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们私奔!我们现在就私奔!”说完他就爬上窗台,往外猛地一跳,结果半空中腿就被慕远扑过来抱住了,整个身子倒挂在窗户上直晃悠。
抬起头,看到慕远在窗口一脸郁卒,“你这一跳下去,估计整个屋子的人都要被惊醒了,我们普通的私奔悄悄地离就好,别搞得这么惊天动地行吗?”
慕远从背包里掏出八爪钉和绳梯,从窗台上垂下去,秦骁抱着小贼,悄无声息地从三楼被缓缓放下。
小贼似乎知道了什么,紧紧扒着秦骁的衣服,全程一声不吭。
两人一猫顺利摸下楼,然后开始放肆狂奔。
好爽。
在家里闷了好几天,终于可以痛痛快快的狂奔了,秦骁感觉自己像踩在云端,一踏步就是三千里,奔向幸福的远方,和慕远一起……
他偏过头,咦,慕远不见了?
往后望了望,慕远落在100米外的地方,正抱着棵树,半闭着眼睛,“奔累了,我歇会儿。”
秦骁退回去,“不是吧,慕远你能不能有个私奔的样子啊?这才奔了多久你就累了?你这体力也太差了!人果然不能天天窝着打游戏,会肾亏的。”
慕远凉飕飕地瞥了他一眼,“你家住这么偏远,我一下公路就迷路了,翻了好几座山才找到地儿,累得跟狗一样,还不准我现在休息一下了?不准吵我,再吵我就j-ian了你,让你知道我肾有多好!”
秦骁拼命想拖他走,“大懒猫!快起来!我们奔!”
见慕远硬是不动,他索x_ing一把将慕远拦腰抱起,结果两手刚抬起又迅速放下。
卧槽,好沉!公主抱这种事情,对两个大男孩来说果然还是有点勉强。
“我还是来背你吧!”秦骁又把慕远背起来。
背上去之后,双腿又是一颤,他忍不住呐喊:“慕远!你怎么这么重!和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啊!”
慕远在他背上懒洋洋地说:“我比你高这么多,比你重不是很正常吗?”
“我们已经差不多高了!”
“还是差个两三、四五、六七厘米的吧。”
秦骁不服气地扭过头往背后看去,正好看到小贼从慕远头顶露出脸来。
一人一猫的目光对上,秦骁迎面一个黑锅甩过去,“我知道了,一定是小贼太重了!我们把小贼丢了吧?让它自己跑!”
慕远抬了抬眼皮,“别啊,就小贼这种猫,放地上动都不肯动的吧?”
“那就踢着它走!”
“您腿都在打颤了,还想踢猫啊?”慕远贴在他的耳边,轻笑着说,“你确定要背着我走?我怎么觉得再背下去,得换我把你抬着回去了?”
秦骁两条腿抖了又抖,但依旧坚强地支撑着,往前缓慢位移,“我感觉我还能再坚持一下……”
慕远叹了口气,“我们不奔了,打车吧,刚好挣了50块钱呢。”
把刚挣的50元交给路过的黑车司机,两人被送到高铁站,乘着夜色私奔到新都。
泽哥的房子在新都市北郊,大概100多平,收拾得简单干净,整个屋里没有过多的装饰,最显眼的就是客厅一角的那架价值不菲的大钢琴。
钢琴表面像镜子一样光滑,能清晰照出人影,显然经常有人擦拭保养。
秦骁好奇地摸了摸琴键,敲出几个不成形的音符。
慕远走过来,抚摸着钢琴顶盖,露出罕见的温柔表情,“这是我妈的钢琴,这架琴是从我原来的家里唯一搬过来的东西。妈妈她原本是个很有前途的钢琴家,可惜遇到了我爸……我小时候,妈妈每天都会抱着我坐在钢琴前,边弹琴边给我讲故事……”
秦骁静静地听着他说话,等他说完了,突然开口:“慕远,你给我弹一首曲子吧。”
“你上次不是去听过音乐会了吗?”
“那是弹给几百人一起听的,又不是弹给我的。你得给我单独!专门!弹一首!要关于love love的!”
