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几天不换衣服的证明。
他忙的眼下青黑,说是随时能猝死都不夸张。
其实沈秦以往并不会一周来一次公司那么频繁的,一般都是一个月来一次。来这么频繁的原因一部分是沈衫实在来不及处理公司的事要他帮忙,还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避开夏冯。
夏冯的号码当然也拉黑了,跟金丰一交待了几句夏冯也不敢在学校纠缠着他。
一学期很快结束了。沈秦的期末考考得很好,加上之前写过一些文章刊登在了国内的大型期刊上,沈秦已经收到了一两个大学的提前招生计划书,只要他愿意,随时都能够办好手续被提前被招入。
寒假里金丰一约他的次数多了些,沈秦也跟着去了。
金丰一明显就是拉着沈秦进出各种场合撑场子的,沈秦不介意陪他。自己多认识些人,多结交些关系并没什么坏处。
一个国内的电影节上沈秦代替父亲受邀出席,他顺便带上了金丰一。金丰一穿一身红白格子西装,即使在一众美女明星里看过去也是最s_ao的一只野j-i。
沈秦万年不变的白上衣黑裤子,寡淡地淹没在人群里,并不会太显眼。
有些人认识这位贵公子,想上前搭话却被一个艳丽的女人抢了先。
海藻般柔软的及腰长发垂到她露了一半的胸脯上,一袭红色鱼尾长裙艳得热热烈烈。明明是亚洲人但画着欧美式烟熏浓妆却一点也不违和,怎么看怎么都是突出锐利得像刀子似的美人。
沈秦废了好大的力气才分辨出来这女人是华黎艳,“好久不见,华……阿姨。”
华黎艳已经是三十多岁年纪的人了,过浓的妆容让那张脸上看起来并没有皱纹,叫姐姐么不太合适,想了想沈秦还是叫了阿姨。
她伸出玉葱般的手亲密地抚上沈秦的肩膀,沈秦微弯腰搂住她。
华黎艳的手上戴着一枚跟她本人一样华丽的硕大钻戒,“上次我订婚你妈妈没来呢!是身体不舒服吗?”
“她最近去了趟国外采风,我不是过来参加了么。”沈秦尽量无视她故意把胸脯蹭到他衣服的异样感,沈秦在她耳边低声警告着,“别再纠缠我母亲,你个臭婊/子……”
华黎艳撩了撩头发,半眯起她风情万种的眼睛笑道,“何必对我这么不客气,我嫁给夏默升你不是该很高兴吗?沈衫对他倒贴那么多年现在不是结束了么?”
沈秦嗓音干哑,“呵,谢谢了。”
华黎艳已经是内定了的影后,这电影节上她是焦点,打完让沈秦恶心的招呼,她就又扭着纤细的腰扶着其他男嘉宾的手臂一步一停顿地去跟其他人合影说话了。
沈秦一下子呼吸顺畅了很多……
沈秦觉得女人要比男人难对付得多,男人像钢铁,女人就像那能把钢铁慢慢锈噬的毒水。
华黎艳这个纠缠沈秦同x_ing恋母亲多年以博取在娱乐圈上位的女人更是毒水里的毒水……
跟夏默升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绝配!
见华黎艳走后一直在附近转悠的金丰一拉着人过来了,“沈秦,给你介绍一下,这是高千。”
金丰一看了看这个外形有点女孩子气的少年眉头微皱,“我没什么印象。”
高千有点生气想走,“我走。”
金丰一赶忙拉住他,“沈秦,你看他的眼睛像不像一个人。”
是像一个人……像刚刚的华黎艳。
沈秦,“华黎艳那个弟弟?”
沈秦还第一次见到他,据说之前他都是被家里人养在国外的,在好莱坞客串过几部电影。
“你不跟着你姐姐吗?”沈秦问道。
“我们又不是亲姐弟。”高千冷哼道,“我为什么要跟着她?”
看来这姐弟两个关系并不好。
华黎艳这弟弟看起来比沈秦还小,娃娃脸,浮躁得说这些话都不注意场合。
沈秦看向金丰一,眼神很明显在示意:你把这人介绍给我算怎么回事?
