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腐女的终极梦想,变成美男撩帅哥!
现代腐女穿越成异世俊美少年,开撩冷血腹黑江湖第一刺客,并卷入了一系列诡谲复杂的事端中,最终愉快的生活在一起的故事。
冷血忠犬攻*话唠腐女受,稳重首富攻*温文尔雅受,阳光攻*伪娘受,y-in狠毒辣的超级弟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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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关键字:主角:林夕,冷烈 ┃ 配角:白雪,林遇之 ┃ 其它:魂穿,女变男,冷血杀手
第1章 第一章 穿越
林夕在这树林中走了快一个上午了。
她花了好长时间,胳膊都被自己掐紫了,终于才接受了这个事实,自己是真的穿越了,不仅如此,还特么变成了一个男人!明明只是在自家狭小的出租屋里睡个懒觉而已啊,别人穿越都是穿成了大户人家的小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还可以和帅哥来场轰轰烈烈的虐恋,自己穿成了个男人不说,看这一身破烂的衣衫,空空如也的口袋,还特么是个穷光蛋。
林夕瞧了瞧自己这副瘦弱的少年身躯,长叹了一口气。
这幅身躯的主人八成是因为太穷了才跳崖的吧。
果然,穷人就算是穿越到别的世界,也还是个穷人啊。
以林夕有限的历史知识,她也看不出身上这衣衫是属于哪个朝代,走了这么久,又累又饿,林夕停了下来,目光在周围的树上搜寻着,还是先看看有没有野果子可以填饱肚子吧。终于,在眼睛扫s_h_è 到四十五度角的地方,一片和谐的绿色之中点缀了些许殷红。
林夕欢呼一声,一路小跑着过去,居然还是一棵苹果树,树干得有一人多粗,大多数果子都已经成熟了,红宝石一般点缀在绿叶间。林夕兴奋地搓了搓手,怎么说自己小时候也是上树掏过鸟窝、下河摸过鱼虾的女汉子,这点小事可难不倒,蹭蹭几下就爬上了树,腿盘在一根较粗的分支上,在树上坐定,伸手够到了一个果子,在衣襟上擦了擦,凑到嘴边正准备啃下去,只听得一个粗犷的男人声音喝道:
“喂,前面的,给老子站住。”
这声音听起来就不像善茬儿,林夕心下一惊,不由得屏住了呼吸,只听得一人回到:“这位兄台,找在下有事吗”这声音谦和温润,彬彬有礼,倒像是位书生公子。林夕轻轻地扒开眼前的树叶,说话的是一个身材修长的男人,背对着林夕所在的大树,看不到脸,听声音应该是个年轻人,一群五大三粗手拿着各种兵器的汉子三三两两地围过来,呈扇形把他堵在了中间。为首的那个男人右边脸颊有一道狰狞的伤疤,从眉梢一直蜿蜒到下巴,肩上扛着一把一米多长的砍刀,眼神咄咄逼人,活脱脱就是电视里演的山贼模样。
“谁跟你是兄弟,识相的,赶紧把身上值钱的东西交出来,要不然,”刀疤脸扬了扬手中的大刀,“老子让你脑袋分家!”
啧啧,果然是群山贼。
“在下出门匆忙,身上并未带得什么值钱的物件儿,鄙人家中老母还在等我回家,还望各位行个方便,放我继续赶路可好?”
“少特么废话,要钱还是要命?”那刀疤脸怒目圆睁,大刀直指着那书生的鼻尖。
林夕不禁有些担忧起这位仁兄了,这种时候就应该选择破财免灾,要不然惹怒了这帮山贼,说不定这小命儿就没了,还在乎那些个银子。正摇着头暗自叹息呢,忽然觉得右手有些痒,低头一看,自己的手背上,一只一指多粗的黑色毛毛虫,正一拱一拱地朝着林夕手中的那只苹果奋力爬行。
两秒后,林夕发出一声急促的尖叫,抬手将那只毛毛虫连同手中的果子一起甩开了八丈远。
这一下,树底下的一圈人都安静了。
林夕无比懊恼地捂住了嘴,这下可完了。
“什么人!”
话音刚落,一柄尖刀带着飕飕的破空之声,准确地朝林夕的藏身处飞来。
我去,这特么还是武侠的世界啊,飞刀扔这么准的吗?!
林夕下意识地就往旁边闪躲,倒忘了自己是在树上了,直接一个倒栽葱就扑在了地上,结结实实地摔了个狗啃屎。疼死我了,林夕龇牙咧嘴地从地上爬起来,揉了揉自己的膝盖和手肘。
“小兄弟,没事吧?”
小兄弟?林夕一愣,差点忘了自己现在是个男人了。
此刻倒是看清了这位年轻人的模样,竟然是个极好看的美男子,五官俊秀,身姿挺拔,目光却是很柔和,气质像极了小说里的那位“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的花满楼。这位翩翩公子身着月白的金丝刺绣长袍,衣饰极为考究,头上的玉冠看起来价值不菲,就连手上那柄折扇的扇坠也是成色极好,连不懂门道的林夕也看得出来,这是个有钱人没错了。不过俗话说得好,财不外露,打扮成这样走山路,也难怪会被山贼给盯上了。林夕暗自腹诽道。
“原来是个臭小子,”一个瘦高个的山贼笑嘻嘻地说,“老大,这小子怎么处理?看他穿的破破烂烂的,肯定没什么油水。”
不错,山贼肯定是嫌贫爱富的嘛!林夕心想,还是先逃脱这群山贼的魔爪再说,至于这位美男子,让他自己破财免灾、自求多福吧!想到这里,便合起双手,行了一个别扭的拱手礼:“各位大哥,小弟只是路过,口渴了摘几个野果子吃,我跟这人也不认识,你看我这身上一分钱没有,不如先放我走吧?”
