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对凯文而言,即使没有共和国的悬赏,他都想让酒精重见天日。
而现在,他终于有机会了。
“店主,你这里有没有一种叫酒的饮料,那种喝了能让人飘飘欲仙,忘掉所有烦恼的饮料?”
“酒吗,在那个货架上。”路鹿回到道。
按照店主的指引,凯文走到了盛放酒的货架前。
在那个货架上,琳琅满目的酒让他目不暇接,不知道先看哪种酒为好。
葡萄酒、白酒、啤酒……不管是史料上有的还是没有的酒,他都在货架上找到了。
“是的,就是这些,这就是史料里记载的酒啊!”
凯文欣喜若狂地扑倒在这个货架前,贪婪地看着眼前一排排的酒。
那些记载中能让人心情愉悦,保持快乐的琼浆就在眼前。只不过惊叹了片刻,反应过来的他就开始从货架上拿酒。
只可惜他手里的位置有限,他只能拿了他最熟悉葡萄酒,啤酒,以及一瓶从没听过的白酒。
“店主,就是这些了,我用钱付账可以吗?”凯文瓮声瓮气地掏出了他所有的钱拍在桌上,他紧紧地盯着路鹿地眼睛,生怕他不答应。
“可以,这些就行。”
虽然这些钱对路鹿没什么用,但是他点点头,给了一个塑料袋,示意凯文可以拿酒走人了。
于是,凯文用塑料袋把酒包住,抱起来就走,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尝尝酒的味道了……
第三十四章
在一张黒木桌子上, 逐一摆放了三个透明的玻璃杯。
里面都盛满了不同颜色的液体。
有红的、有黄的、还有无色的。
显而易见,这就是凯文买到的三瓶酒了。
为了鉴别不同酒的味道,凯文把它们分别倒在了三个杯子里,准备好好体验一下, 被古王国人推崇的酒,到底好在什么地方。
在用清水漱过口后, 凯文犹豫了一番, 最终挑选了盛放葡萄酒的杯子。
在古籍里,葡萄酒是一种享誉盛名的酒液, 据说这是旧王国贵族最爱喝的饮料之一。
虽然凯文对那些腐化堕落的贵族嗤之以鼻,但他不得不承认,在享受这种事上真没人能比过他们。
所以, 他学习古王国贵族品酒的样子,举起酒杯轻抿了一口, 然后忍着喉间的不适,硬是把酸涩的酒浆咽了下去。
“不对劲,这酒一点也不好喝!”咽下一口酒后,凯文百思不得其解:“如果酒的味道就是这样, 不可能有那么多人为它痴狂!”
“店主卖给我的该不会是假酒吧?”
怀抱着满满地不信任,凯文放下玻璃杯,又换了其他两种酒喝。
结果白酒辛辣刺鼻, 他一口闷下差点被呛出眼泪;而啤酒苦涩不堪,只有咽到尽头才有一丝回甘,根本就没有那种让人着迷的感觉。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凯文满腹疑虑, 于是他暂且放下酒杯,去翻阅他之前搜集到的资料。
“酒,对于初心者来说很难喝,但是一旦喝惯了,就会觉得和咖啡一样,意外的很好喝。”
“另外,有些人其实并不喜欢酒的味道。但他们追求喝醉了以后飘飘欲仙、忘却烦恼的感觉,所以才喜欢喝酒。”
看完这些,凯文若有所悟。
之前他也看过这页资料,但是他对酒抱有美好的幻想,所以就把这份资料忽略了,没想到比起那些吹捧之词,这份资料才是真正客观的。
或许,那些对酒过分的溢美之词都是酒鬼写的吧?
