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了。”楚朝辉接过人参扔给二子。
“这是什么?”拓素见楚朝辉收下人参,便理直气壮地朝骡车走去,准备到那里取饭。眼睛瞥见楚朝辉吃剩的几盆红红绿绿的菜,惊奇询问。他是第一次碰到山谷主人用餐,当然就是第一次见到二十一世纪的蔬菜。
“山谷中种植的蔬菜,拓素要不嫌弃楚某先用,可以在这里品尝。”
“盛干饭来。”拓素脑海里都没有卫生这个概念,当然也就不会嫌弃楚朝辉的口水。米饭已经吃完,木桩上只有几盆菜。
骡车送饭菜不会多送,但干饭会多送。今天的菜已经被奴隶吃光,只剩下点粟米饭和菜汤,菜汤里有几根一丝肉都找不到的大骨头。
山谷中做菜方式已经逐步向二十一世纪靠拢,除了酱油和糖没有制作出来,其他能找到的调料都在菜中使用。烧肉放生姜和酒去腥味已经成为山谷惯例,做出来的肉香而没有腥味。
“楚大人,你们山谷中的饭菜就是好吃。”拓素和族人吃饭是用倒的,所以没要几分钟,拓素就倒饱了肚子。
“那就多送点矿石来,这样就可以常常来山谷吃饭。”楚朝辉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递给拓素:“抽一口,饭后抽支烟似神仙。”
“烟?”拓素接过香烟,放到鼻子闻了一下。“好香啊!”
拓素说完便要把烟直接塞嘴巴吞下去。
“别!这不能直接吃下肚子,这是用鼻子吃的。”幸亏楚朝辉手脚快,赶在拓素吞烟前阻止住。
“鼻子吃?”拓素兴趣大增。
楚朝辉手把手教了拓素十几分钟,又亲自示范一回,拓素终于把烟点着,‘吃’上了烟。
“咳咳!不错,很呛人,很辣!”拓素开始以为香烟就是呛人,不过看到楚朝辉悠闲地吐着烟圈后,才知道‘吃’香烟的方式。
拓素在连续浪费三支香烟后,终于学会从鼻子往外喷烟。被拓素一下浪费四支香烟,楚朝辉没有一点心疼。
“哈哈,不错!你们山谷的东西很不错。”拓素领悟力还不错,可以从鼻子哼出烟圈了。
“我这里还有把长刀,送给你们鹰部落的勇士。”楚朝辉抽出一把锋利的长刀,双手捧到拓素面前。
“神刀!”拓素身子一下就从木桩上爬起,长刀刀面反射着日光,晃得他眼睛都睁不开。
楚朝辉说刀是送给鹰族的勇士,拓素是族里第一勇士,这刀当然是送给他了。
“这刀太宝贵了,我不能要。”拓素嘴巴和手在推脱,脸上却全是不舍。
“只要贵部落多挖点铁石来,这样的宝刀要几把都可以。”
“可是部落已经没有人手来挖铁矿了。”拓素看着长刀恋恋不舍。
“鹰部落人手不够,可以请周围小部落的人来帮忙挖矿。”楚朝辉肚子里有千百种增加矿工的方式。
“请周围小部落的人来帮忙挖矿?”拓素觉得要请的话不会有太多人肯来,当他看到闪着亮光的长刀后,琢磨着可以用长刀去请他们,多了铁矿,部落就可以多粮食和布帛,现在还有长刀,以后部落就可以更加强大,就不会再怕南方的虎部落,至于用刀请来的小部落,可以给他们一点粮食做报酬。
楚朝辉满意地看着鹰部落的船队卸完货离开码头,送给拓素的长刀只是把没有完全钢化的铁刀,只比这时空的青铜刀锋利一点,在他眼里只能算是次品武器,以一把长刀触动拓素自主寻找劳力,是个不错的买卖。
楚朝辉在山谷用一把次品刀诱惑拓素到小部落拉丁时,郑钰铭正在南埠的泥房办公处忽悠着鹰族的族长,拓素的父亲拓雄。
第36章
拓雄所乘坐的小船上午十点左右来到了南埠码头,上岸后没先到纺织厂找郑钰铭结算货款,而是带着小女儿拓菁在码头边闲逛,拓菁每次看见父亲和哥哥外出都想跟随,拓雄从女儿长到十岁后,感觉女儿太野了,便把女儿关在部落寨子里,不准女儿到处乱跑,想把女儿教养得像北方达城城中女子那样温柔有教养。
南埠码头边停泊了许多货船,码头苦力们正在卸货,码头石阶上一些年老的妇女正在洗涤衣服,岸边有四五个货郎在卖各种生活小百货,每个货郎身边都围着些村人。买小百货的村人都是年纪比较大或者年纪比较小的。年轻力壮的村人全去干活了。
