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把墓碑压在我身上
在我胸口刻上一只斑鸠
纪念我为爱而亡。”
巴基轻轻发出了一声不为人所知的叹息。随着这声叹息,他知道,有一个曾经执着多年的东西,在他心底渐渐碎裂成粉末。
这东西曾经是他的精神支柱,是他在被折磨、被洗脑、被困于生死之间时唯一的仰仗。
而现在,在史蒂夫离开的这区区几秒钟之内,这玩意悄然碎裂成齑粉,随后被巴基扫入心底最深处一个可能不会再开启房间。
“嗨,哥们儿。”巴基终于上前,向他的朋友打招呼,“欢迎回来。”
史蒂夫扭头看他,动作缓慢,小心翼翼,像是害怕动作太快的话会把自己衰老的脖子扭断。
“嗨!”他冲他眨眨眼睛,“看来你的确没做什么傻事。”
“不,我做了。”巴基对他微笑,“虽然你只离开了几秒钟,但那足够我做一些惊天动地的大傻事了。”
史蒂夫挑起一根眉毛:“比如?”
“比如我唱了一首歌。”巴基微笑着低了低头,“很傻。但我不想说我自己了,我想说说你——这几秒钟里,你过得怎么样?”
史蒂夫飞快回答:“我挺好的,如你所见。”
巴基垂下睫毛,挡住自己黯然的眼神。
“是啊,挺好的。”他简短说道,“那现在我可是比你帅多了,你都已经是个老头儿了。”
史蒂夫看起来本想故作严肃对巴基说教一番,但最终仍然笑出了声。于是,连带着山姆一起,他们三人一同笑了起来。
直到山姆说:“现在我们该回家了。需要我们搀扶你吗,美国老队长?”
“听着,现在美国队长是你了,山姆。”史蒂夫站了起来,有些颤颤巍巍,不再像曾经的那个美国队长一样敏捷挺拔,但他到底还是不同于普通老人,倔强地不肯接受同伴们的帮助,“而且别瞧不起人,我还能自己走!”
史蒂夫老了,身材缩水了不少,性格却一如往昔的执拗。巴基盯着他瞧,忍不住从心底将他与七十年前那个布鲁克林小个子作比较。
“我们去哪儿?”矮小的老头儿史蒂夫走在他右侧,问道。
有那么一瞬间,巴基恍惚中又觉得时光仿佛穿越了——很多很多年前,就在他刚刚成为107步兵团的中士那天,当他第一万次将那个小个子史蒂夫从垃圾桶旁拽起来时,史蒂夫也是这样问他的:“我们去哪儿?”
而当时,巴基是怎么回答的?
“去未来。”
那时候,巴基曾经坚信他和史蒂夫会拥有一个共同的未来,一个他们会一起变老的未来,而不是他还如此年轻,史蒂夫却一个人偷偷老去。
于是巴基答非所问:“你怎么老得这么快,难道你的血清失效了吗?”
史蒂夫愣了愣。
“噢,那玩意……”他低头嘟囔,“我……撤销了一些效果。”
“为什么?”问问题的是山姆。
回答问题的却是巴基——他笑了笑,云淡风轻地替他的朋友回答:“大概是因为,他想陪着他的女孩一起变老。”
史蒂夫只是笑了笑,而山姆吹了声口哨。
三个人并肩前行,夕阳悬在他们头顶,而尼克·弗瑞为他们安排的公寓就在不远的地方。
巴基步履轻快。他控制得很好,没有将目光过多地投向他这位“老”朋友。
他一路上都在想,现在,他终于可以放任自己彻彻底底成为史蒂夫的哥们儿了。最纯粹的那种哥们儿,不带有一丝暧昧与邪念的,不带给自己一丁点遐思与期望的。
或许这样也好,他们都得到了解脱。
他们被分配到的公寓是一所三室一厅的大套间,条件不错。为了照顾史蒂夫·罗杰斯,这间公寓就位于布鲁克林。
公寓里很生活化地堆满了弗瑞早早运来的行李。这些行李里,山姆的私人物品居多。史蒂夫虽然在二十一世纪也生活挺久的了,却一直都没有太多属于自己的东西。推荐本书
而巴基什么都没有——自始至终,他孑然一身,甚至就连曾经在瓦坎达放的那群羊,都只是他替国王陛下养的罢了。
巴基全部的行李,就只有一个小小的背包而已。背包里是他流亡海外,记忆尚且还模糊时写过所有日记。如今回想起来,那些日记本里的内容仍然触目惊心,无论是那些血淋淋的名字,那些痛苦不堪的回忆,还是那些被他情不自禁一遍遍重复过的、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写下的某人的姓名——史蒂夫·罗杰斯,史蒂夫·罗杰斯,美国队长,史蒂薇,史蒂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