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熏然哥你看这个!这个是我小学六年级刚上学时候用的第一支钢笔!我当时才用了三天吧,上课的时候回答问题,没盖笔盖,笔从课桌上滚下去了,摔断了笔头。我放学的时候是跟明台去的明家,叔叔那天加班,后来去接我的时候,我一回家就哭的昏天暗地啊,又伤心又委屈,眼泪憋了一天了。第二天,叔叔又给我买了支新的,这支旧的我就再也没见过了……”
阿诚摸着钢笔絮絮叨叨的和李熏然说着,明楼坐在沙发上看报纸,其实耳朵也早飞过来听着阿诚说的了。
凌远是阿诚的神,是救他命的人,是渡他出无边苦海的菩萨,没有凌远决心的收留,就没有阿诚以后的故事。就算阿诚是他明家户口本上的人,是他名义上同姓的弟弟,但小时候的阿诚对明镜、对明台、甚至对他明楼的定位,也不过是类似于关系很近的表兄弟一般的感情,是家人,只是不是与他相依为命的人。
只有凌远是他最亲的亲人,是他的父亲。
这样很好,明楼对此十分满意。凌远是阿诚的父亲,那么他就只要担任爱人这一个角色就好。
明楼曾经设想过,如果一开始,捡到阿诚的就是他或者大姐,那么他还会不会和阿诚在一起。
他想,会的。不管怎样,他对阿诚的感情都不会轻易被外界的客观因素所影响。只是那样的话他会需要更多的时间去确定,阿诚对他的感情究竟是感激还是爱情。
李熏然看着阿诚手握着钢笔,嘴角带笑的表情,心中也是一阵柔软。
阿诚说起凌远时,眼中永远都是崇敬、亲昵、百分百的信任与依赖。
也许和幼年经历有关,阿诚是个极其内敛但要强的孩子。他从不会轻易的求助他人,只有在面对凌远的时候,他会犯蠢、犯懒、耍无赖,尽管这些也许在日后他会对明楼做的更多,但小的时候,这些“弱点”都只属于凌远一个人。
凌远曾经告诉他,当年他最终决定收养阿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他实在无法忘记阿诚看他的眼神。不是那种眼神中透露出凄苦与乞求的样子,而是当阿诚面对所有其他人眼中都是防备时,唯独面对凌远是在求助。
阿诚从没有开口对凌远说过“留下我吧,收养我吧”。事实上,就连凌远决定送他去孤儿院的时候,他也只是点了点头,平淡的答应了。他不吵不闹,只是你早已听到了他心底只对你一个人说的话:“救救我吧,叔叔。这个世界,对我太不公平。”
收养一个饱受虐待、有y-in暗回忆的孩子不是件容易的事。李熏然在警局工作,像阿诚这样的孩子他见过不少,挣扎着是否该收留他们的人也不少,但大多退缩了。
尽管当初第一次知道凌远和阿诚的事情时,他还是个15岁的少年,狼崽子似的,天不怕地不怕。他爸唬得住他,却收不了他,外人就更不行了。
但他15岁那年第一次遇见凌远的时候,他就知道:栽了,遇上天敌了。
凌远身上有一股让他迷恋的特质,那是责任感,十分的诱人。拥有这份责任与牵挂的凌远就像毒品一般,让他辗转反侧,念念不忘。他和凌远再相遇到在一起不过几天的时间,看似飞速。但事实呢?他这份感情的战线可拉的太长了,十几年的心心念念,终成正果。
想到这里,李熏然痛苦的捂住了脸:这听上去他太像一个暗恋人家十几年的痴汉了。可是最cao蛋的是他确实就是一个暗恋了人家十几年的痴汉啊!