“放你走?哈哈……”这群山贼像是听到了什么极好听的笑话,哄笑了开来,连那位美男子也跟着笑了起来,折扇收起来在手中拍了拍:“小兄弟,这些可是骷髅山的山贼,不是别地儿的小贼,他们可是不会跟你讲什么道理人情的。”
林夕闻言嘴角不禁抽了抽,刚才你不是也在同他们讲道理么。不过说来也怪,这位看起来很不禁打的清瘦公子,面对一群穷凶极恶的歹徒,倒没有露出丝毫胆怯之意,一派气定神闲的模样。难道说,此人身怀绝技,解决这一群小喽啰不在话下?林夕想到此处,心下稍稍安定了一些。
那领头的刀疤脸却是没了耐心,大刀一挥:“既然不肯给钱,那就都给我砍了!砍这个公子哥的时候当心着点儿,别把这身衣服给我弄坏了!”
“好嘞!”那瘦高个的山贼闻言扭了扭脖子,狞笑一声举起刀,直向林夕劈来。
什么情况,凭什么先砍我啊!林夕哀鸣一声,身后已是退无可退。眼看这刀就要劈到眼前,旁边的美男子终于有了动静,刷的一声展开折扇,林夕只见眼前蓝光一闪,那山贼手中的刀已脱手飞出,直直地钉在了旁边的树干上。再看那美男子,手持折扇,缕缕天蓝色的柔光如流沙丝绸一般,萦绕在折扇四周,衣袖和墨发随着隐隐的气流缓缓飘扬了起来。
林夕目瞪口呆,不禁咽了口唾沫,这是……修仙?
林夕翘着二郎腿歪在院中的竹制躺椅上,伸手从石桌上的盘子里捞出一块点心丢入口中,怎么着都有种极度的不真实感,回想起在骷髅山,那位带着蓝色光芒的美男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无比利索地解决了那群山贼,刷的一声收起折扇,笑盈盈地站在林夕面前,行了一个标准的拱手礼:“在下林枫,字遇之。小兄弟怎么称呼?”
“我叫林夕,字……没有字。”21世纪的现代人哪来的字。
之后林夕便打着自己孤苦无依无父无母无家可归的旗号,死皮白赖地跟着这位美男子回了家,准确地说是他的土豪朋友,容城首富秦万两的家。要说这位首富本人和他的名字是极不相称,林夕本来以为土豪都是大腹便便脑满肠肥,再不济也是鹰钩鼻子满脸精明,谁知这位却是个不到三十岁、模样极为周正的翩翩青年,与自己脑补的首富形象实在是相差甚远。
听说这秦家祖上是靠卖胭脂水粉起家的,如今最得意的产品也是各色各样的香粉,名声打得响,东西品质也够好,那琳琅满目的香粉种类就是比起现代的香水也不遑多让,各个王公贵族的小姐以及各行各业的名流都用的是秦氏出品的胭脂水粉,果然,不论是哪个时代,女人的钱总是最好赚的。
这位土豪x_ing格也是不拘小节,听说林夕是他的朋友半路救回来的无家可归的少年,大手一挥就给了五百两银票,每个月的吃穿用度也用不着自己cao心,林夕便也心安理得地在这里过起了米虫的生活。
要说唯一的不和谐么,就是那个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小祖宗了。
“喂,林夕,你在那儿躺尸呢,赶紧滚过来陪本姑n_ain_ai练功!”
林夕长叹一口气,慢吞吞的起身,拖着疲惫的双腿极不情愿的朝里面走去。进门只见那小祖宗手拿紫色长鞭,气势汹汹地盯着林夕,樱桃小嘴鼓的老高:“林夕,你慢悠悠的干什么呢,我叫你没听到啊?”“听到了听到了,这不是来了么。”
这位五官精致,衣着华丽的小姑娘,便是那首富秦万两的妹妹,秦双。她所说的练功,便是修炼真气,到了一定的阶段,就可以凝气化形,聚成实物,那林遇之便是能将真气凝成风刃,利用折扇打出来击退山贼的。真气的颜色跟修行人的五行属x_ing以及自身特质,呈现出不用的颜色。这位小祖宗的真气便是紫色的了。
林夕是做了男人才深刻地体会到,这十几岁年纪的女孩子是有多么恐怖难缠。
每天被揪着做陪练,这几月来身上得皮肤没有一处是好的,每天上药都上的龇牙咧嘴,不过虐待归虐待,倒也在无形中帮助林夕修炼了不少,从最开始皮开r_ou_绽,到现在只是青一块紫一块,连自己那黄不黄、白不白的真气,也渐渐练成漂亮的金色了,只是要凝聚成形,那还早得很。不过林夕倒是很满意了,本来以为自己只是个普通人,没想到也有修炼的资质,比起在现代社会做一个毫无异能的凡人,简直要愉快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