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曾祖父五十岁时才有了祖父,可惜祖父不幸成了遗腹子,他的曾祖母也在生下祖父后也撒手人寰。他的祖父出生以后一路颠沛流离,多亏路家人的照拂,才从战乱中活下来。
路易一直替他的曾祖父保存着家常菜谱,可惜祖父与父亲都志不在此,最后隔了两代,反而是他继承了这手烧菜的衣钵。
“一个小东西,”路易漫不经心地说,“硬要说的话,可能是成了精的学习机。”
被关在房间里的鹦鹉大声嚷嚷:“步步高点读机,哪里不会点哪里,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学习!”
阿柳崩溃捂脸,沙发上的路光庭笑得肚子疼,路易一脸平静地搅动咖啡,氤氲的热气模糊了他的面容,让他冷峻深邃的眉眼都变得柔和。
阿柳整理好情绪,问他:“要再加点奶吗?”
路易:“不用,就这样挺好。”
室内的曲水和乐声一起潺潺流动,阿柳起身道:“我去洗碗,易先生你别走,我还有事想要请教你。”
路易点头:“好。”
阿柳打开关着鹦鹉的房间,路易隐约看见五彩的羽毛一闪而过,紧接着,厨房便传来鹦鹉尖细的声音:“柳柳,碗要洗干净,要照顾自己,用不伤手的洗涤精。”
阿柳极为无奈:“我知道。”
鹦鹉毫不吝惜自己的夸赞:“阿柳真是好孩子。”
阿柳:“你到底又看了多少广告?下次我得把广告关了才行。”
一阵翅膀拍打声后,鹦鹉语带悲愤:“虐待动物!我是珍稀保护动物!”
阿柳脾气很好,竟然像是真把鹦鹉当成孩子一样,和他有板有眼地一问一答:“我记得你之前还跟我说你就只是一只普通鹦鹉。”
“我是珍稀物种!”
等路易把咖啡喝完,阿柳也抱着五颜六色的鹦鹉走了出来,他郑重地坐在路易对面,举起一脸茫然的鹦鹉阿花,认真道:“易先生,阿花到底是什么品种的鹦鹉?”
路易上上下下打量一番,笃定道:“你家这是五□□刚鹦鹉,市面上要买幼鸟得花两三万。”
阿柳把鹦鹉放下来,重新抱在怀里,低头和阿花的豆豆眼对视,迟疑半晌,说:“真是金刚鹦鹉?我就随便在树上捡的,我想把它带店里去,要是被人举报我豢养野生动物,我连哭都没地儿去。”
说着,他又站起来,为路易倒上一杯新的咖啡。
路易看着咖啡杯渐渐盛满,香气逐渐溢了出来,“金刚鹦鹉还是很好认的,平时阿花吃什么?”
“就吃一些水果,不新鲜的还不要,特别挑嘴。”
“镰刀嘴,长尾羽,吃水果,还有这花哨的羽毛,是金刚鹦鹉,你家阿花对自己认知还是很准确的,”路易往咖啡里放了一颗方糖,“确实是珍稀动物,不过算是低危,你就放心养吧,不会有人告的。”
阿柳这才松口气:“那就好,每天都把阿花关在屋子里,我怕它抑郁。”
路易一边搅拌咖啡,一边说:“把你家阿花搁饭店门口一放,教它说些相声,保证回头率百分百。”
阿花呆在阿柳怀里东张西望,翅膀却乖乖地收着,没有胡乱扑腾。推荐本书
“不过它似乎有点聪明过头了,”阿柳苦笑,“我简直都要怀疑它成精了。”
毕竟有路易这么大个吸血鬼放在跟前,他对世界上有妖魔鬼怪的事情深信不疑。阿花伶牙俐齿,思维跟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子差不多,说话也不磕巴,平时还爱站在架子上看肥皂剧。
他们正聊着天,路易感觉到膝盖上的陆吾忽然动了动。
很快,陆吾人立而起,前爪搭在桌子上,视线在阿花和阿柳不断逡巡,一双兽瞳在灯光下亮的惊人。
或许是陆吾眼神太过灼热,阿花吓得一个扑腾,把脑袋埋到阿柳怀中。阿柳结结巴巴道:“易先生?你家猫,是不是垂涎阿花的肉……”
阿花被阿柳养的膘肥体壮,一看就肉质紧实,味道鲜美。
路易逮住陆吾的前爪:“应该不是,今天辛苦你了,我就不继续叨扰了。”
阿柳惊讶地站起来:“现在就要走?”
路易指了指沙发上睡得迷迷糊糊的路光庭,无奈地说:“十点半了,这小子明天还要上课。”
叫醒了路光庭,阿柳恋恋不舍地把他们俩送到门口,反复叮嘱:“记得明天再来。”
路易一口答应:“好,今天的毛血旺感觉比以前的还好吃。”
说到自己的拿手领域,阿柳就眉飞色舞起来:“我换了个新方子,能最大限度地保证血的鲜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