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步惊云即将出场
又是一日夕阳西下,秦霜到三分校场时,正见得一群人站在解剑碑处,身上佩戴了刀剑,像是要等人一起下山。不一会儿,就有两人从中枢塔的方向而来,一人胸前吊着个蝙蝠的挂饰,一人额上画了个鹰头图案。
秦霜不禁大吃一惊,那二人的穿着随意,不是天下会的惯常服饰,应该就是直属于雄霸的杀手。虽然他以前从没见过,但一个蝙蝠挂饰,一个鹰头图案,正与电影里的杀手蝙蝠和麻鹰相符,这个几率,很难是巧合。
秦霜记得清楚,将步惊云全家灭门的人马正是以这二人为首的!
还未来得及思量清楚,就忍不住过去喊道:“等等!”
见是秦霜,那带了蝙蝠挂饰的人颇为客气地抱了抱拳:“霜少爷,我们几个奉帮主之命,有要事要下山,不知霜少爷有何吩咐?”
“我……奇怪了,我在这里一年有余,还未见过二位,二位怎么就知道我是谁?”
那带着蝙蝠挂饰的人笑笑:“霜少爷是帮主唯一的入室弟子,天下会的大师兄,谁人不知?在下蝙蝠,这是我结义兄弟麻鹰。我们哥俩只是无名小辈,霜少爷身份尊贵,不知道也是寻常。”
秦霜心里一紧,果然是你们!
勉强镇定下来,又问道:“那可否好奇一问,二位是要做什么要事去呢?”
那蝙蝠答道:“我们几个是要去霍家庄……”
霍家庄?莫非是支线任务?
可秦霜这口气还没喘完,那麻鹰压低了声音道:“帮主让我们去取一把绝世好剑!”
不由得猛烈地咳嗽起来。
绝世好剑?那不是和火麟剑、雪饮刀齐名的神兵吗?更重要的是,这不就是步惊云家传的宝剑吗?
在电影里,步惊云的爹是个打铁匠,不知怎么的因缘际会,竟然打出了一把绝世好剑。做体力劳动的人民没什么文化,干脆也不给这剑另外取名,就叫做绝世好剑。可俗语云“财不外露”,一把在名字上就贴了“神器”标签的剑自然泄露了风声,引来了无数觊觎者。
雄霸喜好收藏神兵,尤其是剑,自然不会放过,于是派人灭了步家庄,将步惊云和绝世好剑一同带上了天下会,绝世好剑就此埋于剑冢。后来风云际会,在剑冢对战雄霸时,步惊云受了伤,血流到剑上,竟将剑开了锋。最后二人打败了雄霸,手牵手地下了天下第一楼。
这些剧情如爆竹般在脑内一一炸开。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步家庄成了霍家庄,但是绝世好剑的所在之地,无论如何自己也要去看看。
平静了心绪道:“绝世好剑?这名字倒稀奇,不知我能否跟去一起开个眼?”
蝙蝠尚未说什么,他身后便有一个人冷笑道:“霜少爷这又是要多管闲事了么?”看过去,正是章乙。
秦霜知道之前与他已经是撕破了脸皮,现在多说也无益了。看看众人,只带了武器,但都没有带装粮食银两的包裹,想来霍家庄就在不远处。问道:“敢问霍家庄在何处?若是诸位不便,我也可自己去。”
蝙蝠为难道:“不远,就在出了天荫城的官道旁。帮主吩咐,即刻下山,明天天亮时分就回来……霜少爷一定要跟来?”
秦霜点头:“抱歉,我非去不可。”
章乙道:“走吧,还等什么,等着他用‘入室大弟子’的名头压着咱们带他去么?”
下到山下,天已经全黑了。
天山脚下就是天荫城,天荫天荫,取“得到天下会的荫蔽”之意,也暗含着天下会乃是上天的赞颂。随着天下会势力渐长,天荫城也成了与无双城那种百年之城齐名的大城。
城中百姓日落而息,眼下路上已看不见行人。
秦霜跟着这行人来到驿站,见到各色马匹,一时觉得眼花缭乱。他在现代社会都没见过活马,穿越过来后,也顶多是攒了一些骑马的经验而已,但若要论挑选马匹,则毫无头绪了。
犹疑间,众人都已经牵了马,出了驿站各自骑了。那章乙看看秦霜,道:“霜少爷还没寻到合适的坐骑?那我们可要先行一步了。”
这时麻鹰牵着一匹枣红色的马过来了,只道:“这马性子不烈。”秦霜大喜,与他道了谢,便翻身坐上了。
确实这匹枣红马十分温驯,一路骑得非常稳。
可是等穿过整座天荫城,快到城门的时候,它就停下,连一步都不动了。秦霜拽着缰绳拉它,它干脆把四脚一横,趴在地上不起来了。
众人等了片刻,见不能再前进,便有些不耐烦了。
蝙蝠与麻鹰对视一眼,道:“霜少爷,我们重任在身,不能耽搁,况且霜少爷千金之体,去了也是不便。不如就在此等候,等属下完了事再回来接霜少爷一同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