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在书中真实的故事给了主角深深地感触,让主角对末世有了深刻的认识,可谓是小说中重要的转折点。
但是路鹿却不是看在它转折点的作用,而是这个画面十分形象。
联想到他刚才看到的那些照片,他脑海中已经有这幅画面的构图了。
沉思了一个晚上,到了第二天清晨,路鹿就开始动手画图。
在画图期间他反复修改小女孩的眼神,可惜总是不满意。
好在费了三天功夫,他终于画出了自己想要的效果。把成图发给客户后,对方表示很满意,这才结束了这个单子。
收到尾款后,路鹿的心情格外美妙,这在他晚上开店的时候明显地表现了出来。
因为就连醉醺醺的酒鬼在他的店里瞎闹,他都没有垮下脸。
这个瞎闹的酒鬼也是今晚的客人之一。
不过他的满身酒气,以及一个踉跄,就醉倒在门口的行为实在让人喜欢不起来。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个酒鬼没有呕吐。
否则清扫呕吐物的活就该路鹿头疼一晚上了。
酒鬼先生不知道是哪里的人,不过穿着欧式风格的衣服,嘴上的胡须也剃得很干净。
如果不看他烂醉如泥的样子,勉强可以看做是一个体面的人。
但如今,这位体面的先生醉倒在墙角,浑身散发着难闻的酒气,任何洁身自好的人都不会在这时接近这位先生。
“酒,再来一杯酒!”
这个酒鬼就连醉倒了还不忘要酒,他的左手拎着一瓶喝了一半的劣质葡萄酒。就在他瘫倒在地上的当下,他都不忘举起瓶子往嘴里灌酒。
因为喝醉的原因,酒鬼不能准确的把酒倒入口中。
因此,不断有鲜红的酒液从他的嘴角流出,不断滴在他雪白的衬衫上,很快就把洁净的衬衫沾染的一片狼藉。
“这就是酒啊。”
酒鬼之前闹得动静太大,所以连宋程都忍不住围观。
他的家境不允许他喝酒。
他的父亲倒是在以前酷爱喝酒,每次上工完了就去酒店要一杯‘芋头烧’,然后带着从家里带的小菜慢慢地吃。
在儿时,宋程曾数次见过父亲饮酒。
那时候父亲喝的尽兴,经常会用筷子点一点酒让他尝尝味道。但是筷子上的酒只有一点,所以每次宋程意犹未尽,父亲就不让他喝了。
不过下酒菜每次父亲都会分出来一些给他吃,只可惜看着父亲就着酒吃的津津有味的样子,他总是很羡慕。
他觉得小菜的味道也就那样,但是有了酒,味道就会变得不同。
要不然为什么父亲会露出那种陶醉的表情呢?
所以每次看父亲喝酒的样子,他都会希望自己快点长大,这样就能和大人一样喝酒。
只可惜等他读书后,父亲为了供他上学,就直接戒了酒。
而他要读书,自然就更喝不到芋头烧。
如今,看到酒鬼狼狈的样子,宋程头一次不羡慕酒了。
小时候他也看过那些沉迷饮酒的闲汉,他们喝醉了后红彤彤的脸膛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然而那时候他只知道羡慕,所以并不觉得难看,而现在他看到这个醉酒的男人,他的心里只剩下厌恶了。
他想起前几天村里看见的闲汉打老婆。
酒精消磨了闲汉的志气,让他每天在酒里荒废时光。
这个闲汉不管孩子,也不顾家,一有钱就摸去找酒喝,一来二去还渐渐地染上了赌博的毛病。
到最后,连他亲娘都管不了他,只能放任自流。而他家里也每况愈下,越过越艰难了。这都是酒的罪过。
酒是一把双刃剑,或许以后他为了应酬会喝酒。但是他一定要懂得节制,不能像闲汉,和眼前这个酒鬼一样。
宋程默默地下了决定,接着转过头去读书。
而这个醉汉喝完了剩下的半瓶酒后一动不动,直到快十点的时候才有了动静。
“艾丽…我们来、跳舞……”
酒鬼含糊不清地说了句醉话,除了他自己以外谁都没有听清。
在这期间秋彤曾经来过。酒鬼先生倚着大门口,正好挡了她的道。于是她使出吃n_ai的力气把他拖到一边,让他安稳地靠在墙上。
“路鹿,那个人是谁呀?”她悄声问道。
“不知道,一个奇怪的客人,不用管他。”
路鹿的话让秋彤安心了些,来便利店久了,她也发现了便利店里的不同寻常之处。
但是秋彤不是个多事的姑娘,所以她什么也没说,再说冬天冷了她还要借用路鹿这里洗澡。
城镇离大山有很长一段距离,她可不想千里迢迢的就为了洗一个澡。而且归程爬山的路上再把全身沾上灰,洗了等同于白洗。
为了不给路鹿添麻烦,她十天才来这里洗一次澡。
不过这次她可不是来洗澡,而是希望路鹿能帮她买一床棉被。
到了秋季,夜晚的山越来越冷了,她原先带的被子根本不够用。
所以,把买被子的钱交给路鹿,她买了点日用品就回去了,没有在店里多逗留。
秋彤离开后,时间也不早了,可是酒鬼先生还是一副没清醒的样子。
虽然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但路鹿仍然打算把酒鬼从店里扔出去。
如果他有家人,一夜未归就麻烦了。希望酒鬼同志的世界够和平,就算酒鬼醉死在街上也会安然活到天明。
送了走宋程,路鹿刚抬起酒鬼的一只腿,酒鬼就醒了。
于是路鹿放下他的腿,装作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打算等酒鬼自己站起来走。
“头,头好疼……”酒鬼道:“酒保,再来,再来一杯酒!”
