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番外·众辞风流
【心念一动间,然史册无记。】
大太监.福喜公公
福喜公公当值的时候,撞到有两个刚进宫小太监在私底下说悄悄话:“方才我见着俞贵人,他果真和旁人说的一样,好看极了。”
另一个小太监悄声道:“我听人说,那个俞贵人同以前的那位宋丞相长得有三分相似,所以……”
他听到此处,面无表情地清了清嗓子,两个正在说悄悄话的小太监蓦然抬头发现是他,吓得脸都白了。
只他也什么心思惩人,只命人早些离开了,吩咐勿再乱嚼舌根。
白月在黑幕遮拦般的夜空里,只落下一道微痕。他在宫人提灯相随之下想着方才小太监的话,俞贵人同那位已故的宋丞相有三分相似。三分相似是三分相似,说是三分相似,也当真是三分相似了。可也只得这三分相似。
抚着扳指,福喜公公无可避免想起当年行刑场上,还是少年模样的丞相闭目等死的样子。刽子手一刀举起将要落下,然宋二公子只闭目仿佛置身事外,唯脸上沾着前头至亲之人死时的血。
他是生死一刻之际才赶到将人救下,后来给人松绑扶起来,宋二公子因此抬眼看他了一眼。那时他手一哆嗦,额上滴下豆大的汗水,但他一路奔波,原本就气未喘匀,也无人觉出他的失态。
只他自己知道,因那一日扑入鼻的鲜血味道——只因那人面上鲜润的血痕刺目惑人,他自此之后调弄人时,也爱看人脸上沾血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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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国·雕奴
有时候,他还是会梦见国师大人。
梦里的国师大人坐在床榻之上,是他惯常见到的打扮模样。铜制的面具永远遮住了半张脸,衣饰华贵,那一身白衣是贵族才能穿着的服饰,冷得像荒原雪,又肃杀得仿佛拢了千山剑气,身体发肤皆是苍白失血颜色,连两道长眉都是白如霜雪。
这未曾点灯的梦境里,一片黑暗之中,似乎只有国师大人身上才带了光。那是莹莹的,微弱的,不可忽视的光。他卑贱地匍匐在地上,低微地匍匐在黑暗死寂里,抬脸仰目之间,看见床榻之上的国师大人朝他伸出手。
那是苍白修长的手指,指尖圆润,白得没有别的颜色,虚空里像一朵白莲自袖中猝然绽放,便纵有万般声色,也只泯于一声:“来。”
他自梦中醒来之后浑身s-hi汗淋淋。
这梦是罪该万死,是怀藏隐蔽的无从宣泄而埋得极深的污秽渴望。明明口口声声地说着国师大人是他的神明信仰,可他梦里却做着渎神的勾当,连对方死了都这般不敬肖想。人都是贪婪虚伪肮脏的东西,尤其是他这样有着卑贱血脉的人。国师大人让他活着,或许是个错误。他应该死,最好能和国师大人一起死。
一片的心慌意乱里,他想起国师大人的那个偶人。
那一日他随国师大人在战场上见着了一个人,是个楚人,却被同样是楚人的军士给从背后一箭s_h_è 死。他听见国师大人“咦”了一声,于是便招手唤了骨雕,将楚人的尸体拎了回来。只是未料这尸体是个麻烦,楚国人自己杀了此人,却又不肯弃了尸体而走。最后得了这具尸体,他们这一小仗吃败,但国师大人不介意,他也就不在乎。
后来这具楚人尸体被国师大人带回去,做成了偶人。所谓偶人都是死尸做成,不会动不笑,唯面目宛如生前。上一任的国师喜爱这些东西,可国师大人却是不喜的,所以国师府里以前没有偶人。而这楚人是第一例,当然也同样是最后一例。他是知道这偶人一事,但别人都不知晓。后来楚国施压,要国师大人交出这具楚人的尸体,国师大人对此只说了一句:“烧了。”等再被施压时,国师大人便多说了一句谎话,“骨灰撒在九龙坡上,你们若现在去寻,说不得还能捞得一抹骨灰。
