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的明灿,金发碧眼高鼻深目,带着异域的风情,而从小到大练武的身体又结实强壮,身体线条流畅而精壮,气质冷冽,虽然不是小倌馆里面的那种纤细柔弱型的,但是也不是没有人偏爱这种风格的。
唐朝社会风气开放,喜好男风也不是什么禁忌,倒是成为了雅谈。
安泽一遇到明灿的时候,他在手脚被束缚的情况下依旧凭着嘴里含着的刀片杀了人,正是这样的困兽之斗,引来了一顿毒打,而目睹这一切的安泽一,把他买了下来,带回了皇庄,请了御医,用了很多上好的药材把他手筋脚筋治好,改名为明灿。
明灿虽然是西域人,但是从小到大都是在中原长大,说话都是一口纯正的官话,也能识字算数,再加上一身好功夫,渐渐地,在二年前荀燕成亲之后,他便成为安泽一的贴身侍卫。
从长安到山西,从山西到突厥,他一直守在安泽一身边,不离不弃。
“府上一切安好,公子指名要的太湖石和假山石到了。”明灿低声道,态度恭敬而有礼:“因为时间匆忙,小姐的衣物是从锦绣阁买的成衣,不过绣娘已经准备好衣料,等小姐回来之后就可以直接量体裁衣。”
“明灿办事,我自是放心的。”安泽一看向他,微笑一下。
那个微笑很温柔,落在明灿眼里,就像是洒落在眼睛里的光,柔和而明亮。他扭过头,看向李沁:“沁儿,这位是明灿,我的贴身侍卫。我不在家的时候,你有事可以来找明灿。”
明灿低下头,以示自己的恭敬。
他始终都记得,在自己奄奄一息的时候,在自己被那些人毒打却无力反抗的时候,那个割开他手腕上的绳子,握住他的手温柔的告诉他“不会再有人伤害你了”的人,不是明尊不是袄教的神灵,而是晋王殿下。
如果换做其他人,拉合曼说不定还会怀疑对方是不是对他的脸和身材意图不轨,但是换做当时才不过十岁的小豆丁晋王……拉合曼觉得,大概是其他人担心他对晋王图谋不轨。毕竟,十岁孩子做不了什么,而晋王殿下的颜值,还是让人很担心哪一天被外面的野男人拐了。没错,晋王府上上下下除了安泽一自己,所有人都知道,晋王府第一府规,就是身为晋王府的人,必须要捍卫保护好晋王殿下的安危,不能让外面的野男人or女人拐了我们的小殿下。
(唐·野男人·烟:不好意思,我已经在多年前拐了。)
被买下来的那一刻,他问他为什么。
“为什么把我买下来?”他对那个还是孩子的晋王狰狞的笑着:“怎么?你不怕被我杀了吗?”
因为那个时候的自己,全身伤痕累累,手脚被废,除了一张脸和身体,什么都没有。他想不明白,尊贵如晋王,为什么愿意救他?
而那个时候,小小软软一只的安泽一,只是蹲下来割开他身上的绳子,摸出一条干净的帕子放在他手里,干净澄澈的眼睛静静地看着他,没有怜悯,没有同情,而是宛如湖光山色一样的沉静。
但是,那样沉静的眼睛里,带着救赎与希望的光。
“为什么把你买下来,大概是因为,你的眼神,是想要活下去的眼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