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泽把他手里的书给抢了回来,面无表情道:“蠢货,书签没夹进去。”
“别管了,看书无意义,‘百无一用是书生’,不如吃饭来的开心。”吴时枫一边胡说八道,一边把孟泽从椅子上拉起来,“今天有我舅拿上来的海鲜,我就做了红鲟蒸粉丝和石斑鱼汤……”
吴时枫刚下楼,就眼尖的看见芋头夹了红鲟的一只大钳子,他连忙冲过去:“嘴下留钳!”
这一声喊的气壮山河,芋头吓了一跳,又把钳子给丢回去了。
吴时枫一脸认真道:“红鲟的钳子最好吃了,孟泽的。”
吴时岚说:“不能这么对待客人的吧?”
吴时枫一脸坚决:“其他你们随便吃,这个、孟泽的。”
孟泽去厕所里洗了个手,然后不紧不慢地走了过来,吴时枫拉开椅子,让他坐在自己旁边。
“时岚,叫声嫂子给你孟泽哥哥听听。”
孟泽拿筷子的手背上,青筋有点明显,他略一偏头,语气显然并不是很友好:“叫什么?”
吴时枫不敢惹他,连忙改口道:“叫哥哥。”
吴时岚对他这个没出息的哥无话可说,叫了孟泽一声哥,孟泽宠辱不惊的朝他略一点头。
孟泽的身材保持的很好,但还是偏瘦,宽大的白色短袖挂在身上,稍一动作就能看见锁骨。
脖颈上有两点情/欲的痕迹,看起来下口还挺狠。
芋头在桌子底下一碰吴时枫的脚,暧昧的朝他使眼色,意思是——兄弟,看不出来你这么猛啊。
可能是因为孟泽身上自带的气质,三个人一顿饭吃的正襟危坐,跟第一次到岳父岳母家做客似的,扒饭的幅度都不敢太大。
倒是吴时枫这一张嘴,根本就没停下来过,一会逼孟泽喝鱼汤,一会又给他夹菜。
他们家一直是吴时枫洗碗的,这么大的房子也都是定时找人来清洁的,孟泽就负责每天把衣服丢到洗衣机里去洗。
今天是有吴时枫的朋友在,孟泽不想让他的朋友觉得吴时枫在家特没地位,所有饭后就走到厨房,开始接水洗碗。
于是坐在客厅吃水果的三人听到了如下对话,全程几乎都是吴时枫在咆哮——
“水这么凉是你能碰的吗?”
孟泽:“……”
“厨房是你该来的地方吗?”
沙发上三人:“……”
“这是你该干的活吗?滚回去看书,不对,也别看了,对眼睛不好。”吴时枫思考了几秒后说,“玩手机去,听到没有?”
吴时岚狂汗,他哥这傻逼玩意真的已经没救了。
(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