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到没有,”中校明显不忿:“是你要把初中高中都算上我怎么可能还会记得清?要是光算念军校那阵的大概还有数,主要就是念书的时候闲得慌,后来到这儿成天忙得像怎么似的,两百公里之内没几个母的,老子想找也找不着啊!”
陆臻愤怒了:“什么嘛,我还当你是……你当初对着我可真够能装的,我都那样了!!你,你还……”
“那不一样啊!”夏明朗连忙分辩:“之前那是找女朋友的标准,看着有点好,那就凑合一下;对你那就是挑老婆的标准,有点不对劲,就别麻烦结这个婚了。”
陆臻瞠目,结结巴巴地说道:“谁,谁,谁是你老婆?”
夏明朗无奈:“我是你老婆行了吧?”
陆臻张大嘴,瞧着目前看起来即不英明也不神武的夏中队长,忽然意识到这种互揭老底的行径是多么地无聊啊无聊。
于是他迅速地咳嗽了一下,异常镇定地指着夏明朗的笔记本说道:“哦,那个,你的电脑修好了。”
尴尬的夏队长英明神武地反应过来,一本正经地点头:“嗯,不错,晚上请你吃饭。”
“哦……食堂的饭本来就不要钱……”
“呃,宵夜!”
陆臻默默地点了点头,虽然他本来想说食堂的夜宵好像也不要钱。
寒风过境……夏明朗沉痛地决定,就让那些曾经的男朋友和女朋友都永远地停留在岁月流光之中吧!拥有现在和未来的人,要大度,嗯,都要大度!!
他们的枪
麒麟基地又要换装了,这次配合军工试点,用03换95,95没枪托,卧射又高,打枪的时候烟火贴脸熏得眼睛受不了,总而言之就是,枪是好枪,毛病不少,广大人民群众普遍要求改进。
事实证明我党我军还是很能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于是03进阶版应运出炉,这枪有折叠托,瞧模样生得不像95倒像是八一杠家的小孩,不过像归像,到底还是5.8MM的子弹和95一个枪族。
原本夏明朗是觉得这换装啊,好事儿啊,应该没什么操作难度,03版突击步枪试枪的时候他就去开过会,那枪虽然也不算什么十全好枪,和95比起来可说是各有千秋,不过加上了折叠托,看着苗条端正点儿,用枪的时候更舒服。所以夏队长很是轻松地就把这个事交给了陈默去推广,可没想到的是,不应该有麻烦的这个事,他就是出了麻烦。
那个麻烦是方进。
原因很简单,方进嫌03长得丑,03版突击步枪的枪口设计和往年的不一样,它不是圆柱形鸟笼状的,它是个小喇叭口,于是这个小小的改动不知道触及了方小爷哪一根神经狂放电,他就是横挑鼻子竖挑眼,把那枪贬得一钱不值,提起来就俩字:难看。
一开始陆臻听见方进这么说,还以为他在开玩笑,可是眼看着越说越怒上了,陆臻终于确定,方进这回是真的抽了。
娘唷,颜控也不是这么个控法啊,再说这枪不是生得挺俊俏的,陆臻自己倒是越看越爱,跑去跟方进说理,被方进不屑地从上看到下,意思是,你老兄的审美一向偏离大众的眼光。
于是夏明朗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陈默本来是想这事不急,有得好缓,反正方进是用88通用轻机的,换装本来就不关他鸟事,他要抱怨也是穷抱怨,就算是考虑到方进这囧人在群众中颇有号召力,可是方进十个手也比不上夏明朗一个指头的偶像效应,所以只要夏明朗首先换装成03,后面的事一切好办。
可是夏明朗既然怒了,这个事就总得折腾一下,于是接下来的几次小规模丛林演习,方进都被强制性地派发了一把95,然后整个狙击组像是跟他扛上了似的,就算是放过别人也要先把他揪出来。本来95加上光学瞄准镜,卧射就高了不是一点两点,再加上夏明朗亲自下手,次次爆头,方进被空包弹打得颈椎都要折断了。几回下来,方进终于哭了,抱着陈默的大腿不放,讨到了问题的关键。
关键在于,他不能质疑队花的品味,质疑队花的品味就是质疑队长的品质,这是个很要命的事。
方进嘴上没把门,他既然能无意中得罪队花一次,就保不齐能再得罪上第二次,于是这举白旗的大业就光荣地交给了陈默。其实陆臻这人挺大度,陈默还没说什么,他就轻描淡写地挥了挥手,为表达自己真的心无芥蒂,就拿着毛油毡陪着陈默一起养起了枪。
基本上陈默对枪的迷恋与郑老大对刀的迷恋是相似的。
于是一来二去,话题就怎么也绕不开,枪,人,枪与人。
方进原本在上次换装之初用的是95式班机,一开始还很得瑟,结果几次演习下来就被他打入了冷宫。噪音大硝烟重,这个还好克服,方进最吃不消的是这枪不能换枪管,打上200发枪杆子就热得不能用了,还不能用链弹,换弹夹又麻烦,说好听点是班机,其实火力压制效果就是个大点儿的冲锋枪。
所以他现在一般都用88型的通用轻机枪,虽说是重了点,可是打起来爽啊!
