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点喜欢 作者:喵十一酱【完结】(15)
一看到这个,就会想起顾老师随随便便一抬就能碰到脑门的长腿,就会想起坐在地上叫天天不应脚底地不灵的无助,就会想起大腿撕裂般的痛感,就会想起转天早上差点下不来床的尴尬。
总之,看见这个东西就不会有什么好心情。
把杆后面就是大镜子,整个阁楼的场景都印在镜子里,余欢一抬头就能看见自己生无可恋的脸,心情指数直线下降,恨不得一掌把这玩意儿劈断。
但这有可能吗?
先不说这东西关系着顾老师的饭碗,单从它比自己小胳膊还粗的直径来看,这一掌下去断掉的就绝对不会是它。
古人云: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石头砸过来要用布包,打不过的敌人就把他变成朋友。
这话是哪位古人云的余欢是想不起来,反正听着挺有道理。
除了这高度要命的把杆,另外一件让余欢头疼的就是顾老师这将近两面墙的书。
做为一个学渣,余欢渣得非常合格。
上课睡觉下课玩,看书就犯困放假就精神,课文记不住公式不会用,提问一头雾水考试全靠瞎蒙。
不是余欢不爱学习,是真的先天条件不行一点都听不懂。
想想看,被放到一个什么都搞不明白的环境里,信息进入脑子全都变成了一个个问号,谁能不犯困?
早在升高二的时候余欢就想明白了,她不是读书的那块料,读不进去也读不明白,与其苦苦挣扎不如早点改变方向。
她喜欢做菜,也似乎有点这方面的天赋。可能是从小跟在爸爸身边,耳濡目染把很多东西都刻在了习惯里,她第一次上灶台做出的西红柿鸡蛋面就获得了爸爸的接连称赞。
用料合适火候恰当,说不上完美但拿出去绝对没有人会相信这是第一次下厨做出来的东西。
那个时候,余欢才十岁。
余欢觉得,她所有的天赋点可能都加在和厨房有关的技能上了。
小镇上没几个正儿八经的大学生,不是高职就是大专,大家送孩子去上学不是要追求多高的学历,而是要掌握一技之能。在这方面,余欢的第一步就迈得够早。
她跟爸爸商量,大学她就不考了,等高中毕业她就去念个技校,专门学烹饪。
等将来她成了大厨,就去市里面开个饭馆,把爸爸也接到市里面去住。
围着锅台转了一辈子,余爸爸并不是很想让女儿也走这条路。但比起其他技能,余欢确实在这上面有点天赋。小镇上的人没那么大的理想,一辈子平平安安吃穿无忧就可以了。
所以余欢的提议,余爸爸很快就同意了。每到余欢周末回家,余爸爸就会教她几道新菜,给她讲几个窍门。
余欢确实有天赋,但谁也想不到,意外总是来得那么突然,那么让人措手不及。爸爸的技能还灭有全都教给她,人就已经住进了医院。
这一住,就是两年。
余欢没能守到爸爸出院,却在这两年时间里慢慢学会了接受。她接受了爸爸离开的事实,接受了几个姑姑并没有那么重视血缘亲情的态度,接受了现实给她的一切,收拾好行李走出了小镇。
爸爸不在了,可她还在。
总有一天,她能带着足够的积蓄回去,把约定好的饭馆开起来。
眼泪早就在那两年里流干了,余欢深呼吸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把手机插到角落的小音箱上,听着歌继续把该擦的地方都擦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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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的disco我们普通的摇,旁边普通的路人在普通的瞧,我普通的灵魂在普通的出窍,在普通的动次打次之中普通燃烧~ 嘿,普通的你在普通的拖地,普通的我透过普通的镜子看着你~~~”
余欢一边拖地一边跟着节奏扭,放到间奏还即兴和自己互了个动。
没有谁不爱美,尤其是女孩子,站在正面墙的落地镜前总会想要好好欣赏一下自己。
哪怕镜子里的那个人长相普通动作僵硬,也能一边自我嘲笑一边自我陶醉。
自娱自乐,说的就是现在的余欢。
疯够了闹够了,余欢想起楼下的小不点,不敢让他一个人在楼下多待,收拾好东西哼着小调溜溜达达下楼。
小朋友正坐在茶几上聚精会神地看电视。
三岁小朋友喜欢的动画片,当然不会引起余欢的注意。她最喜欢看的除了综艺就是各种美食节目还有厨师大赛,对这些会说话的羊啦猪啦一点兴趣都没有。
要是变成杀猪宰羊,没准她能坐下来认真看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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