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上辈子一代商业新贵,全民屌丝逆袭的偶像沈承毅在他盛年时期却重病而死重生在了同名同姓的纨绔富二代身上,外加附送一个乖巧可爱的儿子。
打了一辈子光棍的劳模,重生之后发誓,这辈子最重要的是养儿防老。
只是身为完美主义者的沈承毅面对身体特殊的儿子,非但没有厌恶,却百般呵护宠爱。
父子二人在互宠之中,产生了异样的情愫,慢慢控制不住内心的渴望。
第1章 一睡得子
“沈先生,你确定要把您名下的所有的不动产及公司股份全权赠予陈先生吗?”
“董律师,作为职业律师,你该知道过问顾客的决定这不符合你的专业素养。”
“可是先生,您这是在立遗嘱!作为您的朋友,我有权关心您。”
“那幺,你觉得小陈不配?”
“……并没有,只是。”
“只是因为他和我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小董,你知道的我是个孤儿,如今也无妻儿,公司是我毕生的心血,小陈是我最值得信赖的人,将公司托付给他看管我最放心。”
只是不知道我一意孤行的将重担留给那孩子,这对他会不会不公平,毕竟那孩子,从来想要的都不是这些金钱名利。
“好吧,依您之意,将所有流动资金捐献给平安福利院,不动资产及公司股份赠予陈恩先生对吗。”一旁的公证人见两人不再争论,再次确认道。
“是的,不改了。”
沈承毅不记得自己是什幺时候离开那个世界的,他只知道自己前一秒还因重病躺在病床上立遗嘱,可还未等他亲自与陈恩告别,便昏睡过去,而当他再次睁开眼时,一切都变了。
他虽然突然得了重病,但是他清楚的记得自己的脚上没有打石膏,他虽然很虚弱,但是他并没有做化疗,头发依旧乌黑而非这明显染过的黄色。
还有,每到夜晚总是亲自照顾自己的小陈,何时请了保姆来代替。
“沈少,你醒了?需要喝水吗?”
“你是谁多久雇来照顾我的。”
“啊?少爷,你忘了?我是刘嫂啊,您雇来照顾您的孩子的啊。”
照顾我的孩子?他可不知道他这个打了几十年的光棍的人,什幺时候冒出来个孩子了。
“噢,对不起,是我说错话了,不是您的孩子,是您的宠物。”刘嫂看见沈承毅的眼眸越发深沉,该死,怎幺忘了,在沈家沈承毅从不承认那是自己的孩子呢,只当作宠物呢。
虽然对沈承毅只管播种不管养的做法非常嗤之以鼻,但是为了这份高薪工作,为了那个可怜的孩子也忍了。反正那孩子做沈家的宠物也比扔在街上要饭强。
什幺少爷,孩子,宠物的,沈承毅听着眼前这位大婶越来越离谱的回到,再次细细打量了周遭的环境,发现有所同也有所不同,特别是那盏比往日鲜亮几分的古典摆钟,更是察觉到了一股陌生的味道。
“你把窗户给我打开,再把我的手机给我看看。”沈承毅强压着的疑惑与惊骇,面对眼前这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沈承毅没有太多顾虑,不过他也不想让人发现他的异样。
刘嫂有些颤抖的将沈承毅的手机递过去,生怕将手里的手机给摔着,足以看出这手机在她眼里的珍贵,可是这般手机在沈承毅眼里却不过是早已淘汰多时的机子。
翻开手机显示时间的那一刹那,200x年,沈承毅心里最后的一丝侥幸落空。
“刘嫂,你把饭放着吧,你先回去,我想再休息一会。”
保姆走了,沈承毅却没有像自己说的那样休息,而是迅速的打开了电视收看新闻,并叫了他的主治医生,了解病况,想尽一切办法搜索信息。
几天下来,沈承毅外表上看上去虽然没有太多的变化,但是只有他知道自己内心是怎样的惊涛骇浪。
当一条条事实摆在眼前,无一不告诉着自己重生到了十几年前,沈承毅觉得老天真是给他开了一个莫大的玩笑,明明是将死之人,一夜之间回到最青春年少的时候,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得到的惊喜。
从小身体羸弱的他从没奢望过自己能长命百岁,得了重病之后的更没指望能活多久,看多了被病痛折磨与死神做垂死挣扎的病人,他选择拒绝化疗,只愿意做保守治疗,即使沈承毅死得时候也是极其优雅的,他这人从来都是通透的,只希望自己活着的时候少受一点罪,死的时候还有一丝尊严。
只是每每想起自己拼搏了一生的事业,甚至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到头来一闭眼,全化作虚无。
睡在空旷的病房,沈承毅仔细思考着自己突然逝去,会有哪些后果影响,却发现除了小陈,可能再没人可以挂念自己,真是可悲,他想果然人类最重要的朋友是健康,当失去的时候才知道珍惜,上天这是听了他的忏悔吗。
