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名字,他只是一个被控制的疯妓的副产品,他并不会比街边的野狗更高贵,所以他不需要有名字。但是那个疯女人在不疯的时候,叫他丫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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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晚人品爆发写番外啦!求收藏,应广大书迷的要求,开始写他前世的故事。
外篇:现代卷(黑暗小虐) 第二章 丛林法则——保持活着
要想活下去,就得遵守这r_ou_欲丛林的法则。
丫豆是个聪明的孩子,所以他已经安全地活到了六岁多。
人,其实是一种很坚韧的动物。
丫豆的母亲在不疯的时候是个好母亲,会给刚出生的儿子喂n_ai,但疯起来连自己也神志不清,就由得那个婴孩在一边痛哭着饿着尿s-hi着。
好在那个时候,她疯的还没有后来这么厉害,所以神志多半时候还是清晰的,那么丫豆虽然经常挨饥,也慢慢地长大了,过了几个月,他会坐起来,接着会在脏兮兮的地上爬行,然后会蹒跚地一步两步走起来,再多些时日,就开始漫山遍野地疯跑了。
丛林法则的第一条是:保持活着。
保持活着,就要在这个丛林里自己找到吃的。
穿过十个巷子,镇子的西面有一个菜市场,太阳快落山时如果猫在角落或许可以捡到一些蔫掉烂得没太厉害的菜帮子,还有一些鱼的内脏,如果运气好回家可以煲一锅鱼杂菜叶粥,喂饱自己和那个喝酒比吃饭更多的妈妈。
靠近城镇的地方有一家生意不错的西餐厅,他们的垃圾桶里偶尔会有不少好货色,甚至有一次他带了一个几乎完整的小蛋糕给他的妈妈,那天是她的三十岁生日,她居然快乐地抱着他流了眼泪,他有点留恋那个温暖的怀抱。虽然那里离这里要走很远的路,还要穿过几条繁忙的马路,会有被撞伤的危险,虽然那的后巷还有两个凶狠的野狗和他争夺,甚至那个出来倒垃圾的胖男人还会对他大喊大叫:“小杂种,别在后门鬼鬼祟祟的,想偷东西吗?再不滚,小心拧断你的脖子!”
再远一些,棚屋的东面是密林,里面自然也有不少好货色。例如那些不知名的小桨果,开始生出来是白色,慢慢泛成鲜丽的红,最后变成酱紫色。到了紫色就非常甜,虽然个头很小,但吃上一大捧也足够解解馋。不好的地方是会把整只手都染成紫色,最少半个月里都留着沾染过这些野莓子的痕迹。
一些野生的花里有甜甜的蜜,一些带刺的像玫瑰一样的植物嫩枝剥了皮以后也可以吃,有点青涩生脆的味道,还有着淡淡的玫瑰香。偶尔还能掏到一些鸟蛋,那运气就着实不错了!再来点串烧蜘蛛就更美了,“嗯,味道和蟹黄差不多。”当时达布这样说。
达布是比他年长两岁的小男生,和他的命运有些相似,他的母亲听说来自朝鲜还是韩国,但他的母亲没有撑过太久的时间,在他七岁的时候就病死了,死的时候很痛苦,全身长满疮泡,流着恶心的脓水,是慢慢烂死的。她们说她得了恶心的脏病,而且还会传染,所以把她扔到山林里一个空无人烟的破茅屋里自生自灭,达布在山里找一些东西给自己和母亲充饥,什么都吃过,包括蛇和青蛙,蜘蛛和老鼠,所以他很懂这个山林里什么可以吃,如何取来吃。
扔在山林里后达布的母亲只挺过了半个月多就死了,然后达布挖了个坑埋了她。听说她死的时候轻得只剩下一捧骨头的重量。达布平静地说:“她很轻,全身已经烂得分不清楚头尾,拖到一半,r_ou_和水掉了一地,s-hi嗒嗒的”。
丫豆觉得他终于有一个朋友了,他们可以在一起交流丛林里的生存法则,一起熬过人生最苦困的年纪。
直到有一天,达布消失了,他跑遍整个山头也没有发现他的踪影,后来听棚屋里那群妓女们偶尔谈起他,说他被这里的老大卖了九千泰株,卖到曼谷的人妖贩子手里,长大了可以做人妖表演。达布继承了母亲白净的肤色,有着高丽民族特有的细长凤眼,人贩子一眼就从皮肤黝黑的娃娃堆里相中了他。
达布是他唯一亲近的朋友。老大怎么有权力卖了达布呢?丫豆有些不解。
因为达布的妈妈是老大手里的姑娘,所以达布也属于他,现在他妈妈死了,卖了他很应该啊!
