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凌飞昨晚没有回来过,这一点林莫是可以肯定的,由此更加肯定前天回国的那个朋友在沈凌飞心中的地位有多么重要了。自己对沈凌飞来说算是什么,林莫现在自己也无法说出个所以然来,算是情人吧,情人也分逢场作戏与真心相爱的,沈凌飞从来没有对自己说过一个爱字,充其量不过是喜欢吧?反观自己,对沈凌飞的恨早就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淡淡的喜欢,更多的是依赖。林莫自己知道,从小自己在不断寻找的是一个足够温暖足够坚强的怀抱。而沈凌飞给林莫的正是林莫10几年来盼望已久的宠爱,对他林莫可以撒娇,可以任x_ing,可以卸下坚强的伪装。但这算是爱吗?林莫不敢肯定,但他承认在心底里他把沈凌飞当家人,当朋友,当情人。这个男人给了他太多曾经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对于沈凌飞,林莫是感激的。在清晨冷清的大马路上,林莫边走边在思考这个问题。
连续三天了,沈凌飞都没有出现过,林莫每晚都眼巴巴地数着时钟上的点钟,当夜深人静时,林莫常常会回想起那天晚上沈凌飞脖子上的吻痕和随后的那两通随叫随到的电话。沈凌飞有外遇了吗?这样说好像有点奇怪,但在林莫看来就是这个情况吧。林莫发现自己对这件事还是很在意的,想起来还有种酸酸的感觉。
第四天晚上,沈凌飞拎着林莫最爱的巧克力慕斯蛋糕回来了。对于这几天的行踪,沈凌飞没有多余的解释,一句公司忙就足够了。然后一如既往地用温柔的态度对待他的小情人。林莫依旧是衣服不冷不热的表情,晚上沈凌飞拥着林莫睡熟时,林莫却怎么也无法入睡,背对着沈凌飞,林莫心中泛起了淡淡的不安。这可是之前从未有过的。这个怀抱马上就要不属于自己了。这个想法折腾着林莫,辗转反侧。
林莫的预感算是准确的。从那天起,沈凌飞开始逐渐地不回家了。隔三差五地外宿,有时候回来也是一身酒气,虽然意识还算清醒但肯定也没少喝。而且沈凌飞的心情最近是大好。有一个周末的上午,林莫给他洗衣服的时候发现衣服上有一股清幽的香水味,不是沈凌飞平时用的那种,更加柔和幽香。上衣纽扣上还缠绕了一根长长的卷发。林莫握着那件上衣在阳台上愣了很久很久,就到沈凌飞出来阳台找他,看到他边洗衣服边流着眼泪,问他出了什么事,他才摇摇头说是想家的缘故。
沈凌飞想,现在已经是腊月二十六了,转眼春节也就要到了,便劝林莫:“要不你回家看看,反正也要过春节了。”林莫点头称好,沈凌飞干脆提议下午一起去购物,买点年货让林莫带回去。林莫也答应了。
中午刚做着午饭,林莫正在炒菜的时候,沈凌飞的手机又不是时候的响了起来。他接了电话就说要出去,连林莫端上桌的热菜都没来得及吃上一口,直接掏出一叠百元大钞放在玄关的鞋柜上,边穿鞋边对身后的林莫说:“抱歉啊!不能陪你去了,公司有点事,我得去一趟,喏,自己看中什么就尽管买,不用替我省钱啊!”说着穿好了鞋子便匆匆地离开了。
林莫看着鞋柜上的钱,回身看看一桌正在变凉的饭菜,便缓缓地坐到饭桌前,随口吞了几口白饭,把剩下的菜用保鲜膜包好放进冰箱,穿上外套也出门去了。
满街的火红装饰彰显了年的气息,这个年对中国人来说意味着太多太多。红色的中国结挂满了商铺的门口,街上的人们都提着大包小包,有说有笑地漫步在街头,喜庆的气氛不言而喻。公车上的人就和罐头里的沙丁鱼一样,被挤得一丝缝隙也不剩,林莫等了半个小时,因为太极而错过了三辆公交车,好不容易挤上一辆人稍微少点的,挨着后门站着相对来说比较宽松点。
离目的地沃尔玛还有一半的路程的时候,林莫也开始无聊地发呆,突然他看到右前方一个衣冠楚楚的男子将手伸进了前面一个学生打扮的小女孩的包里,迅速掏出一个方形钱包放入自己的口袋。小偷,这是林莫的第一反应,在他还没有充分思考的时候,就已经上前一手抓住小偷再次伸出的手,“你还敢再偷一次?”林莫大喝一声,那偷儿没料到会有人多管闲事,吓得手都忘记缩回来,维持着伸向女生斜挎包的姿势。那女生听到动静,立刻回头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幕,随即大喊:“小偷”最为人对这一幕倒是一副斯通见惯的态度,好似这出戏码早已是家喻户晓了。他们很有默契地保持着沉默。
“把你刚刚偷的钱包交出来,”林莫冷冷地说,手紧紧抓住那偷儿的手腕不放,稍稍使了点力,那小偷便嗷嗷大叫起来,另一支手立刻从口袋里掏出那女生的钱包,递给林莫,林莫将钱包交给那女生,才松了小偷的手,这时车到了下一站点,小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夺门而逃,跑出三五步还回头狠狠地瞪着林莫,嘴里高喊着:“小子,你给我等着。”然后转身就跑。
