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吗?”长荽冷不防地问。
肖敬叹了口气,说:“我以为你死了。”
长荽笑了笑,说:“祸害遗千年。”
肖敬闭上眼睛进入了识海,看到了那个貌美的男子,身着素白的长袍,苍白的皮肤和柔美的五官,那双眼睛带着一丝妖冶更有着入骨的悲哀。
“你难受什么?”肖敬皱着眉问道。
长荽薄唇轻抿,道:“你也许觉得我这个人总是很可怕,将人命不当人命随意践踏,甚至像个强盗一样把你掳过来,让你替我做这做那。”
肖敬伸手拦住了他的话头,说:“你也说自己是人?”
长荽没有发怒,还是温和地笑着道:“如果你愿意听我的故事,你在原着里没有看多久就被我拉到这个世界,可是你听了我的故事你会作何感想呢?”
肖敬的眼睛眯了眯,说:“每个苦情的主角背后都有一段狗血的故事,按照你的这个桥段大概就是有一对狼心狗肺的父母。”
长荽的眼中马上带上了一抹冰冷的神色:“你说的不错可是我觉得狼心狗肺也是对他们的褒奖。”
肖敬耸耸肩:“你说吧。”
长荽低下头娓娓道来:“那是几十年前,我从一个女人的肚子里出来的时候,还带着一个死胎。那个死胎就是我的同胞兄弟,不过我死了他还活着,他在女人的肚子里就是个死人。但是我那愚昧无知的父母认为有两个儿子就能给家族延续香火,一个儿子毕竟没有什么保障,于是就认为是我克死了自己的同胞兄弟,我从小就过着受尽辱骂的日子。”
肖敬大概能够理解,因为古代的人毕竟思想观念比较落后,还严重的重男轻女,秉承“多子多福”的观念,现在一个儿子“克死”了另一个儿子,当然会成为他们怪罪的对象。
长荽继续说:“我三岁那年,那个女人又怀孕了,可是生下来的是个女婴。本想着‘儿女双全’是一件好事,可是我偏偏看着我的小娘入夜后潜入房中,悄悄掐死了我的妹妹,然后栽赃嫁祸给我,再跟我的父亲说起这件事,指责我的母亲疏于管教,生出来的儿子丧心病狂连自己的妹妹都能杀死……”
肖敬倒吸一口凉气,一个三岁的孩子知道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他?
长荽已经闭上了眼睛,说:“接下来的事情你大概能够猜得到,我母亲为了留下来,毅然将我赶出家门。我一个人流落街头,无依无靠,再次回去,却被她打断双腿扔到街上,还跟我说断绝母子关系,而那年我不过四岁。虎毒尚且不食子,我也不知道女人的内心能如此恶毒……”
肖敬再看向长荽的时候眼中不免带上了一丝同情,原来精神变态什么的,家庭的影响真的是很沉重很深远的。
“我流落街头后对我的双亲只有恨,除了怀胎十月我能吃上那个女人体内的食物以外,她没有一天养育过我,从小我就没有母r-u吃,也没有n_ai妈,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活下来的。”长荽突然笑了,“好在苦日子我没有过很久,有一天我遇到了主子,他的眼睛是我看到的最美丽的眼睛,他的笑容也是我见过的最温暖的笑容,他的手那么大把我的手整个包裹在掌心里。不管过去了多久,我都会记得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跟我走’。”
肖敬不知道该说什么,仔细一想又觉得有些奇怪:“那个时候你才多大?你的主子现在过了……十几年,也应该比你大很多吧?现在他是不是个中年老男人?”
长荽莫名其妙地看着他,说:“没有啊,主子很年轻的,你见过他你也会喜欢他的。”
谁要见中二病强迫症爱国集团的首领啊,不想看好吗?
“主子很快就让我痊愈,而且让我去自学一门武功,并且跟我说,要学就要学最强的,要活下去就必须没有敌手。”长荽望向别处,“我选择了天命双殊,主子说要学到真正的天命双殊就要成为冷血的人。”
“一,手刃亲人。”长荽伸出了一根手指。
肖敬头皮发麻。
“二,滥杀无辜。”长荽伸出了第二根手指。
肖敬感到脊背发凉。
“三,无论男女老少,老弱病残孕。”长荽伸出了第三根手指。
肖敬有点想吐。
“不要留恋私情。”长荽看着自己的双手,没有再继续数下去,“我再喜欢迟暮,也注定了我们不能在一起。”
肖敬叹了一口气,问:“那你为什么会喜欢迟暮?”
