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他们的故事(一)
一周之后,莫凡提早下班,趁公孙泽还没回来,抱着一个大纸箱回了家,关上房间门,随手抄起桌上的美工刀划开胶带,迫不及待地翻了起来。
莫凡很少网购,所以他不太能理解公司员工在收到快递时为什么会那么兴奋,仿佛收到的不是一快递,而是“一块地”。这次他终于明白了。
期待已久的宝贝终于到了自己的手中,虽然知道里面是什么,但不打开,就不知道里面宝贝到底是不是自己期望中的样子。
箱子很大也很重,装得满满的,没什么空间。
最上面有一封信,是租LEO家房子的房客写的,大概内容是:按着LEO提供的存放位置找到了这些,因为觉得可能涉及隐私,日记本就没有看,他问过LEO,说可以直接寄过来,所以就全都打包过来了。听LEO说主要想找的是他曾祖父母那一辈的东西,可能相关的相册只有一本,其他的就没寄过来。
相册就在那封信的下面,莫凡一眼就看到了,剩下的目测有二三十本日记。
莫凡盘腿坐在地上,伸手拿起相册,手按上去,又放下来,反复了好几次,想看又不敢看。他在“来都来了”看到过DBI聚会的照片,他看到了包正和公孙泽的脸,但是他依然担心,会不会在“来都来了”也是一场梦。
终于,他下定决心,深吸一口气,轻轻地翻开了封面。
第一张照片是一张全家福。
一对中年夫妻带着三个孩子,两儿一女。一家人都属于颜值很高的那一种,爸爸的五官轮廓分明,有军人一般的坚毅,又有学者一般的儒雅。妈妈眼睛很大,笑起来温柔甜美。大儿子是十五六岁的少年,和成年后的公孙亮的外貌相差不大,二儿子的眼睛和妈妈很像,又大又明亮,他穿着衬衫西服,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站的笔直,昂首挺胸,极力想让自己看上去像个大人,至少要像哥哥那样。他站在哥哥的身侧,贴得很近,看得出来他们关系很好。小女儿由妈妈领着,梳着两个小辫子,模样很是可爱,大概是因为年纪太小,注意力没有办法集中,有些坚持不住了,表情不是很好。
莫凡看着那个大眼睛的男孩,视线久久没有离开。他想,小时候的阿度是不是也是这般模样?
莫凡大概翻了翻,里面的照片差不多是按时间放的,记录的都是公孙一家的生活片段,除了全家福之外,公孙泽的照片稍微多一点,莫凡猜测这本相册的主人应该就是公孙泽。莫凡没有看到公孙泽和包正单独的合照,不知道是他们不愿意拍还是拍了之后没有放在这里。
莫凡发现,全家福并不是每年都拍的。一家五口最后一张全家福之后,下一次的合照就是公孙兄妹三人了,公孙亮穿着警察制服,公孙泽剪短了头发,薇薇安也已经是个中学生了。
然而三个人的合照也没持续多久,公孙亮殉职之后,所谓的“全家福”基本上就不存在了,可以说没有了,也可以说更多了。
说不存在是因为在照相馆正式拍的合影不存在了,说更多了,是公孙泽和薇薇安在生活中的合影多了起来。
全家福再一次出现时,成员一下子多了很多。有公孙兄妹、展超、包正、包妈,甚至还带上了小膘夫妇。从照片上看,薇薇安当时已经怀孕了,肚子有明显的凸起。
在这张照片之前,莫凡看到了薇薇安结婚时的照片。
薇薇安穿着白色的婚纱,手捧鲜花,一脸幸福地站在中间。她的左边是咧嘴傻笑的新郎展超,右边则是神色复杂,似乎有些不爽的公孙泽。
原来他当时真的没死。
莫凡悬着的心放下了,他戳了戳那张表情不爽的公孙泽的脸,对着几十年前的那个人说:“还好你没事。我跟你说,你一定想不到你的来生会和你妹妹的转世谈一场恋爱,有趣吧?你得感谢我,如果没有我,你们就得看德国骨科啦,哈哈!”
莫凡脑补将不久前那场婚礼上的霍骁替换成陈亦度,当牧师问是否有人反对时,他就跳出来喊:“我反对!他们是前世的兄妹!”那种感觉一定特别酸爽。
莫凡晃了晃脑袋,赶紧把跑到外太空的思维收回来。
不管怎么说,知道公孙泽那时候没死就行。
看完婚礼照一翻页,就是这张久违的“全家福”,这让他更为惊喜。看来不光展超如愿抱得美人归,包正也光明正大地成为了公孙泽的家属。
莫凡继续往后翻,但是这本相册似乎太薄了,才翻了两页就没有后续了,不知道这样的全家福持续了多少年,也不知道他们之后会不会留下两个人的合影。
陈亦度回到家中,发现了莫凡脱在玄关处鞋子,可家里没有开灯,安安静静的,不像有人的样子。
陈亦度一边脱鞋,一边试探着喊了一声:“哥,你回来了吗?”
莫凡听见声音,赶紧合上相册,把纸箱推到桌子下面,揉乱了头发,开门出去,假装刚刚睡醒的样子,眯着眼睛懒懒地说:“阿度,你回来了呀。”
陈亦度看着莫凡没精打采的样子,又似乎回来得很早,担心他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关切地问:“哥你还好吧?刚刚是在睡觉?”
“昨天晚上没睡好,今天翘班补觉了。”
陈亦度还是有些不放心,打开客厅灯,盯着莫凡看了一会,看他脸色如常才继续说:“我煮点粥,你等会吃了继续睡吧。”
莫凡本来就是装的,被陈亦度盯着的时候有些心虚,还以为是自己说谎被发现了,当他发现陈亦度只是关心他是不是生病了的时候,心里有些愧疚。
晚饭后回到房间,莫凡将箱子里的笔记本一一拿了出来。
二十四本日记,侧面写着起止日期。莫凡按顺序将日记本排好,在床头柜上码成两摞,自己倚在床头开始翻看。
不看内容,仅从字迹上,莫凡就认出了这是出自包正的手笔。
第一篇日记是194X年11月11日。
探长哥,你还记得这个日子吗?我们第一次见面就是这一天,蓝信人案件。一晃都三年了,当时谁会想到三年后会是这样的状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