被偷的女生不断地向林莫道谢,车上坐着的老头老太太直夸现在像林莫这样的年轻人不多见了。在城市里,遇到这事,大家几乎都是不约而同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会挺身而出的10个中能有一个就算是奇迹了。
过了几站,那女生下了车,站在站台上还向林莫鞠了一躬,林莫却不仅为城市中这种冰凉的人情味感到悲哀。要是在林莫的家乡,遇到有人行窃,便会全村出动,集体捉贼。林莫越发的想家了,想念那些朴质的村人和自己勤劳善良的家人。
林莫独自走在沃尔玛的货架之间,跟周围的事物好像产生了一道明显的分界线,他仔细选购着要带回老家的年货。出了沃尔玛,林莫直奔长途汽车站……
这时的沈凌飞则是在一家日本料理店中和一群朋友开怀畅饮,说在昔日大学的趣事。叶惜如与刘备小的前俯后仰毫无形象可言。
叶惜如是个漂亮的女孩,瓜子脸配上长长的卷发,大眼睛高鼻梁外加曲线玲珑的好身材,说是美女没有人会质疑。她有着东方美人的典雅气质,大家闺秀般的言谈举止,文雅高贵却有不乏朝气,跟这一群豪门公子哥在一起犹如一幅完美的画卷,引得旁人赞叹不已。一群精英分子毫无顾忌的玩闹着,仿佛又回到了那段青葱岁月,单纯并快乐着。
从叶惜如回来开始,他们这一堆人又恢复了隔三差五聚会玩乐的习惯,沈凌飞觉得这样的生活才是属于他的生活,及时行乐,释放工作带来的压力。一直玩到10点左右,看看时间不早,该是各自回家的时候了,刘备去结了帐,走向停车场的途中,刘备悄悄和沈凌飞说:“林莫呢?下回也带他一起来好了,多好玩的孩子啊。惜如还没见过他呢。”
“啧,带上他算哪门子事啊?”沈凌飞回答,“他和我们不是一类人,他会不自在的。”刘备听着有理,也就作罢。
叶惜如还没买车,也暂时住在酒店,沈凌飞按惯例先送她回了酒店,再开车回家,他到家时已经深夜了,林莫早就睡了。他也就径自洗漱后回自己房间休息。
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林莫告诉他已经买好了汽车票,后天走,咖啡屋也开始修业放假了,明天最后一天上班。沈凌飞静静地听着,没有丝毫阻拦的意思,只是问了句:“后天早上要我送你到汽车站吗?”
林莫摇摇头,“楼下有直达的公交车,我自己去就可以了。”
“元宵节后能回来吗?”沈凌飞问。
“元宵一过我就得回来上班。店里放假只到大年十六。”林莫咬着油条回答着。
“那好,路上注意安全,到了给我发短信啊。”沈凌飞将喝完咖啡的杯子放入水槽,摸摸林莫的头发说。林莫点点头。
“身上的钱够吗?我再给你点带着路上用?”沈凌飞突然想起来就问。
“不用了,我明天领了工资,回家足够用了。”林莫拒绝得很干脆。
转眼回家的日子到了,将买的东西打包成两大袋,林莫拎着就上了长途大巴,沈凌飞一大早就照常上班去了,他们的大公司也马上要放假了吧,所以最后几天事情特别忙,林莫这么告诉自己。
回家的路是漫长的,坐了4个小时的大巴,窗外的景物越来越熟悉,林莫心中的烦闷也随着这离家的距离慢慢的减少。心里想着就要见到久违的家人了,林莫还是很激动的,第一次离家就是1年,回家的感觉真好。
顺利地在镇里换了短途小巴,再一小时就到了离开一年的村头,李大爷家的小李和他家的大黄狗还如常地在村头的路标下玩耍着。林莫提着行李走回了自己家,熟悉的道路,熟悉的村人,纯朴的乡村气息,这才是林莫的归宿。
到家门口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周围的人家的烟囱上都冒起了袅袅炊烟,一路走来,家家门上都贴上了倒挂着的红色福字珲春。节日的气氛更加浓郁了,一派喜气洋洋的气象。进了家门,林妈妈在狭小的厨房里张罗着晚饭,弟妹的个子高了很多,特别是弟弟林晨,都已经超过林莫的个头了。爷爷看到长孙回来自是笑的何不拢嘴。妈妈见到林莫,直说:“哦,小莫回来了,变白了呀。”
吃着熟悉的饭菜,终于回归家庭的怀抱,夜晚躺在自己久违的木板床上,林莫掏出手机给远在城市的那个人发了条短信。“我到家了。”过了很久很久,久到林莫都昏昏欲睡的时候,手机不适时地震动起来,一看短信,沈凌飞回的:“还顺利吧,早点休息吧。”林莫回了句“很顺利,晚安”便就没了下文。林莫关了手机睡觉,心中的失落无限放大……
大年三十晚上,一家人围坐在自家那张破旧的小木头圆桌前,吃着热腾腾的年夜饭。菜是自家地理中的,炖的j-i是昨天刚杀的,味道比城市里卖的那些吃饲料的冷冻j-ir_ou_可鲜美多了。不需要太多的调味料,所有的菜色都是原生态的人间美味。至少在林莫看来就是这样。
林妈妈对在座的说:“小莫去了城里,白净多了,变漂亮了啊。”爷爷也笑着点头。
“妈,谁形容自家儿子用漂亮的?”林莫皱眉得反驳,显得有点不高兴。
“是漂亮了,哥看起来都像是个城里人了。”林夕也附和到。
看着弟弟都比自己高了,人也结实多了,一副小男子汉的模样。林莫心里真不是滋味,为什么自己看起来就一点男子气概没有,反而被人认为是漂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