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我是一个同性恋,唔,好像不对,我能够和女人上床,那麽我是双性恋。
我不打算让家人知道。我认为父母养大了我,所以我每个月将薪水的一部分送给他们,令他们有一个不错的晚年是应该的。但不代表我必须让他们干涉我的私隐,更甭说告诉父母也只得到盲目的反对。说不定我的姊姊和兄长会了解,但我亦不想浪费时间去coming
out。
重要的是,我没有想相拥至永恒的恋人。
我喜欢雨季,尤其是春雨。那种绵绵不断的雨,有一种藕断丝连的凄美感。可惜这只是我的幻想。因为我在过去从未曾有过刻骨铭心的恋爱。现在呢?
现在有的是永无止境的暗恋。
一·
作为家中的么子,我是被爱所养大的。古板严肃的父亲,温柔传统的母亲,独立个性的姊姊,忠厚老实的哥哥,再加上有点任性的我,就是我的家。
相貌平凡的父母,生出相貌中上的姐弟。但只有我,无论如何都不能称之为平凡中上。在我的面上,最显眼的是一对桃花眼,然後是高挺的鼻梁,再而是性感的〈别人说的〉嘴唇,合并上来,是一张人人称赞的俊美面庞。
就因为一对桃花眼,父亲对我的人际关系方面特别著紧。从小我读的是男校,朋友是男生。就连姊姊的同性朋友,我都不能多谈一句。不过父亲好像从没想过,万一我爱的是男生又怎样?
知道自己在一个月最多三次为了生理需要而手淫,我开始怀疑自己是性冷感。之後想想,性冷感的话应该连那三次也没有吧。所以,我只是性欲不强。
对於同学们不停外出〈学校〉打猎〈泡美眉〉的行动,我只是当戏剧一般地看。始终我对爱情是好奇的,是憧憬的。但也明白真正深刻的爱,是可以伤人的。可是爱的那麽深──刻骨铭心。是好,还是不好?
我的初恋对象是一个在大一认识的女人,因为父亲认为入大学了,长大了,应该交一个女朋友。在那之前,我的心是平静的。我喜欢在自己的内心制造一个与世无争的我,静静的,静静的观察自己。
在大一时,和一个女人像好朋友一样相处了数个月。她是我第一个异性朋友,很有纪念价值,所以我很珍惜和她的友谊。在她的主动下,我开始了第一次的异性交往。这就是初恋吧。
没有玫瑰香车在我们之间,一来我不想买花,二来我没有车。在约会时,一切的花费我们都是各付各的。为什麽?嗯……因为现在世界已经男女平等了呀。所以为什麽我要替她付出她所享受的代价呢?藉口?那为什麽女人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用到男人的血汗钱?所以我是没错的。
不记得哪一天,我和她上床了。我不知道她的技术好不好,但我记得上床後,除了疲惫外,还有一种满足感。
之後的某一天,我心血来潮的在大学里找她。在拥有曲折通道的大学里乱走,像是在迷宫里玩耍似的。我为这种无聊的理由像小孩子一般高兴起来。
我是很容易满足的。
我在一间房外听到女友得意洋洋的声音:「看吧,我就说展永鑫还是一个处男!我赢了!」听到了,我认为这不是找她的好时机,便离开了。
在回程路上,想起我被人当作赌注,我应该生气才对。而且我是处男,她不是处女,怎麽想都是我赔了。於是我回到原来的房间。
我没敲一下便将门打开,我认为这是表现我生气的方法。在房里谈的兴高彩烈的人们全静下来望著我,女友见是我後马上向我走来。
在她开口前我飞快的说了:「我们分手。」看她一面震惊,我想我应该解释一下。「我听到你刚才说的话了。」这就够了,我转身便走,不理会背後的叫唤。
我在学生餐厅被好友箫炎审判。对,这种单向的问答是该用这个词形容的。好友知道前因後果以後,结论是:「你应该留她一点面子的。」我只问了句为什麽,便继续吃我的炸酱面。
「为什麽?天啊!你为何能够说出这些话!」我依旧吃著我的面,「你还吃!快去道歉呀!」我仍是丢他一个「为什麽?」的眼神「你,你还敢问原因!她是女孩子呀。你竟然在她的朋友前当众和她说分手?」
我很认真地想了一回後回答:「火火,她不是处女,所以不是女孩了。」想想像是少了一句:「我是处男,是男孩,所以是她伤了我才对。」
火火瞪著我:「不要叫我火火。怎搞的?到底你还是男人不是?就算她不是处女,还是女性呀,是男人就要爱惜女性。」
「一·我和她交往时我还是处男,所以我是男孩,不是男人;二·她和我交往时她不是处女,所以她是女人;三·她一个女人吃了一个男孩,是她赚了;四·她在精神上赚了後,还拿我作赌注,并得到物质上的胜利。因此,综合以上四点,她获得相当多的利益。故,我不给她一点面子也算是作一个平衡。」
「去!你这全是歪理。女性原本就应无条件获得疼爱。」
我皱眉,好友有这种想法真不该:「你这样是歧视女性。」他目瞪口呆地看著我,我只好继续说:「现在男女平等已经被正式纳入法律的规范,像你这样做是在纵容女性的耍赖,就是有你这种人存在,男女才会至今亦得不到真正的平等。」
他好像不知道该怎麽说话才好,最後心灰意冷地说:「我的意思是你不应该太执著於她拿走了你的处男。」
「你这样就更不对了,简直是在将男性贬为性奴。你的意思是男人和多少个人上床也无所谓罗?要知道当男人在新婚之夜发现妻子是处女时得到的满足感等等正面情感是非常庞大的;同理,当女人在洞房时知道丈夫在之前没有和任何人同床时的快乐也是相同的。因此,男人守身也有其必要。
从这个例子看来,处男和处女地位是相对的。难道男人就应该身经百战吗?男人守身如玉就不可以为了自己将来的妻子吗?为了将来的妻子的健康著想,当然要尽量减低患上性病的机会率。女性亦同。
若是男人身经百战便被人捧至天上的话,那麽经验丰富的女人就应该是宝而不是草。所以不能老是强调她们的贞节。换个方向想,女性的性生活复杂也只可说是为将来婚姻的性生活作充分准备。
但是,以世间的常识看来,有较多经验的人应该照顾经验较少的人。试想一个懵懂无知的处男被一个女人吃了,之後才发现他只是一个当赌注的,这不但侮辱了男孩的自尊,亦造成他心理上的伤害。长远来说,可能使男孩心理扭曲,使社会上多一个心理变态者。
而受害者,我,只是要求和她分手,并不追究她的责任,已经算是不错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