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的他,技术还不成熟。但粗糙的摄影技术,仍能表达出他当时那深挚的感情。我缓缓地唱出当日所唱的歌……
「你那紧闭的双眸,曾映著我的身影……
你那合上的红唇,曾唤著我的名字……
你那紧扣的双手,曾握著我的幸福……
若是我满身的鲜血,可令你的眼睛睁开……
若是我虚伪的光辉,可令你再唤我的名字……
若是我拥有的一切,可延续你的生命……
我愿倾出所有……
多想听到你的笑声,看到你的娇容
多想听到你的歌声,看到你的舞姿
在那云山的彼端,你正在欢唱吧
我可以看到你背後的光芒
比太阳更耀眼,比月亮更温柔,比星光更永恒
我的思念,只会令你的纯白沾上黑点
我的渴望,只会令你的翅膀脱落……」
那时候……
「你在哭吗?」
「没有。」
「不要紧,我现在还不了解……有一天,总有一天……我会代你哭的……」
现在的我……可以吗?突然……想起和前女友的过去……心中浮现一种苦涩的感觉……
火火在人群之中出现,他苦笑著,轻叹似地,不发出一声地说:「你啊,不要太善良好麽?」他伸出手,纸巾轻轻滑过我的脸,它湿了。
「你没事吧?」我跟著声音,转头望著楚哲云,在他的黑瞳中,我看到我颊上的泪痕。
「我没事。」是的,我没事。火火把相拿出来展览,他也没事!
我紧紧的抱著走到我身前的火火,「太好了,太好了……」讨厌!为什麽我的声音像是发抖似的……
三·
我百无聊赖地躺在床上,放任自己心里的茫然。火火出门了,他总是周围走,找一些美丽的景致人物拍摄。所以我现在一个人留在火火的屋子。
升上大学後,我便被家人丢到一间小房子独居,以训练独立能力,生活过得惬意无比。可惜在二个月後,火火在看了我可爱的房子一眼,二话不说就拖了我到他家里住。其实我的房子也没什麽的,我知道是比一般人的屋子乱了一点,但我还是有地方站,找得到东西啊。不过既然火火要我搬,我就搬吧。
火火的家又大又漂亮,五房二厅,有二个浴室。一个在火火的房间,而另一个浴室大大的,看出去有一个美丽的夜景。火火是连著天台一起买下顶楼的,除了夜景外,还有建在天台的温室。以温室为中央,有一个以竹子搭出来的棚子。
在棚子下,是一组桌椅,是我放在那里作看雨用的。不说赏雨,是因为我自问没有那种才情去「赏」。但是火火仍旧说我老是对著雨水伤春悲秋,其实我也不过是呆呆的看著雨点落下而已。心里什麽也不想,也是一种享受呢?!
现在没有雨,最近再次迷上的亦舒小说也没心情看了。唯有一个人无聊地躺在床上,研究著亲爱的天花板。过了一阵子,我决定上街游盪去。
在街上,由於是周末,人多是难免的了。我随著人群慢慢地走著,途中受到不少人的眼神关照。火火的影展还没结束,所以有不少人以为我真的是模特儿,跑来跟我要签名。一段时间後,我都习惯了被人当是名人一般看著的感觉了。
走啊走的,走到了书店。果然,我除了书店外便没地方好去。一眼扫过去新书的位子,没什麽值得买的。但还是拿起一本书,奢侈地浪费我的青春。身後三五成群的高中女生用她们特有的活泼声调高声讨论,
「你看你看,好棒啊,是楚哲云作封面耶!」
「还有,书里有他二十页的访问呢!」
「呀呀~~你看这张相,好帅啊!」
「噢~~这是他和XXX〈应该是某国际巨星,我不知道他是谁,所以自动剔除他的名字〉一起的照片呢!」
「哎呀~~二个人都超酷的!」
……我就说,那个姓楚的若是想增加营业额,应该他自己出来做产品代言人,而不是老是打电话骚扰我。他简直比火火更罗唆,比女人更烦人。当然,这只可以在他背後说,因为比起火火,我更加怕他。
为什麽呢?……我也不知道。不过我可以解释,这就是生存的第六感。基本上只要不和钱财挂勾,我的直觉可说是预知了。哈哈哈~~~
我到租书店租了书咖啡室坐,可惜那些书只够我消磨三小时。现在是一九九四年,某月某日的下午四时正,这一刻我再次辜负老师珍惜光阴的教诲──看著路上行人欲断魂,不对,是看著路上行人发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