长荽看着他的双眼说:“一切都是为了他。”
“他才是真的男主?”肖敬扯出笑容问道。
“为了他的江山。”长荽仰头道,“大音,迟暮的名字叫做年余音。”
第九十二章:主子总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爱好
一开始文中就说到过这个世界观中,大音的规矩里平民百姓是没有姓氏的,只有皇宫贵族才有姓氏,另外皇族也会赏赐姓氏给一些重臣将军。姓氏是极为稀少的,拥有姓氏的人也极为稀少,而皇室血脉的人都姓年,长荽说迟暮的本名叫年余音,那么迟暮就是皇室的人。
肖敬的身体猛地一抖,迟暮是大音皇室的人?而看蜘如此爱国护国,难怪长荽会对迟暮情有独钟,不管怎样都是为了大音的江山社稷。
一旦爱情带上了别的东西,都不怎么干净起来,肖敬的心脏跳得飞快,颤抖着声音问道:“难道你喜欢迟暮,也不过因为他的身份?”
“不全是。”长荽摇了摇头,“我虽然知道他是大音皇室,蜘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皇室,我也犯不着为了谁破了自己的戒律。”
肖敬皱起了眉,问道:“那你是……”
“如果你告诉主子我喜欢迟暮,那么迎接我的就是死亡。”长荽苦笑着说,“你知道对于一个杀手来说,最大的致命点就是他有个弱点,蜘用了很多时间将人的弱点一点点克服,而我也该像他们一样将所以感情抛弃,只留下对主子的忠诚。可是我萌生了杂念,那是不应该有的东西,只要有了别的心思,那么迟早有一天它会跟我的忠诚发生碰撞摩擦。我左顾右盼,没有办法均衡,其中的一方必然受到伤害,那么错的人只有我。”
难逃一个“情”字。
长荽见他有些难以理解,便说:“你也好不到哪里去,好好的直男,说弯就弯,别以为我没看到刚刚寒轻对你做的事。”
肖敬的脸一红,忙说:“是他强吻我的啊。”
长荽揶揄道:“可是你也没有拒绝。”
肖敬梗着脖子道:“那是因为你的身体这个样子,像中了那个什么药一样,根本动不起来。”
长荽挑了挑眉,说:“哦,什么药?难道你还有些情动……”
“没有!”肖敬慌忙道,“你这个情况怎么样才能好啊?躺在床上什么事都不能干。”
长荽想了想,说:“你先从最容易下手的人那里拿到宝石,比如说寒轻,也许能够缓上几天,你会好受一点。”
肖敬松了一口气道:“好说,那个痴汉都说了,就差把心掏给……掏给你了。”
长荽的眼睛眯了眯,暗笑道只怕寒轻这番话并不是对长荽说的,寒轻这个人实在是太聪明了,不光是自己的身份他知道的一清二楚,一直跟踪也许他还知道了很多两个人之间的秘密。果然他是一个不能够放松警惕的家伙,这种太过于聪明的人是最难对付的。
然而没有一个人好对付,长荽心想着。首先是那个已凉,最擅长的就是装聋作哑、装疯卖傻,其实他的观察力非常强,脑子也动的很快,能够把所有人骗得团团转,所有人都会被他的假相迷惑,就连肖敬也不例外。长荽觉得如果自己不是一直躲在识海里观察已凉,自己也很容易被他骗了过去。谁能想到这个看上去傻乎乎的人,心底比谁都还要精呢?
其次就是迟暮了,身为皇室的皇子,早早就脱离皇室借用假名来混迹商界,积累的财富比谁都多,到了皇室都望尘莫及的地步。因为年余音借口对皇位不感兴趣,恰好就避开了大音皇室争夺皇位的腥风血雨,当今太子也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等所有兄弟姐妹为皇位争个你死我活头破血流的时候,他就出来捡个便宜。所以其实太子是个投机取巧的人,大音的权力交由他手里,迟早会灭国。
蜘早就看出了年余音的心思,所以在辅助现今大音皇帝的同时,也在暗暗扶持年余音。
扶持到连自己的杀手都送上了年余音的床,为此来表达忠心。
长荽没有对迟暮倾心之前还非常不理解主子的做法,他以前还是极其厌恶人类,更不要说人类之间的感情,现在他是彻底不懂主子的想法了。
他隐隐约约觉得主子在下一盘很大的棋,对手是谁他并不知道,但是他知道每个人都是棋子,只有主子才是执子的人。
再次就是寒轻了,以痴汉为名进行了各种监视和跟踪,让人完全没有隐私,而且还各种防不胜防。最难对付的应该就是寒轻了,他知道的最多,而自己还拿他没有办法。
最后是锋赤,他擅长学习消化各种武功,拥有过目不忘的能力,如果自己在他面前使用天命双殊,说不定还会被他全盘接收了去。长荽咽了口唾沫,只要自己的速度够快,说不定锋赤还没有看清,自己就能使完全套。至于锋赤对肖敬的感情,长荽的眼神有些飘忽,自己也在锋赤面前出现过,也许锋赤也知道了什么。而从黑鸦这个大染缸里出来的锋赤,也许在这方面会有特别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