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传说同人)桃夭》 作者:猫小碧(下)【完结】(12)
毓夙看他脸色,可没有什么疑惑不解的神情,反而略带着期待,倒像是在卖关子,想了想,刚才黄桥小仙还说过,这也是一件“始乱终弃”的故事,就猜测道:“难不成……是那女鬼的丈夫,就是那书生害了她?那书生收买了村里人?这倒是不容易……”
在这个年代,一村一乡之中,村人们彼此之间或多或少都有亲戚关系,而且,所谓远亲不如近邻,常年住在同一个村子里,就算平常有些摩擦隔阂,但一旦村里人跟外人产生了矛盾,村民们就立即团结起来,一致对外了。这书生就算娶了村子里的姑娘,可只在村里住了一年不到,也仍旧还是外人,村里人无论如何也不会帮着他对付自己人,除非……
除非这书生有什么特别的手段,威逼或者利诱了村里人,让他们不得不抛弃孤女,选择帮助他。但是这也说不通。如果真是这样,村里人做的就是亏心事。做下了亏心事之后,他们不可能若无其事。那女鬼家的房屋就在村落里,女鬼就死在院里的水井中,村里人既没有拆除她家的屋舍,也没有填了那口井,这说明他们并不心虚,一点也不怕可能会遭到报复。
那就是,这书生有别的手段,其实那一夜孤女的呼救,和之后她在水井里的求援声音,村里的人根本就没有听见。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书生说不定其实根本不是什么赶考的书生,而是修道者,或者照他的手段作为来看,也有可能是修魔的,要么就是精怪。
毓夙想了一遍,就笑了笑,把所有的可能罗列了一遍,问:“那书生就是那晚闯入女鬼家里抢夺传家宝的人吧?他是个入了歧途的修道者,或干脆就是个走歪路的精怪?”
黄桥小仙面露惊讶,赞叹道:“大人真是神机妙算!小的还什么都没说呢,您就都猜到了!分毫不错,那女鬼落入水井之后,便从井口借着月光看到了,推她下井的那人就是她那个‘夫君’。那书生假作进京赶考,上路出村,入夜就又折返回来,杀人夺宝!”
说着,他露出愤愤之色,又说:“第二日我们在村中又问了村人,他们都以为那女鬼是和书生一道去京城了,分毫没有起疑心,也不知道那女鬼已经死了十数年了,那书生倒是好生会做戏,村里记得他的人,至今还夸奖他文雅又和善,待那女鬼分外好呢。”
毓夙听他声讨了那书生几句,才问:“可那书生平白无故,为什么要找上那个女鬼?她身上有什么特别之处吗?那书生在她身上也花了不少功夫吧?”
黄桥小仙点头说:“那女鬼活着的时候是y-in鸾体质,是修行的好苗子,做炉鼎则更佳,那书生大约是个走了歪路的修道者,拿她当炉鼎来着。后来那书生修行有所进益,用不着炉鼎了,自然就把她抛在一边。唉,天下修道者不知凡几,想要找那书生是谁,也找不到。”
毓夙笑了笑:“几日不见,你倒比以前更喜好行侠仗义了。以前不都说他们人族如何,与你是不相干的吗?现在倒是挺热心的,是听包三黑讲说什么了?”
黄桥小仙嘿嘿笑道:“并不是为了人族,这是公理所在的事情,谁见了也要说那书生的不是。那女鬼十分可怜,可惜最终也并不能为她伸张正义,只能让松老送她轮回去了。”
毓夙听完了,点了点头说:“这样也不错……”说着,他忽然心中一动,却不知道是为了什么,想了想,还是又问:“你有没有问过那个女鬼,那件传家宝是什么东西?”
黄桥小仙回答道:“问过的。那女鬼不识货,只形容说是一朵玉石雕刻的莲花模样。”
只凭这一条,还真没法推断出来什么。毓夙皱了皱眉,莲花是佛门圣花,这不用说,玄门正宗也喜欢用莲花纹样,因为三清的证道法器就是净世青莲化成的,其他一些不尊佛道的门派也有不少用莲花造型作为自家门派标志的,就连神农也有莲花造型的法器。
而玉石……带有灵气的石头,灵石或者仙石,都能够炼制法宝,这些石头当然不都是玉石,可玉石在其中占据很大的比例。玉石制材的法宝,还真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然而毓夙却总隐隐约约地觉得,这一条信息,他不应该错过。
第126章 这是乌盆案
科举三场考完,包拯还挺自信的,没等出成绩,就跟几个在京城新认识的朋友去玩了。北宋的京城汴梁没什么山水风景,但是商业区建设得相当先进,各色娱乐场所甚至比明清时代都发达,第一次到汴梁的人,很容易就迷失其中,乐不思蜀了。
虽然由于包拯还未年满二十,他的朋友们也不会无良到带着个未成年去青楼楚馆,但歌坊瓦肆却是少不了去转一转的,一开始毓夙还有点担心,这包黑会不会被三千软红迷了眼,然而等几日之后,他就完全不担心了。包黑走得仍然是名侦探包拯的路线。
就算是去听个鼓书,他也能遇见冤死的鬼,而且是女鬼,跟他报案。一来二去,就连包黑也开始怀疑了,他怎么就总遇见那些遇人不淑,被始乱终弃,死得凄惨的女鬼?毓夙虽然嘲笑他长了张“怨妇之友”的脸,背地里却早就暗暗开始琢磨这件事了。
不过琢磨归琢磨,这事深究起来,还真有些不明所以。在办案的过程中,包拯没有受到任何损伤,似乎只是有人把这些一桩一桩的女鬼冤案送到他手里,并且这人的目的,也只是让包拯解决这些案子,给那些女鬼伸冤,仅此而已。然而这些案子,到头来大多是无头案。
远在隐逸村的红衣女鬼,她的上门女婿还是线索最多的一个,至今也没找到;小小边村水井里的女鬼,丈夫是个不知形容特征的修道者,根本无从找起;在京城遇见的这些案件,作案的男人要么是早就逃逸走了的精怪,要么就是毫无特点的路人甲,总之是找不到。
于是这些案件的作用就只有让包拯越来越积极查案,仇恨始乱终弃的渣男,并且对自己的无所作为十分惭愧,坚定了要为女鬼们讨公道的决心。毓夙忍不住怀疑,如果真有个幕后主使人的话,那人的目的其实是把包拯培养为新时代的负责专情好男人吧?
