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他,就晒出来 作者:北雁思南【完结】(13)

2019-06-22  作者|标签:北雁思南 甜文 娱乐圈 情有独钟 都市情缘

  凌云侧身去端床头柜上的白粥。五根修长白净的手指抢在他的前面端起瓷碗。

  孟彦舀了一勺白粥,放在唇边吹了吹。他拿不准白粥的温度,浅抿一口,觉得温度差不多,才递到凌云的唇边。

  “我自己来。”凌云耳根微红。

  孟彦挑眉看他:“你是嫌弃我的口水吗?如果是的话……”他忽然凑近,薄唇堵住凌云的唇,舌尖撬开他微张的牙关,轻轻地在他柔软的腔/壁扫了一圈,再退出来,“现在你的嘴里都是我的唾液。”

  “我没刷牙!”凌云怔了几秒,忽的反应过来,见孟彦一直在笑,不由地嘴角上扬。

  “哦,我忘了。不过经你提醒,我觉得是有点味道。”孟彦笑得十分开怀,“不过,我不嫌弃你。”

  “我嫌弃。”凌云白了他一眼,掀开被子准备下床。孟彦见状,飞快地将白粥搁置一旁,俯身扶住凌云的腰身。

  “你在干什么?”凌云微微闪躲。

  “扶你去洗手间啊。”孟彦一副看白痴的表情。

  “我自己来。”凌云随手推开他,“我没有那么弱不禁风。”话是这样说的,但是他的双腿许是几天没走路,有些虚浮。

  没走几步,他的身影便轻微摇晃了一下。这时,身侧的孟彦轻笑着摇头,打横把他给抱了起来。

  “孟彦,快放开我!”凌云低吼道。

  孟彦没理他,抱着他径直走向洗手间,走到洗手池旁才放下他。

  “你出去!”凌云咬牙切齿道。

  “你能站得稳?”孟彦的手还放在他的腰上。

  “我又不是残废。”

  孟彦闻言,手在他的腰间轻轻捏了一把才放开他。

  “孟彦!”

  孟彦赶在凌云恼火之前离开了洗手间。

  凌云出来时,便看见孟彦用笔记本在编辑邮件。见他出来,孟彦把笔记本搁置一侧的陪护床上,端起瓷碗便将粥倒进垃圾桶,重新盛了一碗。

  “孟彦,你不会以为我真的是为你自杀的吧?”刚才在洗手间里,凌云思忖了半天,觉得有些事情他必须说清楚。

  凌云缓缓走到床边,在孟彦略显多余的辅助下爬上了床。

  “当然不会。”孟彦吹了一口粥,递到他的唇边。

  “我自己来。”凌云伸手去接瓷碗,然而孟彦却将碗拿得远远的。凌云有些生气:“孟彦,你不必觉得愧疚。这次是意外,上次也是意外。我凌云不至于因为一个男人就要死要活。”

  “谁醉酒泡澡?”孟彦挑眉问。

  “大脑短路了。”凌云翻眼看天花板。

  “谁半夜没事跑到天台上?”孟彦继续问。

  “当然是看流星雨了。百年难得一见,我自然不能错过。”凌云随口扯了一个谎,反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你被送进医院的那晚,你妈差点没拿刀砍了我。乖,啊……”孟彦又将瓷勺递到他的唇边。凌云下意识地张嘴将粥吞下。

  很快他就反应过来,孟彦刚才是用哄孩子的语气哄他。然而除了瞪他,凌云没有再反对孟彦再喂自己。

  须臾,一碗粥就下了肚。

  孟彦将碗和保温杯拿到洗手间去洗。凌云则是看着他的笔记本发呆,觉得有什么重要的事给忘记了。

  孟彦自洗手间出来时,便看到凌云怔怔地盯着他的笔记本。

  “怎么?无聊了吗?要不要打一局游戏?”孟彦将笔记本递给他。

  “我刚才看见你在工作。刚转型应该有很多事要做,你不用在我这里浪费时间。”凌云淡淡地道。

  “我没有觉得是在浪费时间。你别忘了,你现在是我这个项目的编剧,你不早点好起来,这个项目还怎么进展?”孟彦打开笔记本,在上面敲了几下,随后将笔记本递给他。

  “完了,完了。”凌云终于想起来自己忘了什么。他连忙将笔记本接过来,打开晋江网站,点开正在连载的文的评论。

  果然底下一堆催更的。不过大多数读者都很暖,只是简单地催更,其中有不少读者用地雷提醒作者要更文了。但是文下也有一些不好的负分评论。

  “呵呵,果然卖了版权就大牌了。连文都不更了。赚的钱够养老了是吗?”

  “一声不吭地消失了三天!作者,你是越来越不把我们读者当一回事了吗?”

