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言之,起码有六七百年,都是被排好了的。
话题一度变得沉重,苌夕宛如霜打的茄子,“当然想过啊......但是,不知道怎么办......要是我跟美人就这样分开,才不要。”
莫首南叹了口气,道:“我若是你,便不会回赤谷。左右众狼都以为你死了,为何不就跟他厮守?”
苌夕恍然大悟,猛地站起身,道:“对啊!我怎么没想到?”狂乱地抓着银发,追悔莫及,“啊啊啊——亏大了亏大了......”
莫首南想了想,又道:“不过你也别急,一般而言,天劫之后都会元气大损。平常情况下,至少得休养三个月。这一向,是不成文的规定。”
“真哒!?那我跟美人还有三个月耶!”苌夕眼睛一亮,复又暗淡下去,“唉,也没用啊,三个月之后,还是得跟美人分开。闭关的话,没个几百年别想出来。到时候,美人早就......”
首南道:“你怕他死?”
“当然啊......”
莫首南垂眸,沉默了半晌,道:“凡间有个皇帝,叫嬴政,寻了一辈子长生不老药,也无果而终。他身为人间帝王,坐拥万里江山,却独独怕死,你知道,这是为何?”
“为什么?”
“因为怕被遗忘。”
苌夕没了声音。
“怕死说白了就是没活够,没能让人记住他。即便江山有千万里,死后的坟墓,也只有巴掌大,很容易便被世人淡忘。”首南一步一步宽慰,“然则,若你与那人交付了真心,他生,你百般顾惜。他死,你朝夕不忘。即便y-in阳两隔,只要你活着,他也便活着。”
苌夕濡s-hi了眼眶,道:“但是我就舍不得美人死。何况,美人现在还没死,我却要离开他去修法。就剩下不到三个月......”
“我知晓你的心情,若是狼......”他骤然停住,把狼王大人憋回去,换了个说法,“若是狼族的妖灵突然不在了,那些爱慕你的人,也肯定会伤心欲绝。”
“我才不挂心他们,我只挂心美人。”苌夕揉眼睛,怅然一叹,“哪怕一年见一面也好啊......”
就像牛郎织女一样,为了那一次见面,剩下所有的等待都万分值得。
莫首南思索了片刻,想到什么,温柔的眼眸一亮,道:“或许,我可以向狼王大人求个情,让你每年可以出关一日?”
苌夕摇摇头,“师傅才不会答应,他本来就没得商量,经过左青闹得这一遭,他更不会放松我了。”
莫首南垂首,琢磨道:“狼王大人......在那日我晕过去之前,跟我说,让我不要死,他什么都答应。应该是.......算数的。”
苌夕欢喜得不敢确信,趴在床边,“真,真的吗!?”
莫首南嗯了一声,复又谨慎道:“我不敢保证,只能姑且试试。”
苌夕像捧着易碎的花瓶一样,拉着莫首南的手,“好好好!你好好试,慢慢试!好好试”
莫首南把手抽回,道:“但你也得答应,日后修法,不可像以前那样,偷j-ian耍滑。”
“答应答应!肯定答应!哈哈哈——诶?不对!”笑声戛然而止。
“怎么?”
苌夕化作断案的包公,审视对方,“师傅答应你这么大个条件,你不该趁机捞个大的么?比如跟他成亲什么的?”
莫首南偏头,耳尖发红,道:“你再说这些有的没的,我便不帮你了。”
“别别别别别啊!”苌夕急了,两手捂嘴,“我不说了还不成吗!”
莫首南垂眸,在心里叹气——连苌夕都瞧出来了,那个高高在上的尊贵狼王,是漠不关心,还是,视而不见?
苌夕给莫首南倒了一杯热水,估摸时间差不多了,便乐呵呵告别莫首南。
跨出门之后,又嗖地钻回一个头,嬉皮笑脸,道:“师傅说待会儿要来看你,穿好看点哈!”
当然,迎接某狼的,是正面砸来,莫首南刚喝完的水杯。
作者有话要说: <( ̄3 ̄)>莫首南对苌夕是不是“夫君”很是执着啊......
☆、墨玉簪(二)
苌夕屁颠颠跑回慕夕城。
与美人朝夕共处的时日,还有不到三月。之后,便要像牛郎织女一样,一年才能见一次。
但是首南的开导让他很受用,虽然没有豁达到可以马上离开美人,但也不像之前那般,心急如焚,手足无措。
若是相爱相守,即便一瞬,亦是一生。
这样想,他便可以和美人在一块好多好多生,真的是赚大了!
