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望去,是一片深蓝色的大海,几艘白色游轮行驶在上面,成片白色海鸥从蔚蓝色的天空飞过,留下了一道靓丽的痕迹。
诺诺,此时此刻,我又想到你。我记得你曾经说过,你喜欢靠近海边的城市,喜欢一醒过来,就能从自家窗子外边看到茫茫的大海。
所以,我旅游的目的地总是选择在有海的却也安静的小城镇里。我了解你,也了解你想要的生活。我知道,你也在等着我找到你。因为,你只要把一个人放在了心中,你就不会轻易地把他忘掉。而我,刚好也成为了那个幸运儿。
杨烨峰一边看着大海一边在心中默默地说道,感觉到脚下有什么东西,他低下了头去,就看到一个穿着花裙子眼睛大大的小姑娘正盯着他不停地看。
“小朋友,怎么了?”杨烨峰蹲下来身子来,与那个小姑娘相对视。
那个小女孩又盯着他看了许久许久,黑葡萄一般的眼珠子咕噜噜地直转,然后她张开了嘴,声音甜甜的,她说道:“我见过你。”
听到小女孩笃定的声音,杨烨峰一直回想着是在哪里见过这个小女孩,但是思前想后,却没有这样的印象,于是好奇地开口问她:“哦,你在哪里见过我?”
小女孩想了想,认真地开口说道:“在一个大哥哥的画里。”
杨烨峰只觉得一瞬间呼吸快要停滞,他沉声问道:“那个大哥哥长什么样子?”
小女孩歪了一下头,微笑着说:“皮肤白白的,眼睛大大的,长得非常好看。”想了想,她又补充了一句,“长得很像……天使。”
“那你……知道他在哪里吗?”杨烨峰接着问道。
小女孩转身,指着不远处一个有尖尖顶的教堂说道:“那个哥哥有时候会在那里画画,不过不知道他现在还在不在……”小女孩的话还没有说话,就发现那个长得很帅很年轻的大哥哥向着她刚才指得那个方向飞奔而去。
杨烨峰一口气冲到了教堂的外边,他深吸了一口气,慢慢地走入了教堂里边,那是一个十分普通的教堂,圣母像、耶稣受难图、精美雕花,是每一个教堂都会见到事物。
他顺着教堂的侧门,走了出去,到了教堂后边一个小院子里。
此时正值清晨,太阳的光线并不强烈,浅金色的晨曦洒落了满地,温暖的阳光照在身上的时候,也是温柔的暖意。
院子的花坛里种植了一些花草,含苞欲放的花蕾上还沾着几滴清晨的露珠,嫩绿的叶子随风轻摇。
杨烨峰的脚步停住了,他静静地凝视着院子的一角,专注地看着那个坐在院子里画画的年轻人。
恍若隔世之感,却又仿佛初见。
三年多的岁月似乎并没有在他的身上留下痕迹,他一件简单而朴素的白色衬衫,白皙的肤色被朝阳照出了些许的红润,修长而漂亮的手正握着一支画笔。
低垂着的眉目,专注的表情,似乎他只沉溺在自己的世界之中。
杨烨峰一步一步地走近他,仿佛每一步都跨过了一个世纪。等到他终于走到他面前的时候,画画的人终于停下了手中的笔,抬起头来看他。
依旧是清秀漂亮的脸孔,黑色的瞳仁,明亮的眼,看起来仍然和初见他那般,像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
只是,初见之时他冷漠的神色却已消失不见,他的眼睛之中是些许温和的笑意,他凝视着杨烨峰双眸,轻声开口问道:“愿意当我的模特吗?”
“我愿意。”杨烨峰听到自己的声音缓缓地响起。
是的,我愿意。
只不过,这次的期限是,一辈子。
——正文完——
后记
很早之前,就想做一份关于这个的书单,现在小说完结,终于也有时间和精力来整理了。
记得在写小说之前,曾经有两到三个月的时间经常往图书馆跑,借了十几本关于侦探、心理学等的一些书籍来看,而且不像是以前看书时的走马观花,而是一边记笔记一边看。那段时间里,同舍友的朋友一看到我抱回那堆书的书名,纷纷地感叹我太重口味了。那时候的我,只是一笑了之。
其实说起来,也并不全是为了这部小说去看那些书,因为我从小就对这方面的书感兴趣,但那时候最多看过一些福尔摩斯、阿加莎一类的小说。记得第一次看柯南,是在小学的时候,和表姐一起看,一直看到凌晨三四点,然后由于害怕一直做噩梦,印象特别的深刻。初中毕业之时,买了一整套福尔摩斯来看,总共有四本,一个假期看完,然后大侦探福尔摩斯就成为了我的偶像。高中之时,看过几本阿加莎,也喜欢上了她笔下的波罗侦探。
我在写这篇小说之前接触过的关于侦探心理学方面的东西也仅限于此。当然,为了写《诺言》,看过收集过一些资料,但现在的我也只觉得是接触了一些皮毛而已。但是,我仍然为我能为这一篇小说的付出而感到快乐,因为无论结果如何,我已经顺利地让它打上了一个句号。
我在开头曾经说过,这篇《诺言》是集合了所有我最感兴趣题材的小说。双生子、侦探、心理学、绘画、冰冷高智商美少年……而且,这也算是我送给自己的,一份迟到的生日礼物。
这篇文从开始动笔到结束写了差不多有半年的时间,但是其实这个题材却是很早以前的构思,大概是一、两年之前,具体时间我也记不太清。只记得那时全家人一起去山区温泉度假,我和父母一家三口坐上了车子,车子行驶在盘山公路之上,而我就坐在靠近窗子的座位上,看着外边成片生长在山间的高大树木,就想到了这个关于双生子题材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