“哎?这个钱包叔叔果然还留着呢?”阿诚在一个框子里拿起一个棕色的钱包,好奇道。
李熏然看过去,那是一个已经十分老旧的棕色皮质钱包了。款式没什么特别的,简简单单的方形,四周因为长期使用已经磨损了,但是能看出使用的人非常珍惜。恐怕是觉得再用下去皮子就要裂开了,所以才把它存放起来没有再用的。
除此之外,这款平平无奇的钱包最特别的就是上面的装饰文字,用黑色的丝线绣出来的,三个立体的单词:BAD MOTHER F***** 。
明楼不知什么时候放下了报纸踱到了阿诚身后,看了看他手中的钱包,说:“你的?”
“哪能是我的啊,我倒是很喜欢来着。”阿诚撇撇嘴说:“叔叔的,宝贝着呢,我问他要都不给。”
明楼好奇道:“你开口要了你叔叔没给?”不过他想了想,说:“你那时候多大?”
“我那时候上高中。”阿诚回想了下回答。
明楼挑眉,意思是你上高中拿着这款钱包去学校也不太好吧,难怪凌远不答应。
阿诚撇撇嘴说:“才不是呢,跟这个没关系。我高中一年级暑假就和叔叔一起在家看昆汀了,你说我看到这个钱包能不心动吗?但是叔叔不给,宝贝得很呢。”
“为什么?”从刚刚开始便没说话的李熏然突然开口问道:“为什么宝贝这个钱包?”
阿诚想了想,估计李熏然不知道这个钱包的梗,便告诉他:“这个钱包虽然看上去很不值钱的样子,但是是叔叔最喜欢的导演昆汀·塔伦蒂诺的经典电影《低俗小说》里的同款。有一天叔叔突然带回家的,我一开始以为是他自己买的,后来发现不是的……”
李熏然眨着眼等阿诚继续说。
阿诚看了看小警官正直的脸,心说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应该说了也没关系吧。便神秘兮兮的开口道:“这个钱包啊,是他喜欢的人送的,或者说是喜欢他的人送的?总之,这钱包算是个含羞带怯的信物吧。”
明楼看阿诚一脸认真的样子,又见他话一说完,就怔愣住的李熏然,无奈的笑着摇了摇头,心说凌远这个好儿子养的,净给他拆台了。
“含、含羞带怯的信物?”李熏然磕磕巴巴的重复道。
阿诚摸着下巴慎重的点点头,说:“其实,事情是这样的,那是很久之前的一天了,大概几年前?我算算啊,那时候我上高二,就是6年前吧,有一天叔叔回家的时候告诉我,他钱包被小偷偷了,我还笑他不谨慎来着。然后第二天,叔叔回家的时候竟然告诉我,他钱包又被人送回来了,是有人放在医院前台被护士姐姐送进来的。”
“哦?”明楼听了阿诚的故事,问李熏然:“6年前的话,你还在上学,应该还没去警局做事吧?”
李熏然点点头。
阿诚自己琢磨了下,确实,如果那个时候李熏然就已经在警局了,说不定就是他逮着了小偷再偷偷摸摸的给送回去的。
阿诚继续说道:“我一开始其实没有注意到叔叔的钱包换掉了的,只是后来他去洗澡的时候我看见的。那时候我才第一遍看完《低俗小说》余热未散呢,当然特别想要那个钱包咯。只是叔叔说不行,这个是他心爱之物。我当时以为就是因为电影周边他才稀罕的,结果你知道怎么着吗?那个时候淘宝不是刚兴起吗,叔叔竟然在网上给我买了个一样的钱包,就是没把这个给我。”
“所以凌远不是在乎同款,只是很在乎‘这一个’钱包是吗?”李熏然问道。
“没错。”阿诚回答。
明楼问道:“那你的那个钱包呢?没记得你用过啊。”
“唉,大概现在还跟我送给明台的那条beatbox口水巾一起,躺在风纪校长的办公桌里呢。”阿诚惆怅的说。
正这时,大门突然传来悉悉索索的开锁声,阿诚眼睛一亮就从地上蹦跶了起来,叔叔回来咯!
☆、番外1当然是选择原谅他!中
02
明楼跟着他走到门前,李熏然倒是蹲在原地没动,等到凌远进了门和阿诚他们打了招呼他才慢吞吞的站了起来,脸上表情有些古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