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爱我不行+番外 作者:爱是唯一【完结】(26)

2019-06-24  作者|标签:爱是唯一

原来是这样啊?

似乎也没什么不好啊?

除了心底某一角会觉得寂寞以外,并没有什么不好啊!

如果真的付出了真心,那个时候…………

心头一紧,急忙摇头摆脱那不堪的回忆。

我大概会去死吧?

摊开手,默默注视自己的手掌。

算了吧,旁观者清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虽然置身其中,会有更多的乐趣,却也不排除会更头痛的可能。

还是捉弄捉弄他们算了,没必要将整个天下去卷入这种私人感情吧…………

就像出了一场车祸,既然没有受伤,就还是不必惊动警察叔叔吧!

“喂,你会飞吧?会瞬间移动吧?可不可以教我?”虽然有斯奈克的全部记忆,但这种学术- xing -的东西,没有系统的教导,还真是不知道该从何入手。

“要去哪里?”压根就不相信我能学得会,他伸手将我搂进怀里,直接了当地道破我的意图。

“我要去找我的仆人————真正的仆人,有卖身契的那一种。”想了想,他应该知道我说的是谁。

“切,小鬼!”他不满地低哼一声,捂住了我的眼睛,然后放下,面前的场景竟已是朗歌风格的城市。

“耶?”我惊奇地瞪大眼睛,知道他有这能耐,却不知道他能这么轻而易举的做到。

“你要找的人,应该在那里。”指指街道对面的一座漂亮庭院,他在我面前消失无踪,耳边传来他的细语。

“太过惊世骇俗的事我还是做不来,相信你也不希望我接手所有的事情吧。你左手中指的戒指是我闲来无事炼的一件宝物,除非你愿意,谁也摘不下它来。这是我暂时的安身之处,你有什么不方便随身携带的东西也尽可以往这里放。有事找我,喊我的名字就是。”

哟?传说中的乾坤戒还真的存在啊?我打量一下样式古朴的戒指,转身进了身边的客栈,门前挑一幅布帘,清楚写着“飞跃”客栈!

为什么不直接去找方天赐?

你有见过大白天开门做生意的青楼吗?

看不见那招牌上大大的“海天阁”三个大字吗?

“客官您好,请问你吃饭还是住店?”轻声细语的问候谁不喜欢听?

看了一眼迎上前来的小二,嗯,样貌端正,衣着整洁,口齿伶俐,还不错。

“住店。炒两个小菜送到房里。”

“这边请。”小二殷情地为我带路,口里还在低声问着,“客官想吃点什么口味的菜,清淡一点,还是味重一点,要不要辣味?可有什么忌讳?”

“清淡一点就好,不要放姜。”低声笑了起来,这至少是四星级饭店的服务态度吧?在这里竟然也能享受得到。

吩咐小二给我准备好热水,饭后我要沐浴。

“没问题,只是进膳后最好休息一下再沐浴,马上洗澡对身体不好。要不我先给您拿两份最新的‘江湖志’瞅瞅?”

“哈哈哈哈…………”实在忍不住了,我大笑出声,“你叫什么名字?其他客人对你这样的服务可有什么计较?”

“这个,客官,您问这个做什么?”他先是红了一下脸,却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没什么,你去吧,有事我再叫你。”低头闷笑不止,引来戒指里另一个生命体的困惑。

“奇怪了,这些事不都是你教给那个方天赐的吗?有什么值得你这么开心的?”

没有回答,我只是继续捧腹大笑,太有意思了,太有意思了!没想到会变成这样!不知道我是不是也能开起这朗歌王朝的第一个大型餐饮连锁店?

青楼

这里虽然远离朗歌的都城,但繁华程度却在一个等级上,甚至某些部分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位客官,您是第一次来我们海天阁吧,不知道您想找姑娘还是小倌?如果是找姑娘的话,要清纯一点儿的请您往那边去初秀院,要刺激一点儿的请走这条路去群芳馆;若是想找小倌,就请这边走去劲草园。”又是一个殷情过头的小子。

才踏进这“海天阁”的门口,我便眼前一亮,没有那些庸脂俗粉来混淆视听,也没有四处张灯结彩装饰得风尘味十足,虽然这本就是我这里出的主意,却还是让我小小地佩服了一把方天赐的本事。

“不用了,我可以先自己随意看看吗?”微笑着拒绝了他的解说,我想先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

“这样啊…………”他微微一笑,将腰间别着的数个腰牌取出一个交给我,“请您拿好这块腰牌,它能证明您只是这里的客人,若有人纠缠您,凭它您可以找那些穿着和我一样衣裳的人帮忙,毕竟您的长相…………”他没有将话说完,又不是什么好话。虽然知道我的长相- yin -柔气重些,但被拿来和这里的小倌比,似乎也有点伤我的自尊心。

接过腰牌,我笑着信步走开。

斯奈克只说方天赐在这里,但我估计这方天赐八成也不会亲自主持这里的事物,否则在商场上见他的人多了,怎么样都会让他弟弟嗅到点风声,但既然一个多月前方天恒还不知道他的消息,想来也是找了几个靠得住的人在台前出力,自己则隐身幕后了吧?

怎么才能找到他呢?真郁闷,早知道当初应该给他留个“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之类的暗号才对!

本想直接问问斯奈克,却又不甘心就这样放弃,被他取笑,一路无语间,还是走到了劲草园中。

墨香四溢,间或还有一两声喝彩,不是吧,我这是到底进了私塾还是青楼啊?

“好!好一幅铁划银钩的‘劲草园’!”咦?有人在给劲草园提字?

想起我自己那一笔曾被人取笑的字,我倒真对这能得到大声赞叹的字抱了几分好奇。

“程兄客气了,我的字也只是托了我的名儿,若是在坊间,倒也算不得什么好字了。”平和淡雅的谦逊之辞很是能引起人的好感,我却对那语气中一丝似有若无的高傲之意不抱太大好感。

穿过前院,我看见了厅中说话的两名男子,身边还围着七八个衣着略显单薄的小倌。

没办法,一看气势就能明辩这些人的身份了。

那个手拿稿纸,正一脸自鸣得意的,无疑是刚刚写好劲草园三字,正在自我欣赏的人了。刀眉虎目,俊朗飘逸,只是,那双眼睛…………是朗歌皇室的金眸。

不会吧,又是和他们有关的人?皱着眉,正在考虑是否应该退出去。

那个一身江湖味的程兄却已经看见了我,并一脸惊艳的表情大叫:“咦?不是说没有进新人吗?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小公子又是哪里来的?来来来,先陪程某喝几杯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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