自投罗网呢?”
蝙蝠侠挑起眉头,裘斯刚才的表现他已经见识过了,只是他并不知道能力的适用范围到底有多大,如果真的是全世界都能够奏效的话,那真的是超级可怕的能力。
想都不用想,裘斯都能猜到蝙蝠侠现在在想什么,他解释道:“我的能力只能够用在我所看见的,我所指的。但如果我知道一个人的长相和名字的话,即使没有亲眼见到那个人,我也能够发挥自己的能力。”
这也是为什么刚刚只有医院闹鬼,而其他地方没有的缘故,而当能力的所指范围过大的时候,就会出现随机事件,例如本来他是说地狱,但是因为某种限制的关系,地狱不可能真的降临,于是就变成了地狱男爵,而在他再次说了鬼之后,这次的范围相对就缩小了,再加上之前能力的叠加作用,阿卡姆疯人院就变成了鬼医院。
蝙蝠侠斟酌了一下,勉强答应如果那个约翰.华盛顿真的自投罗网的话,就让裘斯离开。
裘斯的脸上露出笑意,继续说道:“我得带走我的密码箱。”
蝙蝠侠对这个并不感兴趣,无可无不可地点了下头。
半个小时后,哥谭电视台报道。
金发碧眼的美女记者手持着话筒站在刚刚被一辆汽车撞毁了半堵墙的哥谭警察局前面。
“这里是哥谭电视台正在为您报道,据悉,在10分钟之前,一辆白色SUV冲进了警察局,在撞毁了警察局之后,所幸没有人员伤亡,但是据可靠消息称,警方发现驾驶SUV的司机是1年前被警方逮捕的大盗——约翰.华盛顿,但是我们都知道,约翰.华盛顿应该在阿卡姆疯人院接受治疗,目前警方对于约翰.华盛顿为什么会出现在外面还未给出答复,我们将会接着跟踪这件事件……”
裘斯关掉了电视机,吊儿郎当地晃悠着腿坐在沙发上,对面是那两个将他送进来的警察,以及哥谭警察局的戈登局长。
年岁已高的戈登局长,从进入警察行业开始,尤其是因为哥谭这地方年年居高不下的犯罪率,早已锻炼了刻在骨子里的反应能力和足以让FBI都赞叹的经验。
但是今天这种状况,他还是第一回遇见。
重重地咳了一声,戈登站起身,对裘斯说道:“这位先生,我代表我们哥谭警局向你表示歉意,我们会补偿你今天所遭遇的一切。
裘斯也没打算多刁难他们,说到底这件事真要分责任的话,还真是难以说清。
更何况,他自己还有东西被哥谭警局扣押着,可不能随便做妖。
两个警察在戈登的示意之下道了歉,裘斯哼了一声,道:“这次也不能全怪你们,我不会向媒体说出这件事,不过,我的东西你们带来了吗?”
那伪装成“药物推销员”的中年男子松了口气,将身旁的密码箱递给裘斯。
裘斯扫了一眼密码箱的外壳,很好,没有暴力打开的痕迹,这个密码箱是用一种特殊的材质做成,X光也没有办法透视,因此他见到密码箱安然无恙,心里吊着的石头也跟着落地了。
“既然我的东西没事,那我想我今天应该可以走了吧?”裘斯歪着头说道,他决定只要一出去就赶紧把这个该死的伪装撤掉,虽然制备好的各种证件因此也不得不销毁掉,但是总比在机场被人发现再被送进这里来的好。
戈登点了下头,道:“我们会用便车把你送到机场,不过,我想你或许需要这个。”
他轻轻地把手上的袋子推到裘斯面前。
假发、彩妆以及一套背带裤,裘斯不由多看了戈登一眼,狐疑地说道:“你想的可真周到。”
他甚至根本不用打开那套背带裤,只是目测就能够发现这套衣服相当符合他的尺寸。
“谢啦,老头子。”裘斯拎起袋子,带上密码箱,以及背包。
在裘斯和两个警察离开之后,戈登独自一人在阿卡姆的一间牢房地静坐了十几分钟。
“他是个好孩子。”戈登低声说道,历经岁月的嗓音如同葡萄酒庄窖藏的红酒,醇厚温和,这个为哥谭奉献了一辈子的老警察的眼力可不是盖的,谁是好人,谁是坏人,就像红豆与绿豆在他的眼里一样,顷刻之间即可见分明。
蝙蝠侠从角落里走了出来,那双锐利的眼睛即便在黑暗中也明利无比,道:“我不知道原来你这么有父爱。”
戈登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上浮现出苦笑。
一片寂静之后。
阿卡姆恢复了安静,空气仿佛也变得缓慢凝重。
哥谭机场,裘斯在卫生间花了十来分钟,将自己彻彻底底地伪装成另一个模样,金发碧眼,白嫩肌肤,英伦风的背带裤,小皮鞋,简直就是个小天使,甚至都不用c-h-a上翅膀了。
裘斯满意地对着镜子吹了下口哨,他的眼光还真是不赖!
