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不死病人 作者:阿辞姑娘(一)【完结】(69)

2019-06-24  作者|标签:阿辞姑娘 快穿 情有独钟 科幻 未来架空


  那里挂着一幅画,画的背景是大片大片蔓延成海的向日葵花海和浩瀚无垠的星空,而画的主人则是苏锦之异常熟悉的一个人,他穿着一身黑色的礼服站在花海前,那张无可挑剔的脸完美得就像是上帝最满意的作品,深灰色的眼瞳在黯淡的光照下显得有些黑,像是无边的夜,却蕴藏着化不开的深情。
  苏锦之怔怔地望着他,抬手轻轻抚过他微微勾起的唇角,又滑过他包裹着心脏左胸,最后顿在放置在画前黑天鹅绒垫子里的黑色酒瓶上。
  黑色酒瓶瓶口坠的吊牌是金色的,就像那些金黄漂亮向日葵一样,在烛光下折s_h_è 出温暖的光线。吊牌上面刻有一个小小[风]字,和他珍藏的其他酒瓶不一样的是,这个瓶子是空的。
  “乔希大人,您又哭了。”里维斯轻声叹了口气,“‘风’果然是您最珍爱的甘露,我真好奇‘他’的味道。”
  “不,他是不是甘露。”苏锦之抱着酒瓶转身,那双璀璨得如同星辰一般蓝色眼珠被泪水浸s-hi后显得更加耀眼,他垂下眼睫,盯着手里的黑色酒瓶不由自主地开口,仿佛他真的品尝过这瓶血液一样,“他像不加水的白兰地,很辣,能把人呛到流泪。”
  苏锦之抬眸望向画里的人,笑着说道——
  “但是我很爱他。”
  苏锦之和一号都没有再提到“风”,仿佛这成了他们彼此心照不宣的事。
  苏锦之固执地认为那幅画画的就是宋明轩,毕竟除了那身黑色礼服,他和宋明轩没有一点不一样的地方,他想着这可能是一号在弥补他上个世界的事,要不然为什么除了他,所有人都看不到那幅画到底画了什么呢?所以每天晚上在一号下班之后,月亮升起时苏锦之就到收藏室里去看那幅画,从不间断。
  他将看画的时间不断延长,也没想着去做任务,苏锦之想他可能是在恐惧着那些拯救目标,尤其是和宋明轩长得一模一样的,来自这个世界的拯救总目标。
  毕竟长得再像,他也不是宋明轩。
  苏锦之是这样认为的。
  他像是个懦夫,在战场上临阵脱逃的士兵,没有勇气再去看一眼那张活生生的面孔。
  如此半个月后,暴风雪再次席卷了利兹山脉,黑天鹅堡依旧稳稳地屹立在山脉顶端,如同黑色的远古雕塑,在纷飞的白色雪花中,来自遥远皇都的人给他送来了皇帝的羊皮邀请信——邀请乔希·希利尔伯爵到皇都参加诺维王国的新年宴会。
  这个新年宴会是每个身有爵位的贵族都必须去的宴会,作用就是去给皇帝汇报封地一年来的收成情况,顺便纳税和进贡一些珍宝。乔希·希利尔是所有伯爵中最有钱的一位,甚至连亲王和公爵都不能与他相比,而他那传言中可以和巨龙媲美的财富更是让所有人都垂涎不已。
  有些子爵伯爵们甚至不管乔希·希利尔嗜血的凶名,想要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从而分走他的一部分财产,好在乔希·希利尔一向都拒绝了他们的议婚请求。
  所以不管乔希·希利尔身体怎么样,皇帝都不会放过这个狠狠敲他一笔的机会,容不得他不去。
  而且不仅得去,还得准备一份厚礼。
  乔希·希利尔凶名远扬,厌恶他的人就和绵羊身上的羊毛一样多,哪怕今年薅了,明年还会冒更多更繁密的出来。那些人可没少道皇帝面前告他的黑状,但是皇帝对他的行为一向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原因有三。
  一是因为乔希·希利尔每年上交的巨额财富,这些财富几乎抵得上诺维王国半年的所有财政收入;二是因为他的确一直住在利兹山脉,甚至皇帝要他来皇都都要再三严令他才肯来;而第三,则是因为他长得漂亮。
  大陆的人给乔希·希利尔起了个绰号——“妖精伯爵”。
  形容他就像那些妖精,虽然有着美丽的外貌,内在却冷血残忍,而乔希·希利尔有时候甚至比那些妖精更令人恐惧,毕竟他们再怎么血腥,也绝不会像乔希·希利尔一样放一池人血泡澡。
  漂亮的人总能得些优待,诺维皇帝每次看着乔希·希利尔那张精致的面孔,都不怎么好责骂他,随便骂上几句就算揭过去了。
  他知道最近利兹山脉的暴风雪刮得更凶了,所以还在信中特意叮嘱苏锦之路上小心。
  出发的那天,苏锦之起得特别早,里维斯很早就等候在门外了,银铃一响他就带领着女仆们走进苏锦之的卧室服侍他更衣。
  里维斯为他准备的礼服是白金色的,乔希·希利尔常年不见阳光,一身肌肤几乎比雪还要苍白,配上他耀眼的金发和蓝宝石似的眼珠,使他整个人看上去就像天使一样圣洁精致——这与他血腥残忍的内在简直形成巨大的讽刺,苏锦之可以想象去到皇都后圣殿的人看到他这幅打扮时铁青的嘴脸。
  里维斯最后在繁复的丝绸衣领前为他别上了一枚祖母绿宝石胸针,看见他挚爱的伯爵大人没有拒绝,里维斯脸上的笑容更深了一些。
  然而苏锦之其实是完全忽视了他,在和刚回来不久的零号说话。
  “零号宝贝你终于回来了!”苏锦之很高兴,“我的调味包福利你带来了吗?”
