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不死病人 作者:阿辞姑娘(一)【完结】(71)

2019-06-24  作者|标签:阿辞姑娘 快穿 情有独钟 科幻 未来架空


  苏锦之把给他准备的贡礼留下后就去了乔希·希利尔在皇都的庄园,凑巧的是,这座庄园叫作“桑弗洛”,和上个世界宋明轩的桑拂落牧场读音几乎一模一样,他要在这里待上整整一个月,等新年礼结束后才能返回黑天鹅堡。
  皇都的天气和利兹山脉可不一样,虽然是冬天,但下午的阳光却很灿烂。可不管是多么舒适暖和适合散步的下午,苏锦之都只能待在遮得严严实实的房间里点着蜡烛烤火。
  “这里的雪可真是温柔。”
  苏锦之倚在豪华软和的摇椅上,手里捧着一本游记读着。里维斯端了个矮凳坐在他的面前,握着他的右脚在为他剪指甲——在这种没有指甲剪的时代,修剪指甲还真是个麻烦事。
  “是啊,乔希大人。”里维斯笑了一下,手里拿着小矬子正在给修剪整齐的指甲抛光,“这里的雪都是一片一片慢慢地落下,真是温柔呢。”
  “但是这里的人很讨厌。”
  少年放下书籍,眯着眼睛不高兴地抱怨:“我听说圣殿的人也来了。”
  “乔希大人很讨厌他们吗?”
  “哈,讨厌?难道你会喜欢不喜欢你的人吗?”
  里维斯停下手中的动作,抬眸望着少年如蓝宝石般耀眼的眼睛,他的一头漂亮的金发因为慵懒的坐姿而变得打卷,凌乱地搭在耳侧,浅玫瑰色的唇瓣抿得紧紧的,显示出主人并不高兴的内心。
  “或许会的呢,乔希大人。”里维斯低下头颅,盯着着他手心里白皙的脚背柔声说道。
  少年睨了他一眼:“那你还真是可怜。”
  “不会的。”里维斯勾起唇角,笑道,“能陪伴在乔希大人身边,我很幸福。”
  “是吗?”少年淡淡地应了一声,这些奉承讨他欢心的话他已经听多了,根本不会放在心上。
  “已经修剪好了吗?”
  苏锦之从摇椅上起身,赤脚在毡毯上踩了几步。
  里维斯将刀具一个一个有序地收进盒子里,回答道:“是的。”
  “那走吧,我要出门。”
  “出门?乔希大人要去哪里吗?”
  “你忘记我和你说过的话了吗?”少年坐回摇椅上,抬起脚蹬了蹬他的腿,“我要去奴隶市场买奴隶,快点为我穿鞋。”
  “乔希大人,这种事您让仆人们去不行吗?外面的太阳如此毒辣,您会受不住的。”里维斯轻轻叹了口气,半跪下把少年的纤细的脚踝捧到自己面前,拿着长筒袜,将脚踝至膝盖上方n_ai油似的皮肤全部遮住。
  少年百无聊赖地撑着自己下巴,皱眉抱怨道:“可是皇都很无聊,我听里根说奴隶市场新来了一些强壮的黑奴,我还没尝过他们的血呢,说不定我能找到和‘风’一样的味道,如同浓烈的白兰地,能从喉咙燃烧到我的心口……”
  里维斯动作一顿,手指轻轻地颤了一下。
  苏锦之没有发现里维斯的异常,他穿好鞋后就径自走到了高大的立镜面前,将自己乱的头发按好,又接过里维斯递过来的手杖:“走吧,里维斯。”
  奴隶市场是一座城市最黑暗的地方,哪怕是在繁丽华美的皇都,这里也聚集了许多背负着罪恶的人。
  奴隶市场是没有人权的,小偷和流浪汉,强盗和土匪,这些在刀尖上舔血或是靠着乞讨和下作手段活下去的人都居住在这条肮脏的街道上,前者作为观众,观赏着这座城市丑恶的嘴脸,骂骂咧咧地诅咒庄园城堡里醉生梦死的贵族和富人;后者作为商人,带来无辜可怜的破产者,没落或被拐走的贵族后裔,甚至连美丽的精灵危险的妖精都能成为他们的商品;而拍卖场的人和奴隶贩子则以中介人的身份,带着出卖灵魂的笑容,从贵族手里用这些商品换来黄澄澄的金币和宝石。
  路上,苏锦之问零号:“拯救总目标在哪?是在奴隶市场里吗?”
  零号说:“是哒,宿主大人。”
  “可是奴隶市场里的奴隶那么多,我怎么知道哪个是他?”苏锦之挣扎着,想要把见面的时间再往后拖一拖,“要不等要走的时候再来吧?我现在买下他也不能立刻返回黑天鹅堡。”
  零号也有些犹豫:“对喔……但我相信宿主大人您一眼就能看到他的!”
  “可是——”
  “找不到你把奴隶全部买下来不就行了?”一号冷笑一声打断他的话,“乔希·希利尔有的是钱,你怕什么?”
  苏锦之:“……”
  苏锦之无话可说,闭嘴往后一靠,手指紧紧的攥成拳头。
  “到了吗?”过了在他看来十分短暂的一段时间后,马车停下了,苏锦之睁开眼睛朝马车外问了一声。
  回答他的人却不是里维斯:“是的,希利尔伯爵,已经到拍卖场门口了。”
  “拍卖场?”苏锦之皱起眉,撩开马车帘子的一小缝,小心避开阳光朝外面一看,只见马车果然停在一座豪华的拍卖场面前。可是这种地方是不可能卖黑奴的,他们只会贩卖十分珍贵的精灵和妖精,况且零号也明确说明了,拯救总目标就在奴隶市场。
  “我要去的地方是奴隶市场,你们怎么把我带到这里来了?”苏锦之劈头盖脸地对那人一顿骂,“你是谁?里维斯呢,他怎么不在?”
  “希利尔伯爵,我是亚当……”那人浑身打颤,战战兢兢地说着话,“里维斯先生说他为您购买新的游记书去了……”
  “让马车调头!”少年拔高声音,拍着椅子的扶手怒气冲冲吼道,“别让我重复第二遍,我要去的地方是奴隶市场!”
  亚当不敢违抗他的命令,赶紧让车夫朝着混乱的奴隶市场驶去。
  马车最终停在了奴隶市场的入口处,侍卫迅速在人群中拦出一条路,方便希利尔伯爵出行。亚当记住了里维斯吩咐他的为伯爵撑伞的事,却忘了给伯爵铺地毯,冒冒失失地扶伯爵下马车,于是苏锦之一脚落地,就踩到了一小块水洼。
  “啪”的一声轻响,黑色水花溅起,在苏锦之雪白皮鞋尖上留下污迹。
  “该死的!”亚当听到伯爵低低地咒骂了一声,他吓得快要哭出来了,还以为伯爵会杀了自己,却没想到伯爵见他不动,只是转头催促他快点走,除此就没再说什么了。
  亚当赶紧跟了上去,同时在心底默默地抱怨:下次说什么也不肯帮里维斯先生代班了,希利尔伯爵真是可怕,也不知道里维斯先生是怎么在他身边活了那么久的。
  通往奴隶市场的这条街道高低不平,坑坑洼洼的,积满了油腻的水花和秽物,让人不知道从哪落脚。
  然而苏锦之走在这条肮脏丑陋的道路上,却希望它漫长的看不到尽头,这样他就可以一直走下去,永远也看不到那个和宋明轩长得一模一样的人。
  但是这条路很短,马夫为了让他少走一些路,已经把路程压缩到了最短,因此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走到了路的尽头。
  那些奴隶被关在一个个铁笼子里,肤色不一,黑的白的,被太阳炙烤至通红的,常年耕作晒成古铜色的,他们如同街道一样不平整皮肤上遍布着可怕的鞭痕和伤疤,脸上带着黑红色污迹,眼神或是空洞,或是惊艳,或是好奇地朝着苏锦之望来。
  诚如零号所说的那样,这里的奴隶成百上千,人头攒动密密麻麻,各种瞳色发色交织成斑驳的布缎,可以模糊弄花任何人的视线,但偏偏苏锦之一抬头,目光就直直地对上了其中一个奴隶的。
  他一眼就看到了那个他最为熟悉和思念的人。
  他有着黑色的头发,深邃俊美的五官,小麦似的皮肤上有着新鲜的伤痕,还在不断地往外渗着血,灰色眼珠中央的瞳孔漆黑如针,周围有着一圈诡谲的红色血雾,在他深渊似的瞳孔四周不断游移,直直刺入苏锦之的心脏深处——这张他思念了数个白昼和夜晚的面孔,最终还是与他重新相遇了。
  熟悉得仿佛他们从未分开过。
  苏锦之感觉他的心脏像是被一只尖锐的利爪狠狠攫住,撕拉着细嫩的血r_ou_肌理,在他四肢百骸间掀起巨大的痛苦。
  他想,他可能是真的喜欢上了宋明轩。
  从来没有一个人对他那样好过,所以他爱上他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可是他死了。
  苏锦之在心底告诫自己要懂得知足,起码他们携手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足够他在漫漫的时间长河中用一生去怀念他。
  他瞥了那个和宋明轩长得一模一样的奴隶一眼就挪开了视线,假装毫不在意地继续看着其他奴隶,将一个挑选商品的买家形象演绎得淋漓尽致,然而他酸胀通红的眼眶却出卖了他。
  “今天的太阳真是该死的火辣!”苏锦之低声怒骂着,同时抹了一把眼泪。