凯文再次更正了对酒的认识。
那么,他就再尝尝看吧。
有了心理准备,再次拿起酒杯的时候凯文已经不指望酒有多好喝了。
这次,他还是先从葡萄酒尝起,一口一口的抿着喝。
等一杯落肚后,他终于尝出了葡萄酒的酸、甜、咸、涩。
出乎意料,这么多味道混杂在一起也不会让人作呕,而且当喝完很久后,他真的体验到了和初次喝咖啡时一样的感觉。
“葡萄酒的味道还算可以嘛。”
此时,凯文开始有些晕乎乎了,他的脸庞也开始泛红。他想,这大概就是醉酒的滋味吧。
因为还有两杯酒没有喝,所以凯文忍住了想要休息的念头,拿起酒杯继续喝。
酒鬼们几百年都没能碰到的酒就在他面前,不喝完也太浪费了。
于是,他又仔细品完了苦甘的啤酒。
但当喝白酒的时候,他实在忍受不了这股辛辣的味道,就干脆一口饮尽,结果,他刚喝完,一股眩晕就笼罩了他的头脑。于是他踉跄地倒在床上,很快就醉的不省人事了。
一夜无梦。
第二天,凯文扶着落枕的脖子从床上爬了起来。
由于昨天醉得太厉害,所以他连衣服也没脱,直接就躺在床上睡下了。
当然,他也没来得及找枕头,于是脖子也就自然而然地疼了起来。
起床后,凯文没时间惯一个劲抗议的脖子,直接看靠在墙上的钟,钟上显示的是早上五点,他起的意外的早。
而且没了昨晚临睡前的头晕难受,却产生了起死回生的错觉。
这种奇妙的感觉让他陶醉,尽管知道喝酒意味着头晕眼花,但为了这种醉醺醺地状态,他愿意再喝一杯。
“那些诗人,那些酒鬼关于酒的描写也不全是胡吹嘛。”
凯文嘟囔了一句,就丢下酸痛的脖子不管,一手翻开笔记本,动笔把拿三种酒的味道详细地记录下来。
而且,能卖酒的地方,一般也会通晓酿酒的方法。
下次去店里,试着向店主换酒方看吧。
便利店
由于赵雪的帮忙,路鹿卖出一些黄金后就不怎么缺钱了。
但即使不缺钱,路鹿也会接一些喜欢的商稿,因为他不想未来也用黄金换钱。
对于便利店,路鹿曾认真的考虑过。
按大姨给的消息,一年半后这块地段就要正式开始拆迁。
而这个便利店的x_ing质很奇怪,他不认为其他的便利店也能有这种莫名其妙的功能。
所以一年半后,就意味着这段奇妙的经历会彻底结束。
与其指望着利用便利店一夜暴富,不如踏踏实实地靠自己赚钱。
而且便利店拆迁后,没有进货的负担,他自己赚的钱也足够养活自己。
除了刚开便利店那会,路鹿从小到大就没缺过钱,所以对物质没什么欲望。只要每天能画自己想画的画,他就很满足了。
所以,这天晚上路鹿日常在等道士,同时在思考白天接的那张商稿。
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要的c-h-a画。
和往常一样,客户讲明了具体的要求,付了定金后路鹿就该干活了。
要是以往,他构思过后就直接动手画了。但是看完客户的原版小说后,他又不想这样轻易动笔了。
他很喜欢书里营造的世界,所以他想创造出更好的作品。
而且他也有自己的野心,任何一个艺术工作者都想让自己的作品青史留名。
即使路鹿明白每天出产的画千千万万,他能让历史记住的可能x_ing很低,但是人总是要有梦想的,万一实现了呢?
因此,路鹿暂时搁笔了一天,并没有急着画雇主的画,而是计算着时间,等待赵雪的到来——
因为雇主的小说,故事背景就是一个残酷的末世世界。
他想取得赵雪的帮助。
要想画出打动人心的末世图景,就要见过真正的末世。
第三十五章
“哟, 晚上好。”赵雪推着一个推车进来道:“路鹿,你这里有没有成箱的r_ou_罐头?”
“有,在那边。”
路鹿给赵雪指了一个位置,然后就看见赵雪直接搬了三箱r_ou_罐头到小推车上, 接着用挂钩把箱子捆到了车上。
“车上装三箱,手里在拎一个塑料袋就差不多了。”赵雪在心里估摸道。
来了便利店几次后, 赵雪越来越机智。因为她每次都能想到好主意, 带走比上次更多的东西。
为了得到最大的利益,她每次搬完东西后还要在这里吃一顿, 争取走的时候不管是肚子还是手都是满的。
赵雪来次不容易,所以在她吃东西的时候路鹿并没有打扰她。直到赵雪把一包饼干吃完,还舔完了酸n_ai盖, 路鹿才上前与她搭话。
“赵姐,能拜托你帮个忙吗?”
“说吧, 你想要艺术品还是钻戒?”
自从知道艺术品对路鹿有用后,赵雪给的就都是画作和做工精美的钻石了。
虽然比不上晶核和食物,但末世里黄金也能当货币用。所以抱着能节约一点是一点的心态,赵雪在后面的交易里不再给黄金, 而是全面用艺术品和不值钱的钻石代替。
赵雪心里门清,她头几次给的黄金足够路鹿用了。
“不是,你最近给的这些东西好多, 我的房间都放不下了。”
听到赵雪还打算给他带艺术品,路鹿赶紧拒绝道:“以后你可以不用带这些,帮我拿几本画册就行, 画册里的画还能多一些。”
“好吧。”赵雪道:“那你这次想让我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