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无言以对[重生] 作者:萧泠风(上)【完结】(36)
2019-06-25
作者|标签:萧泠风
甜文
天之骄子
就在林母琢磨着打马吊人选的时候,却见方嬷嬷走了过来, 神情有些凝重地说有人求见夫人。
林母狐疑地看着方嬷嬷, 不明白她为什么欲言又止。但想到自己今天挺无聊的,既然有人求见到了这里,那她就见见好了。
结果, 人一进到漪澜院中, 林母就怔住了。
来人是一个相貌极为艳丽的女子, 如同盛极的牡丹。她的五官分开看并没有多么出色,但组合在一起就显得惊心动魄起来。她仿佛天生自带着勾魂摄魄的天赋, 哪怕她身上红衣穿着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皓腕和修长颈项,单单眼波流转便能够动人心神。
见林母看着她直愣神,女子莞尔一笑, 眉眼弯弯, 笑容明媚灿烂,倒是冲淡了初见时的魅色。她俯身向林母行了一礼, 柔声道:“妾身杨柔, 见过林夫人。”
“你……”林母有些懵, 杨柔?不认识啊。
但看着女子明艳的容貌,林母心中一动,莫非……莫非是她大儿子的桃花?!
一想到这个可能,林母的美眸倏地亮了起来,她忙走了过去,拉住了杨柔的手,一脸看儿媳妇的和蔼可亲,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人家姑娘,忍不住赞道:“好,好。”
眼前的女子瞧上去比末儿似是大上几岁,不过没关系,俗话说得好,“女大三抱金砖”,她完全不介意儿子娶回来一个年纪比他大一些的媳妇回来,这样的媳妇疼人着呢。
她,就是这么开明。
林母笑容满面地从手上褪下一枚镶嵌着绿色-猫眼石的指环,就要往杨柔手上戴去,口中道:“别夫人夫人的,叫伯母就好。来,这是给你的见面礼。”
原本想要赠予长媳的玉镯被她给了杨毓忻,林母贴身的物件就那么几件,除了玉镯以外,就这枚猫眼石指环价值不菲了。拿来做见面礼,并不显失礼。
杨柔一愣,随即有些啼笑皆非地意识到,林母这是误会了。她忙伸手格挡一下,在林母不解的目光中落落大方地解释道:“夫人厚爱,妾身不愧敢当。”不待林母开口,杨柔接着道:“妾身只是忻公子家仆,此番奉命来此陪夫人解闷逗趣,怎敢奢望夫人的心爱之物。”
林母一呆,家仆?解闷?忻公子?!
眨了眨眼睛,林母捏着指环,有些愣愣地道:“忻公子……你的是忻儿?”
杨柔几不可察的一抖,忻儿?!
她家公子什么时候竟然被这么……这么亲昵的称呼过?!要知道,在杨家,除了族长能称呼一声“毓忻”,族内其他人,无论是族中几位长老,还是公子的庶弟庶妹,也只敢称呼公子为“少主”。
这位夫人敢如此称呼,没有公子的默许是不可能的事情。
杨柔在心底深深呼吸,心思百转,但面上却不露分毫,只颔首道:“正是。”
林母看着眼前的大美人,心中也不知该遗憾还是感动,当然,还有那么一丝讪讪。可能,也许,大概,她真的是有些太心急了?以至于见到个美人上门,她总是怀疑是不是她大儿子的红颜知己。
林母心中叹息:她那大儿子,分明是个还没有开窍的榆木疙瘩!