终于到了放榜的日子,包黑考中了第二十三名,下榜即用,分配到了凤阳府做定远县的知县,马上就要走人了,他也不再名义上出门游玩,实际上到处探察,而是老老实实地在租住的院子里帮忙收拾东西,这让每天不得不跟着他东奔西跑的小厮包兴大松了一口气。
然而等一行人真的上路了,包兴就绝望了。因为包拯的诡异体质让他在路上遇到的灵异案件比在京城里的时候遇到的更多!这下,就连最迟钝的四大布景板王朝马汉张龙赵虎都发现了这事不对头,分外戒备起来,一直看不见鬼的武林高手展昭也渐渐相信了鬼的存在。
话说是习惯成自然,见的鬼多了,也就渐渐习惯了,不再害怕了,可总见鬼,也不是那么一回事。一路从京城到凤阳,又是好几件无头案积在手里,大家都挺疲惫的,急需点正能量来振作一下,就在这时,包拯见到了他人生之中遭遇到的第一个男鬼,而不是女鬼。
当一行人看到那个披头散发,鲜血淋漓的男鬼跟在他们身后的时候,都相当激动。各种各样要么哀怨要么激愤要么y-in森的女鬼见多了,终于见到了一个男鬼,让大家知道,这世界上其实还是有和自己x_ing别相同的鬼的,鬼怪神马的,上任的时候不搞x_ing别歧视。
包拯根本没害怕那个死相凄惨的鬼,反而十分热情地邀请那个鬼跟他坐在一个桌上。好在这鬼的怨气很重,酒肆里的伙计掌柜们也都能看见他,包拯才没有被人认为是神经病。
那鬼受宠若惊地坐下,还没开口,伙计的就端上了酒菜,也在这鬼面前放了一只杯子,可这鬼毕竟是死人,美酒佳肴神马的他是享受不到了,万分遗憾地看了一眼那些酒菜,又转过视线,看向酒肆之中坐在另外一桌的一个中年汉子,眼神顿时变得十分仇恨。
好了,于是这种眼神让大家都知道了,那个中年汉子就是杀害这鬼的凶手。等那个中年汉子吃完了饭,包拯专用的跟踪盯梢高手展昭就紧跟在他后面,尾随出去,寻找这中年汉子杀人害命的切实证据了。有高手钉着,自然是小菜一碟,第二天案件就宣告侦破了。
凶手家里还留着死者的大量遗物,死者生前是个卖百货的,被杀的时候挑着的货物还在肩上担着,凶手都一总地背回了自己家。虽然东西上头没有指纹神马的证明这的确是被害人的东西,但那个中年汉子也不是穷凶极恶的人,一问两问的,连用刑都不用,他就全招了。
毓夙听着他自述案情,模模糊糊觉得这故事挺熟悉的。凶手杀了路过的货郎,把货郎的尸体剁成r_ou_酱,混在陶土里烧成了个盆子,自以为毁尸灭迹,谁知道货郎变成了冤鬼,一路跟着他,凶手出门吃饭的时候实在不巧,跟包拯进了同一家店,冤鬼一看包拯头带清光,面容端正,就知道这是青天大老爷,有心向他陈述冤情,又正好被包拯拦住,一拍即合。
等衙役们把物证,和那个货郎尸身烧成的盆子拿回来之后,又请了货郎的遗孀孤儿到县衙,这种熟悉感就更强了。不过毓夙现在思考的重点在于,这个货郎冤鬼怎么就一看包拯,就知道他肯定是青天大老爷呢?什么头上带着清光,这借口也太敷衍了吧。
那货郎冤鬼在被毓夙问这事的时候,神情闪躲,一看就知道其中还有别的内情。好比,谁在背后告诉了他,这位脸色炭黑的少年郎就是能办你的案子,化解你冤情的人,你去找他投案。更有可能,那人直接告诉了这货郎冤鬼,包拯是文曲星下凡。
因为,这货郎冤鬼有次口误,曾经叫包拯为“星主”。这称呼,可不是一般人称呼青天大老爷的时候会叫出口的吧?包拯的身份,什么时候变成了随便一个小鬼都能知道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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