“阿爹!我要买这个。”拓菁在货郎的担架上翻到一根紫红木的发簪,紫红木被雕成锦鸟形状,雕工精致,锦鸟栩栩如生。
“东家,这木簪要多少吴币?”拓雄摸摸口袋,今天因为可以从郑钰铭这里结到矿石款,拓雄便没有带多少钱币在身上。
“这位大人,你家女郎眼光真好,这个木簪子是我货担中最好的东西,只要一金,100吴币。”货郎看拓雄穿着一身考究的提花印布夏衣(郑钰铭送给他的礼物),笑着报上价钱,这个时空的人们基本不讨价还价,卖东西的商家定价大都看市场需求。价位一般不会太离谱。
“100吴币!”拓雄听得货郎一声大人称呼,心里非常舒畅,他即使贵为一族之长,可到了吴国后,身份还没有吴国平民的地位高,长河北部的人们普遍看不起长河以南的部落人,认为他们是没有开化的野蛮人。
本来拓雄心情在愉快着,但当货郎报出价格后,拓雄尴尬了,他出门随手抓了一把吴币放到口袋,数目显然不到百数。
“阿爹,钱给货郎啊!”拓菁翻来覆去的瞧着木簪,越看越喜欢,这木簪不但雕工好,选取的质材也不错,拿在手里鼻子可以闻到一股股清香。
“阿菁,这木簪不好,没有金簪子好,阿爹以后给你买金簪子。”拓雄不好说口袋钱不够,只好嫌东西不贵重。
“金簪子?金簪子有这木簪子漂亮吗?”拓菁拿着锦鸟簪子不舍。
“金簪子当然比木簪子漂亮。”
货郎重新打量眼前的这对父女,感觉眼前这对父女看起来皮肤黝黑,长得如南蛮人,但穿得起印花布的绝对不可能是南蛮子,南蛮子的首领在他的印象里都穷得像个农夫。
印花布比丝绸的价都高,丝绸又比黄金贵重,这对穿着同样印花布料的父女绝对不是普通平民,定是达城哪个地方的贵族。“大人如果想要金簪子,偶家三天后可以为女郎带来。”
“好啊!好啊!你三天后可一定要来,金簪子也一定要比木簪子漂亮!”拓菁把木簪子放进货框里,她长到十三岁虽然像个男孩一样好动,但女人天生爱美的本性没有因为好动而变没。
“咳咳!这个金簪子要多少金币?”拓雄可没有像女儿一样忘记问价钱,这时空的人们信诺,说定的事就如现代签了合同,不遵诺的人会受人鄙视,以后做什么事都会因为你曾经失诺而受质疑。现在说定要金簪子,三天后拓雄就一定要来这里交易。
“不贵,只要十金!”货郎把手掌伸到拓雄面前翻了一下,表示是两个五金。
“十金!”
货郎声音刚落,就把拓雄吓了一跳。他因为货郎一句尊称不想失掉这个‘大人’身份,不好意思让货郎知道‘大人’身上连一金都没有,只能推脱想买比木簪贵重的首饰,他以为货郎不会有那么贵重的东西,不想货郎这里没有家里有。早知道就反驳货郎称呼了,直接说自己是南蛮部落酋长,这样的话,货郎就没有兴趣跟他做生意了。
拓雄经常来南埠码头和人交易货物,在没有铁矿石卖给郑钰铭前,南埠码头的一些货郎都不怎么搭理这个南蛮酋长,鹰部落虽然是个大部落,却也是个出名的穷部落。今天来卖木簪的货郎是个新人,闻听南埠生意好做才到这里来做生意的。
“阿爹!十金很贵吗?”拓菁眨巴着乌溜溜的大眼,她对货币的价值不太清楚。
“十金再贵也没有女郎身上的衣服贵,女郎你和你阿父的两身衣物最起码要百金的。”货郎到底是做生意的,很了解各种货物行情。
“百金?”拓雄本来觉得神上的提花薄夏装穿在身上很凉爽,现在被货郎这么一说,只觉得衣服像火一般烙他的身体,他的身上竟然穿了几条船的黑石头。一条木船的黑石头可以卖到十几金,整个部落的劳动力挖上一个月,不过能挖到二十几船,部落人就靠这二十几船黑石头卖来的钱换粮食换日用品生活。
“额,大人,三天后要偶家带金簪子来吗?”货郎看着拓雄变得扭曲的脸,不由再次确定这个订单。
“带!三天后你带来这里,拓雄一定会带十金来取。”拓雄一只手摩搓着衣服,一边咬着牙一字一字往外蹦承诺。
“好咧!偶家三天后一定会为女郎带一支最精致的金簪过来。”货郎确定订单,心里高兴,果然南埠这里有钱人多得很。
和货郎订好口头协议,拓雄不准女儿再逛货担了,拖着拓菁就往纺织厂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