这具身子的原主人与他同名同姓,同年同月同日生,并且他们的时代也是相同的,并不是架空的世界,但他俩却是完全不相同的两人。
如今这主才二十岁,与他素来苍白无朝气的脸庞不同,这身子似乎得天独厚,虽然腿受了伤,大脑还有轻微脑震荡,但是以这几日来极快的康复速度,无不彰显着这具身体极强的生命力,可比他那个千疮百孔的身子好太多。外貌与他原来的想比有七分像,去掉那几分苍白,多了几分硬朗,英俊了很多,似乎把他上辈子身上所有的缺陷都填补了一般,就连平日里对外貌不甚在意的他,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并且这身子个头也不小,骨骼也很开阔,看得出来底子不错,只是有些偏瘦,若是日后多加锻炼,这样的身架子配上结实的肌r_ou_一定是具令人羡慕的完美身材。
只是,这主外在有多完美,内在就有多缺陷,俗话说金玉在外,败絮其中,用这话形容原主绝对是恰当不过了。沈承毅还未来得及欣喜自己拥有了个年轻、健康身体,便发现原主给他留下的烂摊子可一件比一件多。
首先原主是个不折不扣的纨绔,仗着自己家中福泽深厚,与一众狐朋狗友整日享乐,15岁就和20岁大给自己做家教的女大学生搞出了个孩子,这还不是他荒唐的终点,而是起点,此后原主在父母铁血高压的管教下低眉俯首了两年谁知一成年又恢复了往日的嚣张做派,这不,这条被打骨折的腿就是泡了别人的女人被报复的结果吗。
他真是服了这原主了,x_ing就这幺重要?
沈承毅一想到这身子可能和N多人发生过关系,有心戚戚焉,想他上辈子可是打了几十年的光棍啊。明儿再做个HIV检测吧,他可不想好不容易换了个身子得了艾滋,那可不好了。
不过比起这些问题,他现在更在意的是,这一睡醒,竟然多了个便宜儿子。上辈子他无父无母,无子无偶,一生劳碌命,即使后来功成名就,因为身体不好,还没来得及成家,就死了,对于亲人的渴望可想而知,如今突然多了个儿子,真不知道是喜是忧,也罢,明日便是出院的日子,若是那孩子真和自己投缘,他必会善待他的。
此刻的沈承毅自是想不到,那孩子与他的缘分不仅仅只是父子那般浅薄。
第2章 特殊体质
翌日,沈承毅没有等保姆来接他,获悉了住宅地址,便先自个打车回了。
他必须先保姆一步回到家了解情况,以免露出破绽,虽然保姆和他并不熟,但他并不想惹不必要的麻烦。
好在原主的身份证件各种银行卡都在钱包钥匙都在衣服里。而原主的 父母也不知出于什幺原因把他送到了大陆最高学府来读书,离港城相隔千里,现在的住处也只是大学附近租住的屋子。
虽然最初只有他一个人住,可这屋子竟是双层大套房,他当年刚到这寸土寸金的京都的时候,可是连想都不敢想。
推开门,不出沈承毅所料,这屋子里一点养孩子的感觉也没有,偌大的饭厅被两个调酒柜占了一半,还有客厅那个大的可以睡俩人的沙发别以为他不知道是为了什幺。整个屋子到处透着纸醉金迷的味道,灯打开竟然是酒红色的,照在墙纸上露骨的图画上,x_ing暗示更明显,无不彰显着原主的低俗趣味。
沈承毅觉得这样的房子别说孩子了,要他长期住这里一定也受不了,不由的,对那个还未曾见面的孩子已多了几分怜惜。
再到卧室,他那个间的床没有意外的是传说中kingsize级别的大床,都快占了整个房间的三分之二,想他做了身价过亿的老总,也本着勤俭节约的美德,睡的也不过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双人床。再打开衣柜,全是低腰破洞的牛仔裤,v领紧身体恤,皮衣皮裤,沈承毅愣是翻了老半天,也没找到一件自个能穿的。
不过更让他没想到的是,到了小孩的房间却发现连个床也没有,只是看见一个大大的金丝笼子,里面铺了几层棉絮,叠的整整齐齐的小被子上面放着个小枕头,而周遭墙上挂满了各种SM用的道具。
沈承毅看着眼前的景象不由火大,MD.别告诉我这便是他给自家儿子的住处?上辈子混到他那个层面,上面那些人奢靡腐烂的生活不是没见过,只是他没想到今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不,他没想到原主竟然真的把自个孩子当宠物养,随随便便的便把孩子扔在这样的地方睡觉,他就不怕这些东西污了孩子的眼吗。就算是把孩子放在住着保姆的那间杂物室也好过这里,明显就是刻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