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个人一只猫的房子,怎么称得上家呢?
作者有话要说:
请容忍这个矫情的作者……
第2章 第二章
2.
我的猫名叫薛定谔。
我想这世界上一定有很大一部分猫叫这个名字,毕竟薛定谔的猫世界闻名。
所以我的猫叫薛定谔也没什么奇怪的。
我打开门的时候薛定谔正蹲在门口的鞋柜上等我,绿油油的眼睛在昏暗的房间里看起来有点渗人。
我蹲下来换鞋,薛定谔从柜顶上跳下来,用爪子勾着我的裤脚试图往上爬。
我换好鞋顺手把它抱起来,团进怀里,它满足的“喵”了一声,伸长身子,鼻子在我脸上用力嗅了嗅,嗅完又懒洋洋的缩了回去。
“闻到什么了?”
它当然不会回答。我也只是习惯x_ing和它说说话。
我抱着它进屋,单手打开橱柜,从里头拎出一袋吃了大半的猫粮,把剩下的全都倒进它的饭盆里。
薛大爷满意的咕噜一声,毫不留恋的离开了我的怀抱。
真是没良心啊。
我拿脚尖推了它一把,换来一声不满的猫叫。
冰箱里的存粮快告罄了,只剩下几个可怜巴巴的j-i蛋和两根火腿肠躺尸在空荡荡的柜板上。
那就做个扬州炒饭吧。
厨艺这种技能一开始我是没有的,但是为了不饿死,没有也要无中生有。
好在我在下厨这方面不说天纵奇才,也称得上是顺风顺水,第一次照着食谱做出来的菜没能毒死薛定谔,往后自然也就不可能了。
不过薛定谔似乎因此留下了不少y-in影,宁愿吃猫粮也拒绝和我一起吃饭。
一个人吃饭其实挺寂寞的,我想邀请靳楚来我家吃饭。
可是用什么理由呢,我们好像也刚刚从点头之交上升到偶尔会交谈的交情。
我有点苦恼。
也许上天也听见了我的苦恼,于是机会很快就从天而降。靳楚把钥匙忘在学校了。
他在门口站了半天,翻遍了所有口袋,甚至把书包里的东西都倒出来检查了一遍,还是没有找到进门的钥匙。
他从书包里往外掏东西开始我就觉得不对劲了,把车停在路边走过去,他找完一遍,有些歉意抬头看我,从地上捡起本子和一支笔,写下两行字。
——你先回去吧,我钥匙不见了。
我问:“是不是忘在学校了?”
他微微皱着眉想了想,迟疑的点了点头。
——我自己去学校拿就好,你先回家吧。
那一瞬间,我福至心灵的脱口而出:“不如去我家吧?等你到学校教室门也锁了,总不能再去找班长开门,那也太麻烦了。”
“我也是一个人住,只是一晚而已,不会不方便的。”
他同意了。
我家和他家只隔不到一百米。我推着单车,他抱着书包走在我身边,路灯下的影子紧紧挨在一起。
他好像很喜欢猫,我在厨房做饭的时候他一直蹲在客厅里逗猫。
薛定谔在我面前是薛大爷,在他面前就是薛宝宝,乖巧的在他手下滚来滚去,玩着平时不屑一顾的毛线球。
像个智障猫。
他吃饭的教养很好。慢条斯理,细嚼慢咽,就像他的人一样赏心悦目。
我忽然有点好奇他的过去。好奇是怎样的父母,才能养出这样温柔沉静的少年。
暖色的灯光勾勒出他侧脸的轮廓,他的睫毛又长又黑,眨眼的刹那我觉得似乎有蝴蝶扑到我心上。
也许是视线停留的时间太长,或是温度太过炙热,他略有察觉,抬起眼看我时神情有些迷惘。
“好吃吗?”
他笑着点点头。
“薛定谔一直嫌我手艺不好。”我抱怨,“每次都不肯陪我吃饭。”
他轻轻挑了挑眉毛,他第一次做这个动作,我却几乎瞬间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薛定谔?
“薛定谔是我的猫。”我解释说,“就是旁边那只胖得一脸不耐烦的猫。”
他又笑起来,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和一个浅浅的梨涡。
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好笑,但是他笑起来可真好看啊。让人错不开眼。
心脏像是被看不见的丝线束缚住了,只要他一动,就扯着绊着,牵出丝丝缕缕的甜意。
吃过饭我们坐在一块儿写作业,薛定谔趴在他脚边,呼噜呼噜的蹭着他的小腿自得其乐。
“它很喜欢你。”我说。
——我也很喜欢它。它很可爱。
他在空白的Cao稿纸上写下。
事实上薛定谔长得一点也不可爱。它小时候是只流浪猫,我把它捡回来的时候它正和一只狗抢食弄得浑身是伤奄奄一息,养了很久才重新活蹦乱跳起来,只是脸上遗留了一条长长的伤疤,还缺了半只耳朵,不仅不可爱,还长得挺狰狞。
大概我无语的表情太明显,他又笑了一下,写:
——可爱的不仅仅是外表。
鬼使神差般,“我呢?”