第四十章
“这里不是酒馆, 还有你该回去了。”
男子张着眼迷迷糊糊地看向路鹿,看样子并没有理解他的意思。
“你真是醉的不轻啊。”
看到男子一副不在状态的样子,路鹿很无奈。
于是他到饮水机前接了杯凉水,把纸杯递给了男子, 希望冷水能让他清醒一下。
因为醉的迷迷瞪瞪,所以男子也不管路鹿递过来的是什么东西, 接过来就喝。
结果冰凉的水划过他的喉咙, 给他唤回了一丝理智。
“这里是哪……对了,我, 我喝醉了……”
安德鲁的双眼被发丝覆盖,在加上喝的神志不清,所以只能看到周围的玻璃。
他觉得自己一定是喝醉了, 所以才会在离开酒馆后闯进一家不认识的店里。
他记得他喝够了要回他和艾丽的爱巢,结果在半路中间就醉倒过去。
现在看来他应该是在一家店里晕倒了。
“对不起……我现在就走……”
安德鲁不知道自己昏了多久, 但有一件事是毋庸置疑的。
这些开店的人最讨厌打扰自己生意的人,所以他到现在还没有被扔到街上已经是店主大发慈悲了。
说话间,安德鲁摇摇摆摆地出了店门口。
环顾了四周后,他凭着记忆沿着街边走, 最后在中途遇到了找他许久的艾丽。
“安德鲁,你刚才去哪了?”艾丽焦急地问道:“我找了你很久,酒馆里的人都说你已经回去了。然而我回到家, 里面却根本没有你!”
“天呐,我在这条路上来回走了半天,差点被急死了!还有你知道现在都几点了吗?现在是一点一刻钟!”
被艾丽一顿吼, 安德鲁顿时清醒了一半。
他拉着艾丽的手慢慢往家走,等到家的时候,已经接近两点了。
“快睡吧,你明天还要工厂上班,不要耽误了工作。”
艾丽匆匆说完,就自顾自地脱去衣服睡了。见状安德鲁有些愧疚,因为不仅是他要上班,艾丽也同样忙于工作。
和他一样,艾丽是个幸运的姑娘,她有一份比较轻松的工作——咖啡店的女招待,每天要干满十三个小时。
十三个小时,这听起来很长,但这已经是迪铼德的标准工时了。
比起那些要干十五、甚至十七八个小时的同僚,艾丽的工作已经很轻省了。
她只要从每天早上七点,一直干到晚上八点半(中间休息半个小时)就万事大吉,加上不算繁重的家务(托艾丽的福,他们的衣服不用花钱给洗衣妇了),每天能有七个小时的睡眠。
也因此,安德鲁对自己晚归这件事很愧疚。
艾丽干的是体力活,最重要的就是晚上的睡眠时间,而明天她五点多就要起来收拾赶路。找他耽误了这么多时间,意味着她今晚只能睡三个小时。
“抱歉,艾丽。”
安德鲁在心里默念了他的歉意,他决定以后少喝些酒,不能再让艾丽为他担心了。
虽然今晚差点搞出大事,但安德鲁仍然没有戒酒的意思。
在两人刚认识的时候,艾丽就知道他有酗酒的毛病,以及她的父母也知道他有这个习惯。
但是两人都没有任何意见,包括艾丽,都认为男人喜欢酒是难以避免的事。
他们甚至对安德鲁很满意。
因为这个年轻人,除了喜欢酗酒,是最完美不过的女婿。
艾丽相貌平平,也没有许多嫁妆,所以嫁给上流人士的路就断了,只能找和自己门当户对的小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