有些遗憾地合拢手指,她这枚没能成-功送出去的指环啊,什么时候才能够戴在她儿媳妇的手上啊。
林母歉然一笑,道:“是我方才想岔了。”顿了一下,“劳忻儿牵挂,也劳姑娘跑这一趟。”
杨柔笑着俯身:“不敢当。”
单冲着这位夫人敢这么亲昵地称呼公子,杨柔就对她另眼相看。
“夫人风姿,见之忘俗。能有幸来此陪伴夫人,是妾身的荣幸。”
………………
十日后,林徽末出关。
推开静室的大门,缓步走出来的林徽末完全没有一般修者功成出关时应有的意气风发,反而一脸平淡,唯有一双眼眸透着深深的迷茫,像是遇到了某种难以理解的事情。
林徽末闭关前修为:筑基前期。
林徽末闭关后修为:筑基后期。
也就是说,他闭关十天,一口气突破了两个小境界,从筑基前期冲到了筑基后期——这在林徽末的修真常识中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毕竟,饭要一口一口地吃,仙也要一步一步地修,接连突破是极为罕见的事情,尤其他的灵根是三灵根,吸收灵气的速度不比三灵根和双灵根。而且,林家也不是什么洞天福地,不可能使一个三灵根的修炼速度堪比单灵根。
那问题来了,他是怎么二级跳的?
总不可能是吃了什么天材地宝吧。
但林徽末很确定,闭关前他就吃了一碗面条,蘑菇r_ou_酱的卤子。
林徽末一脸狐疑,说起来,他入定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异常,可当他试图冲击一下筑基中期的屏障时,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带着庚金气息的灵气疯狂地涌进了他的身体里,冲刷着他体内最粗的那根金属x_ing灵根。林徽末一时没有收住,就不小心冲到了筑基后期。
“庚金……”
就在林徽末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一团重物猛地扑到了他的脚面上,将他的脚盖得严严实实,竟让林徽末没能迈开步子。林徽末下意识低头,这一眼,生生让林徽末愣住了。
“这……这什么东西啊?!”
“喵呜~~”凄凄惨惨的一声叫唤,熟悉的音调中带着说不出的悲愤之意。
林徽末眨了眨眼睛,不敢置信地道:“榛子?!”
“喵!!”
“我的天。”林徽末蹲下-身,他看着脚边这团不明物,忍不住道:“你这是怎么弄的,怎么搞成这副模样?”
也不怪林徽末如此,实在是此时的榛子与往日的模样实在大相径庭,纵是以着修士的好眼力,他猛一看,也没能看出来这是他娘的爱宠。
原本的榛子是这样的。
身为一只橘色的家猫,榛子的脸盘虽大,但不是那种胖得连五官都挤得看不出个数的痴肥。水汪汪的橙色-猫眼,粉嫩嫩的小鼻子,长长的白胡须,还有那一身油光水滑的橘色带白条的皮毛,哪怕它的体态过于丰腴能塞下寻常两只家猫,但本质上,榛子还是一只长相出挑的美胖猫。
然而此时盘踞在林徽末脚上的美胖猫却变了一个模样。
那穿在身上的湖蓝色齐胸……咳,应该是齐胸襦裙,脖子连同两只前腿上缠着的白色披帛,挂在脖子上的珍珠项链,头顶那揪起来的两撮硬是弄成飞仙髻……嗯,应该是飞仙髻的猫毛,还有擦在猫脸上的两团胭脂,谁能认出它的本形是一只胖胖的橘猫?
也不怪林徽末一脸愕然,硬是第一眼没有看出这是他娘的爱宠。
林徽末下意识咽了口吐沫,不敢想象榛子究竟经历了什么。
这才不算完!
只见到榛子“喵嗷”一声,抬起右前爪,刷地一下亮出了爪钩。
虽然榛子是当宠物养的,平日里最爱的是小鱼干小鱼干小鱼干,耗子麻雀之类的活物,前者是用来扑杀后来用来嬉闹,但从来不动口。也因此,榛子的爪钩是相当锋利,真要抓人,那也是一抓三道血痕。
然而,眼下榛子亮出来的爪钩,锋利依旧,只是不复原本的白色,而是变成了粉红色。
是的,榛子亮出来的爪钩变成了粉红色,倒不是因为爪钩里头勾到了血,而是有人在它的爪钩上仔仔细细涂满了红色,就如女子往指甲上涂上了豆蔻。
林徽末:“………………”
加入书架 阅读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