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随心 作者:绘陵【完结】(6)

2019-01-26  作者|标签:绘陵


「你不说就是不说,我问一次和问十次也是一样的。」
「说不定你问多我一次,我便会告诉你呢?」
「不问了。每次问你问题,你都不答的。」
「谁说的!刚才在餐厅时,我便要告诉你我的名字的了,不过箫先生早我一步说出,我也没办法啊。」
「马後炮~~谁不会~~」
他失笑摇头,摸摸我的头。什麽嘛,火火也老爱摸我的头,我的头很好摸吗?
「小雅是我世伯的女儿,刚从美国回来。」
「美国回来?不像耶。」
「怎麽不像?」
「对同性恋的态度呀。美国不是对同性恋者比较尊重的吗?她刚才问我是不是gay的时候,很鄙视似的。」
「呵~~这是个人自由吧。」
「你说的不错。对了,你们都是火火的迷吗?」
「都不是。」
「那你来干嘛?」
「我听说今次箫先生的影展会有展出一个特定人物的照片……」
「啐,为了钱啊。」
「是呀,你不喜欢?」
「也不会,只是觉得太浪费了。」
「浪费?」
「没什麽,只是老生常谈而已──钱不是万能。」
「这时候,通常谈下去也是无意思的。」
「就是啊。」
…………
「为什麽她们一直望著这边窃窃私语的?」窃窃私语?是啊,在我们停下来後,就不断有人在我们不远处窃窃私语,眼神左右移动。是挂在我旁边的画有问题吗?
旁边是一张高三十五点五寸,阔二十五寸的照片。相中的主角坐在大树下的一颗大石上。嘴唇微启,从经过口前的叶子的弯曲,可看出他是在歌唱;眼睛微张,望著山的另一方,目中流露出点点的悲哀,那是十六岁的我。

十六岁的他,技术还不成熟。但粗糙的摄影技术,仍能表达出他当时那深挚的感情。我缓缓地唱出当日所唱的歌……
       「你那紧闭的双眸,曾映著我的身影……
你那合上的红唇,曾唤著我的名字……
你那紧扣的双手,曾握著我的幸福……
若是我满身的鲜血,可令你的眼睛睁开……
若是我虚伪的光辉,可令你再唤我的名字……
若是我拥有的一切,可延续你的生命……
我愿倾出所有……
多想听到你的笑声,看到你的娇容
多想听到你的歌声,看到你的舞姿
在那云山的彼端,你正在欢唱吧
我可以看到你背後的光芒
比太阳更耀眼,比月亮更温柔,比星光更永恒
我的思念,只会令你的纯白沾上黑点
我的渴望,只会令你的翅膀脱落……」
那时候……
「你在哭吗?」
「没有。」
「不要紧,我现在还不了解……有一天,总有一天……我会代你哭的……」
现在的我……可以吗?突然……想起和前女友的过去……心中浮现一种苦涩的感觉……
火火在人群之中出现,他苦笑著,轻叹似地,不发出一声地说:「你啊,不要太善良好麽?」他伸出手,纸巾轻轻滑过我的脸,它湿了。
「你没事吧?」我跟著声音,转头望著楚哲云,在他的黑瞳中,我看到我颊上的泪痕。
「我没事。」是的,我没事。火火把相拿出来展览,他也没事!
我紧紧的抱著走到我身前的火火,「太好了,太好了……」讨厌!为什麽我的声音像是发抖似的……

三·
我百无聊赖地躺在床上,放任自己心里的茫然。火火出门了,他总是周围走,找一些美丽的景致人物拍摄。所以我现在一个人留在火火的屋子。
升上大学後,我便被家人丢到一间小房子独居,以训练独立能力,生活过得惬意无比。可惜在二个月後,火火在看了我可爱的房子一眼,二话不说就拖了我到他家里住。其实我的房子也没什麽的,我知道是比一般人的屋子乱了一点,但我还是有地方站,找得到东西啊。不过既然火火要我搬,我就搬吧。

火火的家又大又漂亮,五房二厅,有二个浴室。一个在火火的房间,而另一个浴室大大的,看出去有一个美丽的夜景。火火是连著天台一起买下顶楼的,除了夜景外,还有建在天台的温室。以温室为中央,有一个以竹子搭出来的棚子。

在棚子下,是一组桌椅,是我放在那里作看雨用的。不说赏雨,是因为我自问没有那种才情去「赏」。但是火火仍旧说我老是对著雨水伤春悲秋,其实我也不过是呆呆的看著雨点落下而已。心里什麽也不想,也是一种享受呢?!

现在没有雨,最近再次迷上的亦舒小说也没心情看了。唯有一个人无聊地躺在床上,研究著亲爱的天花板。过了一阵子,我决定上街游盪去。
在街上,由於是周末,人多是难免的了。我随著人群慢慢地走著,途中受到不少人的眼神关照。火火的影展还没结束,所以有不少人以为我真的是模特儿,跑来跟我要签名。一段时间後,我都习惯了被人当是名人一般看著的感觉了。

走啊走的,走到了书店。果然,我除了书店外便没地方好去。一眼扫过去新书的位子,没什麽值得买的。但还是拿起一本书,奢侈地浪费我的青春。身後三五成群的高中女生用她们特有的活泼声调高声讨论,

「你看你看,好棒啊,是楚哲云作封面耶!」
「还有,书里有他二十页的访问呢!」
「呀呀~~你看这张相,好帅啊!」
「噢~~这是他和XXX〈应该是某国际巨星,我不知道他是谁,所以自动剔除他的名字〉一起的照片呢!」
「哎呀~~二个人都超酷的!」
……我就说,那个姓楚的若是想增加营业额,应该他自己出来做产品代言人,而不是老是打电话骚扰我。他简直比火火更罗唆,比女人更烦人。当然,这只可以在他背後说,因为比起火火,我更加怕他。

为什麽呢?……我也不知道。不过我可以解释,这就是生存的第六感。基本上只要不和钱财挂勾,我的直觉可说是预知了。哈哈哈~~~
我到租书店租了书咖啡室坐,可惜那些书只够我消磨三小时。现在是一九九四年,某月某日的下午四时正,这一刻我再次辜负老师珍惜光阴的教诲──看著路上行人欲断魂,不对,是看著路上行人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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