沈秦不是来这里玩的,他算是半个生意人,想来这里结识的都是些年长的老总明星们。
这华黎艳的弟弟,他没有任何兴趣。
金丰一则对高千很感兴趣,既然沈秦不待见就拉着他去别处晃了。
金丰一学期结束刚放假那会儿去国外办了转学手续,他下学期就在国外的高中挂名上课了,人则在国内帮他哥的公司。
他聪明,x_ing格比沈秦要好,又天生一种病态的无端热情。经验上他或许不如沈秦,但人脉上他不会差。
但沈秦不明白,他拉个高千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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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秦最终还是答应的江城大学的邀请。
原因是沈衫病了。
病的很严重。
沈秦出生以来第一次跟父亲吃了一顿年夜饭,虽然地点在医院……
沈衫住着跟他办公室一样大的病房,病房里桌子书本电视都全的,沈时把陈姨做的菜一道道摆上桌,沈秦泡了壶茶当饮料,沈衫人在病床上还敲着电脑。
沈秦现在已经代他处理公司事务了,他便有了时间重新开始写书。
他眼下依旧乌黑,都是熬夜打字造成的,沈时有些看不下去了,走到他那边想把电脑拿走,“爸,医生让你多注意休息。”
沈时手刚一伸,沈衫就瞪着她骂道,“别烦我!”
沈秦把茶壶盖子猛地盖上,“大过年的别吼她。沈时,你去拿筷子,我们先吃。”
沈时也是第一次跟父亲吃饭,就算是和哥哥先吃但也是给父亲盛了一碗放在桌边。还一改平时饿虎吞羊的样子,一筷子菜咬了好几口才咽下去。
沈秦一向都是一口饭嚼十次的。
兄妹俩都吃得很慢。
无意识地等待着父亲快点过来。
好在沈衫一会儿就合上了电脑,“沈秦,过来扶我。”
沈秦放下筷子过去牵着他的手扶着他的臂慢慢地挪到桌边。
沈秦不知道父亲喜欢吃什么,所以让陈姨做的都是自己爱吃的,但愿父亲也爱吃。
好在沈衫没指出来哪道菜难吃,吃得虽然很少但每道菜都夹了一点在碗里。
沈衫吃饭的时候不说话。除夕夜医院里的这顿饭兄妹和父亲吃得还算和谐。
吃完了饭沈时负责收拾桌子,沈秦扶着父亲回床上躺着。沈衫还想拿电脑却被沈秦抢先一步拿到了放在离病床远一些的书架上,“休息一会儿,明天再写。”
沈衫,“给我。”
“不给!你又不是快死了!干嘛这么急着写完这本书!”沈秦语气很急躁,他还头一次对沈衫这么说过话。
沈衫身体还是不舒服的状态,刚吃饭不想跟他争执到把已经进了胃里的菜吐出来,“沈秦,把电脑还我。”
沈时识时务地去外面洗碗筷了。
沈秦见他一副不给就要亲自下床拿的样子,咬牙忍耐一会儿不痛快的感觉,还是妥协了,把笔记本又还给了他。
沈秦前几天还在公司的时候,无论说什么做什么别人都是万分赞同认可的,他甚至觉得自己生出一种跟父亲一样能让人没来由信服的能力。
只要他让别人做,别人就该做。
他说得有理,就该跟着他的理走。
就像他不想让父亲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他就该不写,就像他不想让父亲再对夏默升剪不断理还乱,他父亲就该好好的放弃,不再留恋。
而不是……
现在这种半死不活了还整天想着那个跟婊/子结了婚了夏默升。
沈秦拉过来一张椅子,吃了饭他觉得困,伏在床边,头枕着沈衫身上柔软的白被子,“我睡会儿,八点的时候叫我。”
沈衫看了看电脑上的时间,答应道,“嗯。”
虽然耳边响着沈衫打字的细碎声音,但沈秦这小憩还是很舒服的,意识模糊不清的时候感觉到一只手轻柔的一下一下地抚摸他的头。
沈秦敢肯定那是父亲的手。
因为只有他的手才掌心细腻,指尖有薄茧,抚摸时还微微颤抖着。
过年后沈秦和沈时去了母亲那边的亲戚家转了一圈后,这年假就算是结束了。
沈秦到江城的大学里报到,成为了大学生后他的时间充裕了不少,公司的大小事务已经全权由他代理。
他的手腕不像父亲那样强势犀利,但弯弯绕绕的处事方式也没什么毛病可以挑。
虽然年轻,但并没哪个人敢明着质疑他的决策。
出版社里他重新看过签约作家们写的书,一本一本都给出了意见,大会小会地一场场开过去之后公司里一片新的气象。
“写得烂的小说重新拿回去改,改不了就让作家解约,我不养废物。”沈秦开会的时候总强调这句话。
的确优秀的作品沈秦联系了金丰一筹备了资金拍摄成影视剧。
之所以找金丰一是因为他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取代了他哥金明言做了公司老总,肥水不流外人田,和金丰一合作沈秦能够保证获得最大的利益。
时间过去得飞快。
短短两年,二十有一的沈秦和金丰一就成为了国内最年轻最具商业价值的两位企业家。
人生就是分明得如此残酷。
有的人终其一生都是碌碌无为,穷得叮当作想。有的人却天生活在云端,一抬手就能把太阳扯下来握在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