他不是不好奇那偶人形貌,只是当初骨雕将人见过来时,那楚人战甲加身,他并未着意去看那人模样,再后来国师大人给楚人的穿戴,又总是密密地遮了容貌,幕篱轻纱垂下来都是特意改制过的,外人窥不得一丝半点。
护得这样紧。
五年之后,国破。
国君同朝臣准备要出城递交降书的前夜,他陪在一旁一直看着国师大人枯坐至天明。他对国师大人说了很多话,对方一直静静地看着窗外,也不知听进没有,只许久之后,拿了一支笔,对他说:“若能活着,自然还是活着好。你该活着,便当此后替我活着。”
待到东方天明之时,国师大人燃了一把火,那火蔓延开来,吞噬了整个国师府,烧光了所有人,烧光了所有物,烧光了所有事,连同国师大人和那楚国偶人一起,将所有一切都化为了灰烬。
而他便站在火海之外,看着国师大人端坐国师府中,手里牵着那个偶人。被火光扭曲的景物里,他看到火舌舔舐上了那个偶人的衣角,国师大人似乎是笑了一下,伸手隔着幕篱轻轻触了触那人的脸。再后头的事情他就不知道了,因为烧毁的朽木砸落下来,扑入火海之中,激起更汹涌的火势,视线被熊熊大火阻断。
即便是今时今日,他也怀有着如此想法——
那偶人何德何能入了国师大人的眼。
恍惚里曾经当年那月,城春Cao木渐深,大火惊起了一片喧嚣之声,彼时他木愣愣地站在国师府前,感觉自己的眼睛似乎s-hi了,却不知为何要哭。看着那眼前的汹涌火海,看着看着,他心中忽然想起的,是自己与此毫不相干的身世故事。
他本是贱奴,因得了国师一句“这双眼睛极好”,才脱离贱籍从此侍奉国师左右。那时正逢国师大人养一只骨雕,白骨身躯,无血无r_ou_,是食生人之魂,偏少一位饲主,从此,他便成了照顾饲养骨雕的雕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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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匪·二当家
遇上这个人是他的劫数。而劫数劫数,就是你明知是劫数,却也明白地撤回不了手。因为倘若能让人这么容易就收手了,不付出代价,那就不叫劫数。
他是山匪,从来不讲道理,看上了就抢过来,没有什么前来后到的顺序,也没什么伦理束缚。年幼时他一家老少都死了只剩了他一个,寨里的小孩无论是不是缺爹少父亲,总归家里人比他的齐全,所以吵起架来,闹了矛盾了,就叫他“没人要”。既然没有人要他,那他总要对自己好一点,所以谁让他不开心了,他就让对方加倍不开心。
吵得最凶的一次,他把对方耳朵都咬下半只来,含在嘴里,咸咸的。那小孩哭得死去活来,可寨里的大人都不敢对他如何。他知道,这种特权都是因为他已死的阿爹和父亲的缘故。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行事无所顾忌,因为他清楚地明白,已故之人是他的免死金牌。他才不管别人死活,心中一股怨气,谁让他是没人要的小孩。可有一天,年少时的大当家跟他说,他不是没人要,他拉住他的手,说喜欢他。
彼时年少,谈爱只觉羞惭,再多情感也只敢用“喜欢”二字。他明明也欢喜,可从来别别扭扭不肯直说,然从此行事却是渐渐有了拘束,再不做以前那般无法无天的模样。后来有一年大当家出去一趟,抢回来一个人,然后大当家说要娶这个人。他感觉自己被辜负,可他不愿意做被抛弃的那一个,于是他杀了大当家,抢了那个人。
从那个时候开始所有一切都疯魔。但不疯魔,不成活。他握着那个人的手将匕首扎进自己的心口,这是他的大喜之日,触目皆红,但成婚的对象撑在他身上将匕首扎进他的胸腔。其实他一直觉得对方很好看,穿着红色特别好看,这个人以前逗着他玩的时候,他又羞又恼的,虽然动手打了对方,但其实心里从来没有生过这个人的气。倘若他先遇到的是这个人,他一定会先喜欢对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