哦,原来是这样。
后来丫豆知道这些皮肤白净五官细致的小男孩会有一种悲惨的命运——被卖去做人妖。
然后丫豆自己领悟出丛林法则的第二条:掩藏。
外篇:现代卷(黑暗小虐) 第三章 丛林法则——掩藏
掩藏。
掩藏自己的美丽。
丫豆渐渐地长大,虽然还是清瘦,可是个头却渐渐窜高,眉目渐渐长开了,越来越像他的母亲,笑起来神采飞扬。
然后他发现那些来往棚屋的男人会发出些他看不分明的目光紧锁着他,有的甚至还给他带来一些小吃食,讨好地喂给他吃,然后摸摸他的头发,捏捏他的脸。
连那个经常骂他小杂种西餐厅杂工,那个胖高个男人也渐渐变得不常骂他,反而有时候会笑眯眯地递给他一个面包,然后用那种把人剥光的炙热目光望着他,一副别有用心的猥琐样子,让他混身不自在,如同被蚂蚁爬了一身。
有一天他听到隔壁那几个常常排挤欺辱他们母子的几个肥胖的老妓女在一起聊天,他妈妈只会汉语和英语,这么多年了听说泰语还是不太利索,但丫豆从小出生在这环境里,是懂泰语的。虽然他在这里几乎一言不发,而且与他的妈妈只用汉语交流。所以许多人都不怎么避忌这两母子,直接用泰语在他们面前八卦着难听的话。
“那个支那来的疯贱人,最近是不是越来越疯了,听说昨天又咬伤了两个客人。”
“活该她每个月被老大扣了大半的钱去,不过这些男人也是贱,被咬伤了还要再找她。”
“人家皮肤白,年纪轻。皮光r_ou_滑,我要是男人也愿意找她。”
“近些年不行了,老得太快,又完全干瘪下去,成天喝酒,你们有没发现她已经是一副死相。”
“那就快点死好了,不要拖累她儿子,也少一个人和我们抢生意。”
“她死了八成还是有人和我们抢生意——你看她的那个儿子,长得和他妈一个贱德x_ing,你没发现老大手下那个察依,每次到这里收钱,眼睛滴溜溜地跟着他转,口水都要流出来……现在有些变态就是爱玩这种小男童,比我们还卖得贵。”
“这个小妖孽,我看也就再养个几年吧……”
“哈哈,然后他还是住在那件房间,他在屋里伺候那帮熊男人,他妈就在外面收钱吗?”一边说,她们一边发出 y- ín 荡的哄笑。
“那些变态们对待他这样的孩子,花样可多了。估计这样弱不禁风的身子,也经不起几次折腾,怕是最后死得比那疯女人还早。”
“也许老大要把他卖给人妖贩子也难讲啊,就和那个达布一样,皮肤白的孩子可以卖高价,只要被贩子们相中了……”
丫豆贴在墙角,一动不动地听着她们的话,然后呆呆地耷拉下脑袋,眼睛却干干的,再也滴不下泪来。他根本没有力气去诘问老天为何对他这么不公,为何他从出生开始就一直过着这样猪狗不如的生活?
他叹了口气,蹲在门口的水洼旁边,水洼平静的表面如一面镜子倒影出他的样子——一张和他母亲神似的脸庞,更年轻、更雏嫩。眉清目秀里带着一丝高贵文雅和书卷味,迥异于那帮贫民窟的野孩子。青瓷一样的皮肤、幼细的颈项、尖巧的下巴,眼睛是真正的杏眼,眼角微微上翘,顾盼间不自觉地流露出一些媚态,若是定睛与你对视,眼神清亮得几乎夺人心魄。若是双眼半睁半闭,浓浓的睫毛掩盖住一半的眸子,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哀愁,让人不由地想了解他到底在思考什么,眼里藏的又是什么。
有时候美丽不是一种错误,但在这里,美丽就是一种罪恶,只会引人采撷,不会有人怜惜。
他决定再也不要和平日一样常常去山泉里洗澡,而要开始让全身脏兮兮、臭哄哄的。
为了达到效果,他还特别把一些油污往头发里、全身上下到处擦抹,来遮盖他原本吹弹可破的嫩白皮肤。用一些臭垃圾味道来让别人对他敬而远之。
他收起单纯无害的微笑,平日总是板着脸,眼神空洞的样子,就算要笑也一定一脸谄媚逢迎,贱贱的样子,让人有些反感。他开始换牙了,若是他抿着小巧红润的小嘴,着实有些可爱,但他更喜欢无时不刻夸张地露出那些有无数空缺的牙,这样缺齿贱笑的脏家伙,还真是有些不讨人喜欢。
这是他总结出的丛林法则第二条:为了在这不受侵犯,只能掩藏起自己的真面目、真x_ing情。
很显然,奏效了!
这个脏小孩又平安干净地活到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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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是写贱师前世的故事,苦逼,小虐,喜欢轻松的读者可以忽略本系列的番外。
外篇:现代卷(黑暗小虐) 第四章 风温洵
丫豆的母亲在初来这里的时候,其实还拖着一个精致的行李箱。内有价值不菲的衣物、首饰、手袋、化妆品,当时本来她是要去机场,半路被劫,直接由私人飞机送来了这个鬼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