小候爷上天入地,最要紧的就是一个爽字。
至于杜明,这个要小小声说,因为总后听到了可能得生气,杜明最喜欢用的枪不是95,他玩得最顺手的还是传奇老枪八一杠,究其原因倒是有点心酸,因为杜明个子小,个子小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手短,95无枪托,手短的人用起来狂费劲,此般滋味不足为外人道也,比如说齐桓,比如说陆臻。
陆臻同学手长脚长,身长几近欧美标准,无论是95还是03他都玩得很顺手,不过可惜的是这两种枪都不太适合左右手互换用枪,陆臻双手双能的功力完全无法体现。
所以陆臻最爱的枪,是手枪,左右手全能,25米之内飞虫勿近,他现在配的是9MM的黑星92,但心心念念的是伟大的冲锋式手枪格洛克18,那华丽丽的33发大弹夹是他心口永恒的朱砂痣。
要说起来,他们这群人里最正常的就是徐小花,小花是人适应枪的典范代表,无论是八五狙还是八八狙,他都可以用得好像骨血相融一般。
可是陆臻记得曾经问过一次,问徐小花最爱的枪是什么,徐小花想了半天,给了个完全意料之外的回答:八一杠。
为什么?
因为简单。
于是沧海奔流最终还是回归纯正的本色。
陆臻于是想起,杜明说过他最热爱的枪其实是八五狙,修长,漂亮,不易携带可是精度绝佳,是一种优点与缺点都一样鲜明的枪。
这算不算是爱屋及乌的现实表现呢?
于是陆臻忽然觉得,杜明长得可真像95短突啊!
那天陆臻与陈默擦了一个下午的枪,聊了整个中队的人,都说看一个人用的枪就知道他是什么人,那么夏明朗呢?
陆臻与陈默不约而同地相对无言。
在麒麟里,狙击手的标准配制是QBU88,但是夏明朗通常都会在95步枪里挑一把精度比较高的留给自己做狙击枪用,在600米的范围内,他可以用突击步枪打出狙击枪的效果,没人想得通他是怎么做到的,这是个既成事实,所以大家也只能接受。
不过针对不同的搭档与不同的作战要求,夏明朗还有三把正式的狙击枪配合使用:JS 7.62mm,JS 12.7mm,JQ 12.7mm,一般来说打演习的时候他会带上12.7MM的反器材狙击枪,JQ是JS的简版,枪身短点,也轻了不少,当然火力强度也要差一些,所以如果不和杜明啦,黑子啦这一类的重装步兵搭档(因为陆臻没能力给他背枪),又或者是摩托化动机不高的时候,夏明朗还是背着JQ出门的机会多,毕竟是轻了五斤多啊。
至于JS 7.62mm,口径小枪身轻,真到了决生死的时候,夏明朗还是相信它,1000米以内,他可以打碎一只鸡蛋。
可是,当然的,夏明朗会用的枪不光光是这几把,在陆臻的印象中夏明朗好像是为了枪而生的,他对任何枪都有种天生的亲切感,拿起来就能打,而且是超乎于常人的准确度。
“你觉得他最擅长是哪种枪?”陆臻好奇,他想问。
陈默抿了嘴,沉默良久之后郑重地回答:“我不知道,”他顿了顿,补充了一句,“他是队长。”
陆臻心想,您真是废话。
于是,那天夜里陆臻少校在收工之后顺便就去队长寝室串了门,当然主要是受陈默所托为小侯爷向主上求个情,等到正事办完,顶着好奇宝宝的名头,陆臻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你最擅长的是哪一种枪。
夏明朗一开始很认真地在想,陆臻等待。
夏明朗想了一会开始走神,陆臻疑惑。
夏明朗走神了一会儿开始望天,陆臻终于不耐烦,桌子一拍。
夏明朗挑了挑眉毛笑道:“我最擅长用什么枪,你真的不知道?”
陆臻眨了眨眼睛,又想了想,耳朵尖上忽然窜出了一点红,十分懊恼地嘀咕:老流氓。
夏明朗慢慢靠近,语言带着磁力诱惑般地绕在耳边,像丛蔓草,荒烟般滋长。
气息似的声音:怎么样,我们试试枪?
陆臻面无表情,瞪了他一会儿,忽然笑道:70年代出厂的老枪,我信不过。
哦?
夏明朗皱了眉,他说:伟大的AK47到今年已经61岁,是我的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