第50章 伯爵的贴身男仆4
  亚当见希利尔伯爵大人竟然哭了, 顿时目瞪口呆, 结结巴巴地对他说:“伯爵大、大人……要不我扶您回马车上?”
  “回什么?我奴隶还没买到呢!”苏锦之皱着眉瞪了他一眼, 那双湛蓝的眼眸虽然饱含怒意,却带着可怜兮兮的水光,让亚当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也让笼子里的某个黑发奴隶狠狠拧起了眉。
  “伯爵大人, 这些黑奴都是新到的, 身强力壮,您绝对会满意他们的。”奴隶贩子头点头哈腰地跟在苏锦之身后, 极力推销着自己的商品,“还有几个亚裔,他们长得虽然丑, 但是比黑奴容易驯养多了, 您要是喜欢也可以一起带回去。”
  听到一个异常奇怪的字眼,苏锦之停下脚步:“丑?”
  “是啊。”奴隶贩子也跟着停下, 眯起眼睛随手指了个人,恰好指到了苏锦之想又不太想看到的那个人,“喏, 您瞧瞧, 这是里面最丑的一个, 我们都直接喊他阿格力,不过他也是最壮的。”
  苏锦之一身白金色的贵族衣服,在这块以y-in暗色调为主的土地的异常扎眼,更别提他太阳一样耀眼的金发和精致的面容, 所以他一来,所有的奴隶眼睛都直勾勾地盯住了他。结果现在奴隶贩子的一根手指,又将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到了他口中那个“最丑的亚裔奴隶”脸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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