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向都是固执的。
但我没想到他的固执是这样坚固。
他怎可以……怎可以……这样活生生的……把我的伤口掘开?他是我亲如兄弟的人啊……
他的说话,拥有时光倒流的魔力。啊啊,在我面前的,不就是她吗?
雪白的瓜子脸……圆圆清澈的眼睛……老爱皱起的小鼻……向上弧起的小嘴……从其中发出的声音……不停转动的身影……啊!好久了……好久……没听过她的声音,看过她的舞了……
多麽令人怀念啊!那一天,她在我的面前羞涩的笑著,怯怯的仰头。乌黑亮丽的发丝往下散去,月光在它们之上洒上一片光芒……不自控的,我低下头……
猛地睁眼!没有!没有……这个家,这个我造出来的家……没有人气……我疯了的在屋子里寻找。
没有,没有,怎样找也没有。他走了,那个一起十年的朋友走了。伤心,背叛的感觉都有。
但同时亦有,一种轻松。没有人,没有人会再和提起她了。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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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
递著声音回头,是永鑫?他怎麽回来了?
看到他,心中便涌出一阵恨意。为什麽?为什麽他一定要提起她?为什麽不让我就这样活下去?为什麽一定要迫我?
说吧,把一切都说出来。受伤吧,哭呀。为什麽他的眼睛还是这样清澈?为什麽不生气?为什麽不感到委屈?为什麽──
「你是我的好朋友。」
好朋友?哈哈,好朋友,好朋友,呵呵,哈哈,什麽是好朋友?为什麽我们是好朋友?假如,假如不认识你,假如不认识你,我就不会,不会……
……………..小铃………
………………………小铃……………….
………………………………..小铃…………
……………………………………………我的爱人啊………….
为何给了我幸福,又对我这样残酷呢?
………你到底…………希望……我……怎样………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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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了。离开这个地方。
这件事,我只告诉箫家。好歹,他们养了我好几年。是吧?我是为了这个原因吧?
澳洲的阳光,就像永鑫一样,强大而不刺目。
那一晚,我掉下以为没有的泪。一整晚的吼叫结束,看到他一直待在身边,心中一阵放松。
那时我就知道,我太依赖他了,依赖他的温柔和包容。只要待在他的身边,我将无可避免的想起她。因为……她和他是这麽的相像。
走了也好,这样一个人静静的想清楚。想清楚,她希望我以什麽样的方式活下去。是呀,总是要想清楚的……
英国的天气完全是我的心情映照。
沉重的雾,不管怎麽拨也拨不走。想仰头看看月亮,看到的只是一个模糊的光影。打开窗,黏人的湿气一鼓作气的涌入。
房间里烟雾弥漫,一层一层的薄纱在我的面前轻扬。踏前一步,它们便退开了。前一步……
美国唐人街,昔日西人眼中神秘的地方,现在弄的和观光区没什麽分别。我跟著一个辛苦说著中文的黄种小伙子,在这里租了一间房间。不想睡觉时,便外出拍照。
一场黑道火并,把我的摄影机撞坏了。我跟著那个撞坏摄影机的混帐,来到一间废弃大厦。
一个垂死的女人躺在地上,面上的神情和她的是那麽相似。耳边转来男子焦急的内疚的说话,
「我……只要……希望……你……幸福……活下去……」
这句话,和八点档的没什麽分别。但为什麽呢?为什麽会分别出现在二个和她相似的人身上?永鑫说过,那女人也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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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呼吸,吸入的,是习惯了的湿热的空气。嘴角轻扬,这是一个我与她共同踏著的土地。
回家,在永鑫的房间不见他的踪影。这麽大胆了?彻夜不归麽?他终於和楚哲云一起了?
可惜,他只不过是走到天台睡觉而已。真是笨蛋……冷死他好了,我是这样想啦。不过若是他生病了,还不是我来照顾,所以我给他盖了张毡子。
刚刚坐下来,便见他像火车一般的冲下来。一个熊抱:
「你回来了。」
是的,我回来了。
我的好朋友。
看到这里,大家都懂了吧.
这篇文说的是火火改变的过程(说是过程,其实只是数段文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