在你眼里,我是什么样?
他怔了一下,唇角微微翘起,看我的一眼里满是笑意。
我忍不住有些期待。
——是个很好的人。
我安慰自己,薛定谔也只是只可爱的猫,不一定是只好猫呢。
我从衣柜里翻出还没拆封的新内裤给他换洗,睡衣没新的,只能穿我的旧睡衣。
他比我纤瘦许多,对我来说略小的睡衣,穿在他身上却显得有些空荡,领口也格外宽松。
我费了很大力气,才把视线从他裸露的肌肤上移开。他真的很白,像牛n_ai一样,总是让我想起白雪公主。
也许安徒生童话里的公主都有一样白皙的肌肤也说不定。
我找了吹风机出来给他吹头发,他朝我笑,是个谢谢的意思。他吹头发的时候我就坐在边上看他,看他把一头s-hi漉漉的头发重新变得蓬松柔软。
我有时候觉得吹头发和做蛋糕之间存在某种关联。把浸s-hi的头发重新变得干爽,和把一团黏糊的面粉变成软软的蛋糕,都要有很多很多的耐心。
所以我只在商店买蛋糕,从来不用吹风机。这个从旮旯角落里翻出来的吹风机还是我妈上次回来时的遗留产物,被我打包带到了新家。
说起来,搬家之后他们还没回来过。不过不打紧,该回来的时候就回来了,而且一个人的生活也没什么不习惯的。
靳楚很快就吹好头发,特意去客厅拿了纸笔慎重其事的写——谢谢。
他对某些事情漠不关心,比如同学间流传的八卦。又对某些事情格外在意,比如善意,帮助,以及对别人造成的困扰。
所以他回复给我的纸条里大部分都是这两个字——谢谢。
他写这两个字时的表情总是很温柔。当然了,他平时也不冷漠,只是这种时候尤其的柔和。
他低着头一笔一划的写字,橙黄的灯光让他在寂静的冬夜里看起来柔软而温暖,我忽然有点想拥抱他。
那天晚上我们睡在一起。从上一个家中搬来的床有两张,但我偷懒一直没拆箱。反正拆了也没人睡,薛定谔比起大床更喜欢它自己的猫窝。
不过由此我也发现,他实在是个很诚实的人。
睡前他和我说他睡沙发就行,因为他睡姿不好。我觉得他太客气,而且大冬天睡沙发容易感冒,因此坚持让他睡床,最后他妥协了。
于是半夜我被他弄醒了两次。一次是卷走了我所有的被子,另一次是把腿压到了我肚子上。即使带上滤镜我也不能说服自己这是赏心悦目的睡姿。
床睡两个人足够大,但是按照他张牙舞爪的睡姿来看,如果外边没有人他能把地盘扩张到整个房间。我一边庆幸没让他睡沙发——睡了第二天铁定会感冒,一边抖抖索索的从他怀里抢被子。
第二天我醒时闹钟还没响,他还睡着。脸埋在被子里,头顶在我肩窝上,露在被子外边的头发在晨光中看起来又细又软。
我忍不住伸手轻轻摸了摸。和想象中的手感一样好。
我起床做了早饭。我很少在家做早饭,街口有一家店的包子和油条味道都很不错,省时省力,物美价廉。不过偶尔我也会想下厨。
比如这种想要在他卖弄一下的时候。
我煎了两个荷包蛋,下了两碗面。荷包蛋出锅的时候他刚好洗漱完坐到桌前,笑得有点腼腆。
我猜想他对自己的睡相很有心得,所以害羞了。
和一个不会说话的人做朋友,最大的好处就是无言以对的时候不会尴尬。
我没提他昨晚的睡相,他也自动跳过这一茬,安静的吃完早餐,在我洗碗的时候帮我倒了猫食,陪薛定谔玩了一小会,七点半和我一起准时出门。
忘带的钥匙落在抽屉角落,被他找到后仔细收到了包里。
他告诉我他每天告别时比的手语是“明天见”的意思,还告诉我他觉得我做的饭很好吃,养的猫也很可爱。
这让我有点高兴。
可傍晚的时候我目送他进屋,心里还是有挥之不去遗憾。我迫切的想和他一起吃饭,我不喜欢冷清的餐桌。
我想下次一定要和他建议一下搭伙做饭,省时省力,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