  “这文很普通嘛,文笔一般,剧情一般,人设一般,不知道怎么有那么多人喜欢。”

  当然,每一条负评下面都有书粉在反驳。凌云心中一暖,连忙挂了一条公告。

  “各位小天使,真是对不住啊,这几天突然生病住院,忘记请假了。这两天一定会更的,爱你们,么么哒。”

  随后,他又在微博上发了一条请假的消息。

  “我也要么么哒。”一侧的孟彦忽然道。

  “别闹。”凌云关掉网页,将笔记本递给他,“你继续工作吧。我想出去走走。”

  “我陪你去!”孟彦道。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不会忘记这是一篇甜文的!日常求花花!求收藏!

第14章 当年离开的缘故

  孟彦说这一句时,眼中满是期待。

  凌云凝视他的双眸,突然觉得有些事必须要说清楚,比如所谓的自杀;有些事必须要弄清楚,比如当年离开的原因。一味地逃避并不能解决问题。只有将当年的来龙去脉弄明白,他才能全心地去思量两人的未来。

  “好。”他颔首回道。

  霎时,孟彦的眼中充满了惊喜。他连忙找出凌云的外套为他披上:“外面有些冷,多穿点衣服暖和暖和。”

  “那你呢?还是要伪装吗?”凌云问道。

  “嗯。”孟彦回道。

  凌云以为他说的伪装就是戴个帽子围个口罩。谁知,他这两样都没有用到,反而从随身的皮包里拿出一架墨镜与一套假胡须。

  贴上假胡须,孟彦瞬间变成满脸胡渣的大汉。戴上墨镜以后,他顿时又变成装酷的中年大叔。

  “哈哈哈……”凌云不遗余力地为他的机智点赞,“绝世美男变成时髦大叔,这cao作我给你满分。不过,你是怎么想到借用假胡须来伪装的?”

  孟彦无奈地苦笑道:“我不能一直戴着口罩吧,我总要喝水、说话。况且总是围着口罩,人会很不舒服的。”说到这里,他的双眸忽然变得异常明亮,“如果我没听错的话,阿云刚才是在夸我?夸我是绝世美男!”

  “没有。你听错了。”凌云一本正经地否认道,“我刚才说的是时髦大叔。”

  “我没有听错。”孟彦斩钉截铁地说道。

  “去不去散步了?再磨嘴皮子,我一个人去。”凌云故作生气状。

  “好,好,现在你最大,你说没有就是没有。”孟彦脸上笑意盈盈,“走吧。”说着,他就走到凌云的身侧,一手握着他的胳膊,一手绕过后背搭在另一边的肩膀上。

  “你在干什么?”凌云顿时觉得浑身不自在,坚定地将他的手从胳膊上移开。

  “扶着你啊。”孟彦理直气壮道。

  “我真的不是弱不禁风。”凌云哭笑不得,将他放在肩膀上的手也挪开,“况且,你这个动作不叫扶,叫揽。”

  “这个才是揽。”那只从肩膀上离开的手并没有被收回,而是挪到腰间。孟彦一用力就把将人拥进自己的怀里。

  凌云的耳根又微微泛红。他双手推开孟彦,低声道:“走了。再闹下去,天都黑了。”

  孟彦这才放过他,与他并肩下了楼。

  医院附近有一个很大的公园,里面的环境清静幽雅,是在散步的好地方。二人并行在林间道上,缓缓地踱着步。凌云饶有兴趣地看着正在跑步的路人,忽然感叹道:“我突然想起我很久没有跑步锻炼了。我还记得,高中学业那么繁忙,每天早上我们还去跑个半个小时,除了雨雪天。”

  “是啊。还是我拉着你去的。”说起高中的事,二人的共同话题就数不清。

  “那时,我其实挺佩服你的。篮球打得好,歌也唱得好,会弹钢琴,成绩全年级前十。全校的师生,没有几个对你没有好感的。”凌云回忆道。

  “那是当然。”孟彦扬起头。

  “那为什么要放弃高考呢?”凌云话锋一转,沉声问道,“前途一片光明的你,为什么要放弃就读艺术学院,选择直接踏入娱乐圈?如果你真的想唱歌演戏,那明明可以一边上学,一边实现这个梦想。”

  当年为什么要不辞而别?为什么忽然就失踪了?电话打不通,发信息又不回。凌云只好去他市里的房子找他,得知房子被转卖以后,他又去了他在郊区的别墅。然而那栋别墅也换了新主人。

  他问遍所有的同学与老师,没有一个人能回答他孟彦去哪里了。

  直到半年后,凌云才从某个知名的才艺比赛中看到那张熟悉的脸。他兴冲冲地跑到比赛的现场,想找他问一个明白。可是当那双熟悉的眼眸望过来时,凌云自他的眼中没有看到惊喜或意外,甚至连丝毫的波澜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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