一定要将每天要做的事情,全部安排好,一刻都不浪费!
他没有直接回府邸,而是奔去了“奇货居”。那日,他与美人游长生街,无意中,发现了这个好地方。
既然不日便要分开,那当然应该留个念想。让美人想他的时候,可以掏出来看看,睹物思人。
不对,睹物思妖。
“客官,可是瞧上了这支簪?”掌柜年近五旬,阅人无数,一眼便看穿了苌夕的心思。
苌夕别扭了一会儿,点头。
“客官买来送人,还是自己戴?”两句话,便看出掌柜为人谦和。
苌夕双颊泛红,莫名娇羞。道:“送人的。”
掌柜道:“这墨玉簪通身黑亮,儒雅又不失尊贵,适宜男子。公子要送佳人的话,不如老朽,给您看看另外的?”
苌夕态度坚定,“不,就要这个。”
这支簪比平常的簪体更瘦,十分修长,离头端一寸的地方,有一圈细细的突起。很简单的样式,没什么出奇的地方,却让苌夕,看过一眼,就再放不下。
他总觉着,它像极了美人沐浴之后,身披玄黑色睡袍,俊美无双的模样。
嘻嘻嘻......
掌柜也不废话,只点点头,笑道:“看来这簪子也是投了公子的眼缘,老朽也不好强人所好。”语罢,朝柜台一邀,笑道,“公子随老朽来付账,便可带回家了。”
苌夕一凛——今时不同往日,他后面那个永远给他付钱的沭炎,没跟来。
装模作样地,转了转脑袋,左看看,右看看,琢磨道:“你......你们这家铺子,除了拿银子,还可以用其他东西付账么?”
“可以的。”掌柜笑得和蔼,“这簪子价值白银三千两,若公子付黄金的话,二百两便够了。”
咵啦——
晴天霹雳。
苌夕强行倚在桌边,不让自己瘫坐在地。
强颜欢笑,道:“这个东西......有点小贵哈......”
掌柜看出他囊中羞涩,却也没变脸,仍是笑着,道:“这价格确实是不好商量,老朽可为公子留下一段时间,待公子回家取盘缠。若公子觉着不合适,不如老朽再给您看看其他的样式?”
苌夕眼巴巴地,看着那支躺在银丝帕上的小心肝,那个死贵的东西,仿佛不停在朝他招手,说:“买我呀~买我呀~”
苌夕一惊——妖怪!绝对是妖怪!
“不,我就要它。”坚定不移地一指,苌夕回头看向掌柜。
一只喜鹊飞进铺子,叽喳了一圈,又欢脱地飞出门。
苌夕撑着柜子,尤其佩服掌柜的脾x_ing,居然还没把他赶出去。
一个时辰后,慕夕城沐入夕阳。
苌夕跨出“奇货居”,后面跟着热泪盈眶的掌柜。
“公子,请再受老朽一拜!”说着就要跪下。
苌夕赶忙一个健步将他扶起,“别别别,我就是抬抬手的事情,掌柜才是帮了我大忙。”
掌柜无比真诚,语重心长道:“若不是公子拿出那银狼的毛发,老朽可真要以为内子,再没得救了!”
掌柜的夫人染了恶疾,看了多少郎中都没用。直到碰上个阳巅的道士,才得知一个偏方——拿赤谷银狼的毛发三缕,明火烧制成灰。兑一百年的状元红饮下,方可药到病除。
一百年的状元红不好找,银狼的毛发更是难于登天。虽然家中优渥,却没有丝毫办法。
苌夕偷偷扯下几根头发,掌柜的便立马着人烧药,不出一刻的工夫,掌柜夫人便清醒了。
作为答谢,掌柜便将那墨玉簪,送与了苌夕。
掌柜由衷竖起拇指,赞叹道:“老朽真是没想到,公子身形清瘦,居然还是降妖的好手!”
“还好了,我也是意外中得到的。”苌夕挠头,要是掌柜知道他就是那头银狼,不知道,会不会吓得昏过去。
“但是这簪子这么贵,你,你真甘愿送我?”他仍旧十分不确信。
“千金难买还魂丹,莫说一支簪子,就算公子看上我这家店铺,我也会拱手相让!”掌柜感激涕零,拿袖子摸了摸眼泪,“我与内子说好白头偕老,这还没到头,我断不会让她先走。”
“你,怕她死吗?”苌夕问了一句首南问他的话。
掌柜的回答,与苌夕的如出一辙,“自然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