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额头上慢慢浮出了青筋,但粗重的喘息间还夹杂着些温柔的话语。
老人把浑身的力量全倾注在那双手上,随着斗牛犬的拱动被带进了一旁的花丛,满枝的红山茶簌簌地颤抖着,时不时有整朵的花从枝头跌落,瓷碗一样的摔碎在地上,绽出满地的鲜红。
过了一会儿,花丛渐渐地安静下来,老人独自从里面走了出来,他慢悠悠地整理着略微有些凌乱的短发,露出刀刻一般的鬓角。
他坐下,握着圆桌上的紫砂壶,轻描淡写地抿了一口,又看回镜头里:“Mitchell,你会觉得可惜吗?”
方明执冷淡地看了一眼花丛:“不可惜。”
老人摇摇头,咂着嘴说:“我觉得很可惜,那是一条好狗。那你知道为什么我要这样做吗?”
方明执稍稍犹豫了一下:“因为它挑的不是最好的山茶花,而您要的是’thebest‘。”
老人哈哈大笑了起来,却又很快地收了笑。他回头看了看满地的落红,又转过头来,很认真地看着方明执,一字一顿地说:“我爱它,Mitchell,是因为我爱它。”
结束了视频,方明执机械地拆开了领带,把扣子重新解开,脱掉了西服外套。
他很平静地翻开秘书新送进来的合约书,脸色却越发苍白。他的耳边像是诅咒一般地回荡着斗牛犬濒死时的呜咽声。
最终他站起身走进了洗手间,对着水池不可抑制地呕吐了起来。
那张苍老而平静的脸反复在他的眼前闪现:“我爱它,Mitchell,是因为我爱它。”
解春潮晚上回家的时候,对门的邻居还没回来。他心里有些奇怪,按理说对面住的是一对小夫妻,却时常到了晚上**点还没人回家,可见如今的年轻人真的过得不容易。
今天向成斌找他也挺奇怪的,说是心里难受,却也没跟他说什么话,只是开着车带他看他以前的学校,走一些从前他去过的地方。
两个人从头到尾也没聊什么,只是最后离开时,向成斌的脸色好了很多,还客气地要请解春潮吃饭。
解春潮想着冰箱里还有早上剩下的粥,不想浪费了,就婉拒了向成斌的要求。
解春潮用微波炉热着粥,米香味慢慢飘出来,将整个厨房都填满,很有一股家庭的温馨。
解春潮靠在墙上百无聊赖地刷着手机,突然看到了早上方明执发来的消息,心里莫名想到:以前方家的做饭阿姨,这么会煮粥的吗?
第39章
朱鹊的婚礼那天早上,解春潮在卧室里纠结穿什么衣服。也不知道是不是最近吃得太好了,他腹部肌肉的界线变得有些模糊了。推荐本书
他光着上身,把睡裤往下退了退,对着落地镜正着侧着照了两下。其实也没胖,腰身还是劲瘦有型的,只是肚子上的肉变得柔软了。
解春潮一边挑衣服一边反思自己,自从过年以后身体出了点小毛病,就一直没注意锻炼,现在肚子上都快要堆出赘肉来了。等到朱鹊这边安定下来,他要约着朱鹊出去锻炼身体,以免提前发福成啤酒肚老男人。
解春潮正想着,门口就响起来一阵敲门声。
最近方明执都没怎么联系过他,要不是今天要过来接解春潮去参加婚礼,是有希望天长地久地失联下去的。
解春潮随意地披上一件家居服,拉开门让方明执先进来。
方明执穿着一身精致的纯黑礼服,怀里抱着一只高大精致的牛皮匣,一言不发地进了屋。
解春潮这一世完全没有和方明执亲近过,但是他毕竟爱过方明执整整一生,一下就感觉到了方明执身上不同寻常的压抑。
方明执把匣子放下之后,先走过来把解春潮的衣襟掩好了,眼睛甚至没有在看他,声音说不出的喑哑:“你先坐一会儿,衣服还有点凉。”
没等解春潮答话,他就转身把皮匣子打开,从里面拿出来一双米色的小羊皮短靴和一身深蓝天鹅绒的骑马装式礼服。
北方的暖气早就停了,方明执把空调打开,正吹着挂起来的衣服。
解春潮在一边安静地坐着,看着方明执自顾自地忙来忙去。
房间不大,很快被方明执穿的珍华乌木充斥。
那味道解春潮记得,方明执喜欢这种老成的味道,但是今天这味道里却透出一股突兀的甜。
如果解春潮没记错的话,珍华乌木并不是一支甜调的香。而这股带着可可香的甜味,来自另一支完全不同的香水,虽然和TF一样都是檀香调,却风马牛不相及。
源源不断的干热空气从空调里涌出来,室内的温度也越来越高,丝丝缕缕的甜香气息逐渐编织成网,越过了原本中规中矩的乌木烟熏调,占据了全部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