凭借着哥谭警方提供的特殊“帮助”,裘斯顺利地坐上了头等舱的座位。
裘斯从背包里掏出一本书,打算借这段时间多增加个能力。
他是学乖了,在12点之前都不打算开口说话了,免得又惹出什么乱子来。
乘客们陆陆续续上了飞机。走道对面的乘客似乎也到了。
裘斯看得认真极了,由于九头蛇对他的特殊训练,他在日常生活记忆往往是各种混乱,而在能力方面的记忆他可以说是过目不忘,甚至能够清楚地记得每个能力出现的日期,使用的次数。
说道这里,裘斯皱了下眉头,他总感觉好像有什么事情忘记了。
晃了晃脑袋,裘斯低声嘟囔,应该不是什么大事,不然的话也不会忘记。
“你也喜欢雅克布斯的《猴爪》?”低沉沙哑的声音在耳畔响起。
裘斯抬起头来,看向声源处,那是个30岁左右的男人,深金色的头发梳成背头的模样,五官深邃,一双深海般幽暗褐紫红色的眼睛此时正投s_h_è 在裘斯身上。
危险的男人!
裘斯的经验告诉他,这个男人极具有攻击x_ing,就像一只隐藏在人类躯壳底下的猛虎。
作者有话要说: 下午二更奉上
第12章
“是的。”露出疏离的微笑之后,裘斯说道。
他对于这种人并不惧怕,这么多年能在九头蛇生活过来,没点儿心理承受能力能行吗?
“我是汉尼拔.莱克特医生。”
穿着深色风衣的汉尼拔医生这样说道,说话的语气中难得地流露出一丝兴味,缺乏家庭关爱,嗯,从能力衍生出来的骄傲,是的,以及一丁点儿的迷茫,就像一只上帝的羔羊一般。
这真是个惊喜不是吗?
裘斯看了他一眼,道:“裘斯。”
果然,他猜对了!汉尼拔的眼里闪过兴奋。
“你最喜欢雅克布斯的什么书?”
裘斯的手指搭在《猴爪》的封面上,事实上,这是一篇短篇小说,薄薄的属于上个世纪的出版物封面已经泛黄了,这个版本的《猴爪》目前在市面上仅存3本左右,千金难求,他的嘴角没有笑意,清清冷冷的,“不好意思,但我想静静地看书。”
汉尼拔露出几分歉意的笑容,道:“不好意思,是我冒犯了。”
他的歉意到底有几分是真的,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裘斯低下头,金色的碎发撒在白皙的脖颈上,光线透过窗户细细碎碎地散落在他的头顶上,汉尼拔的眼睛更深了,嘴角勾起细小的角度。
飞机起飞得很顺利,等降落在纽约的时候,裘斯已经将《猴爪》来回看了几遍了。
收起书,他把安全带打开,他的家当很少,这大大地方便了他,不必去行李托运处浪费时间。
裘斯打开手机,发现在他上机前发给莱纳德的短信已经得到回复了。
“我问了一下我的朋友们,他们给你的建议就是先找个你感兴趣的学校去读书吧。”
莱纳德的末尾还体贴地加了个笑脸的表情。
裘斯皱了下眉头,读书啊?跟其他证件不一样,要想搞到一些真材实料的毕业证书什么的可不容易,而且想进一些好大学可得有推荐信才能够有机会。正常人的生活怎么就这么难?
裘斯边想着边烦恼这个问题。
不过,现在烦恼这个问题一时半会儿也得不到解决,不如先在纽约玩几天再想想大学的事儿,一想到以前看到过的纽约美食攻略,裘斯的眼睛几乎要发光来。
裘斯在酒店里做了满满的一页计划,到最后当他停下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甚至计划到下半个月的菜单了。
捂着脸沉思了一会儿之后,裘斯装作若无其事地把计划收了起来,从背包里掏出平板,搜寻起附近的学校。
纽约作为美国最繁华的城市之一,在这里坐落着不少知名大学,以及许多并不知名的大学。
裘斯咬着下唇坐在酒店的鲜红色地毯上,他皱着眉头,不断地从多如尘沙的大学中寻找自己感兴趣的以及他能够上的。
但是从昨天直到今天,他并没有找到一所兼具这两个条件的,世事总是不容易。
“唔,”裘斯蹭地站起身子,蹬蹬地跑到放在鹅绒枕头旁边的背包,从里面掏出《圣经》,这本《 圣经》是绑定他的,这意味着无论是把这本书丢到哪里,即便是在南极,只要裘斯想,这本书就会在下一瞬间出现在他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