“还拉乌拉乌……”慕远无语,却在钢琴前坐下,手搭上键盘,“上次音乐会弹的是苍银里盗贼的角色主题曲《正义的侧影》,这次给你弹另外一首和盗贼有关的曲子。”
手指轻抚琴键,轻柔悦耳的乐声响起,音符像春天的蝴蝶般在花丛中跃动,秦骁的心情也跟着变得轻轻软软,好像随着漫天飞舞的花瓣和回旋而上的轻风飘荡上了天空。
盗贼是苍银旧世界中当之无愧的主角,也是慕远在游戏里扮演的角色。
他总是一身黑衣,使用双刀作为武器,但是没有人知道,他最强的武器,其实是背在身后的那把大剑。
那把剑的名字是莉莉达尔,与他死去的妹妹同名。
盗贼与妹妹是孤儿,被暗街的帮派养大,某天一个高贵的人体炼金师造访了帮派,他看上了妹妹的资质,用她的灵魂和血r_ou_炼成了此生最杰出的兵器。
剑铸成的那天,七岁的盗贼第一次杀人,强大的炼金师在他初次觉醒的力量下被撕成了碎片。
盗贼的力量是守护,是对无法挽回的过去的懊悔,以及对未来的希翼与祝福。
盗贼背着那把剑离开了成长的小镇,再也没有回来。
他从未在战斗中真正拔出过那把剑,只要将剑背在身后,他就拥有无穷的力量。
而当他没有战斗的时候,剑会幻化成一个少女,名为莉莉达尔的少女。
那并不是他的妹妹,只是一把剑的剑灵,是在无尽寂寞的旅程中,唯一陪伴他的人。
也是他的恋人与妻子。
慕远边弹着钢琴,边给秦骁讲述乐曲背后的故事,秦骁静静聆听,唇角止不住地微笑。
最后一个音符落下的时候,慕远偏过头,看向秦骁,“这首歌的名字是《献给莉莉达尔的花》……”
停顿了两秒,他又仿佛不经意地说:“你就是我的莉莉达尔。”
过了好半天,秦骁才反应过来慕远说了什么。
没有理解错的话,刚才那个应该是……
表白??!
秦骁整颗心骤然陷入狂喜,他用力按住慕远的肩膀,“你你你刚才对我表白了?!”
慕远眼皮动了动,“你觉得是就是吧。”
“就是表白了!你不用不好意思承认!”秦骁满脸都洋溢着农奴翻身把歌唱的喜悦,“我也要表白!”
“慕远,我喜欢你!”他大声说,“我……我爱你!”
“慕远,我……我想要你!”他紧盯着对方,眼中带着能把人灼伤的炽烈,“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说完这句话,秦骁满脸紧张地等待答复。
时间仿佛静止,过了两分钟,又或者只是过了两秒钟,他看到慕远嘴唇微启。
他说,好。
***
结束以后,模范高三考生慕远同学掏出耳机淡定地做起睡前英语听力练习,秦骁则抱着枕头偏过头盯着慕远不停看。
突然他好像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一样,叫出声:“慕远,你的眼睛原来不是黑色的啊?”
慕远莫名其妙,“黑的啊,怎么不黑。”
“我刚刚才发现,你眼睛深处好像透着点紫色,真的,凑近了看眼睛是深紫色的!你是不是有什么混血啊?”秦骁把脸抵在慕远面前,一个劲儿地打量。
慕远把眼前的大脸推开,“你花痴过度产生幻觉了吧?是不是还觉得我瞳孔在放s_h_è 出七彩霓虹光芒啊?倒是你才混了血吧,看着挺明显的。”
秦骁不好意思地笑了两声,“我妈那边是有点杂七杂八的血统……”说完又盯着慕远猛看,“慕远,你怎么就能长得这么符合我审美呢?每次看到你我都移不开眼睛。”
慕远翘起嘴角,“花痴是病,得治。”
“我是治不好了。”秦骁搂住他的脖子,“我能对你犯一辈子花痴!”
“随便你,睡。”
第二天睡到快中午时慕远才懒洋洋地起床,走出卧室看到秦骁正装模作样地在厨房里捣鼓什么。
他好奇地凑过去,“你干什么呢?”
秦骁扭过头,满脸兴奋,眉飞色舞,“我在做饭!我6点就起来去外面买了菜,我想要你一醒来,就能吃到我亲手做的东西!”
“点外卖不也一样吗?”
“自己做的才有家的感觉!”
“我觉得吧,你做的这个饭菜要吃出家的感觉还是蛮有难度的。”饭菜做好后,慕远盯着桌子上那几垛,一言难尽地说。
倒是十分有火葬场的感觉。
望着盘子里被火葬的小j-i小鱼小嫩牛,秦骁也丧了气,不过转眼又重新鼓起干劲,“我这是第一次做饭,失败是正常的!我要多多练习,总有一天,我会用厨艺征服你!”
“勇气可嘉,加油努力。” ^ ^
接下来的几周,秦骁发了疯似的练习厨艺,每天被他浪费的食材都能堆满好几个垃圾桶。
1个月后,秦骁数着兜里的钱,陷入了绝望,“我觉得,我们俩,可能是真的没有什么独立生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