  零号道:“零号回来啦宿主大人!您的调味包福利零号为您申请到了喔,它已经生效,等会宿主大人就可以品尝到不同口味的血液啦。”
  苏锦之感动得快要哭了,他这下终于能够尝出玛丽珍和艾米丽的区别了。
  为苏锦之戴好手套,里维斯在苏锦面前半跪下身体为他穿着雪白的小皮鞋,开口问道:“乔希大人,需要把玛丽珍小姐也带上吗?这样您在遥远辛苦的路途中也可以每天都到甜美的甘露。”
  苏锦之双手放在腿上,听到里维斯这么说想了一会,正准备开口说好,一号就忽然c-h-a嘴道:“拒绝他。”
  “为什么?”苏锦之一愣,回问道。
  一号说:“因为你的拯救总目标在奴隶市场,你得去把他买回来。”
  苏锦之闭口沉默,一言不发。
  一号又说:“你是不会再尝试一次违抗我的下场的。”
  零号也用担忧的语气劝说他:“宿主大人……”
  “不用了。”苏锦之面无表情,冷冷拒绝了里维斯,“到了皇都之后,我要去一趟奴隶市场,买些奴隶带回来。”
  里维斯微微皱着眉,抬头望着他:“可是那些卑贱的奴隶血液味道很低劣,就像是最粗劣的过期酒——”
  苏锦之掐指算了算时间,他从来这个世界的那天起就没打过里维斯,而原身打他的频率基本是三周一次,看来是时候给他一巴掌了。
  于是里维斯话还没说完,苏锦之就摘下右手的白手套给了他一巴掌。
  清脆的巴掌声在室内响起,将本来就安静的空气压抑到停滞,服侍苏锦之的其他仆人纷纷低着头屏住呼吸,生怕伯爵的怒火蔓延到自己身上,他们可没有里维斯先生那样的本事,能够让伯爵宽恕他们。
  苏锦之冷冷地望着里维斯,对着那那双灰色的眸子一字一顿道:“里维斯,是不是我平时太过宠爱你了,让你遗忘了自己的身份?你不过是个仆人,有什么资格质疑我的决定?”
  里维斯来黑天鹅堡之前,是圣殿魔武双修的圣骑士,乔希·希利尔这一巴掌对他来说不痒不痛,甚至连块红印子都没留下,唯一扇到的可能就是他的自尊。
  但在乔希·希利尔面前,里维斯从来都是没有“自尊”可言的,他也不在乎这种东西。
  里维斯望着苏锦之眼睛缓缓勾起唇角,俯身近乎卑微地在他被擦得干干净净的白鞋尖轻轻一吻,道歉道:“里维斯错了,请乔希大人您能够原谅愚昧的我。”
  苏锦之把右手递到他面前,开口道:“为我戴手套。”
  里维斯迅速接过手套为他重新戴好。
  于是仆人们就见刚刚还在盛大怒火中伯爵大人忽然笑开了,像摸一条狗的头那样摸着里维斯先生的脑袋,说道:“我亲爱的里维斯,你真是我最忠诚的仆人。”
  而他们的里维斯先生没有丝毫感觉,脸上依旧带着笑容,垂首道:“感谢您的赞美,能陪伴在乔希大人您的身边,是我的荣幸。”
  苏锦之上了马车后,和一号总结道:“这个里维斯有点不正常,他有病啊?”
  一号叮嘱他:“小心点,他杀人很溜的。”
  零号也接话道:“是啊宿主大人,您要小心呢。”
  已经被捅死过一次的苏锦之:“……”
  豪华的马车驶过利兹山脉荒凉的山腰,穿过冷杉林和深绿色的橡树,压出一串长长的辙痕。越往皇都走,天气就越暖和,到了有灌木丛的地方,在晴朗的早晨就能听到冠蓝鸦的鸣啭的歌声。
  他们坐的马车被施了了风系魔法,因此黑天鹅堡道皇都只需要七天的时间。
  苏锦之没有同意把玛丽珍带着,里维斯只能为他准备了许多口味的血酒,在他坐的马车架子上放满了深棕色的酒瓶,垂下的吊牌上标注了它们的名字:[迪莉娅]、[奥德丽]、[露西娅]……苏锦之看着它们就有点头痛。
  好在零号给他的调味包福利不是盖的,那些血液果然没有铁锈似的腥气和咸味,在他嘴里变成了不同口味的饮料和酒水。
  比如[迪莉娅]的口感和玛丽珍差不多,不过要更加复杂华美一些,浓郁沁甜,因为她不是处女,而是某个贵族娇养的情妇;[奥德丽]则充满了活力,有着丰富的果味,清新悠长,她是某个商人的女儿;而[露西娅]就像是薄荷味的利口酒,清爽洁净,再细细品尝却能尝出一股厚重的橡木香气,她是一个勤劳的农庄平民女孩……
  苏锦之觉得这三者之中他最喜欢[迪莉娅],忍不住一喝再喝。
  有了调味包福利的帮助,苏锦之再也不抗拒喝血酒了,但是他喝这些都是人血啊,心里还是有些愧疚,他问零宝贝:“宝贝啊,这些是人血啊……我这样是不是不太好?”
  零号想了想,说道:“可是她们不是宿主大人您杀的啊,再说您不喝这些血的话,就会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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