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一起来,最后剩陆重光杆回去,他晚饭吃了才走,日头越来越长,回去洗了澡天色才将将暗下去。
因为只有他一个人,所以洗完随便套了条裤子,光着上身去阳台上抽烟,旁边还有一听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冰啤酒。
陆重蹙眉深吸一口烟,随即轻叼在嘴角,腾开手打开啤酒拉环后狠狠喝了一大口,烟雾和酒液混在嘴里一齐吞下,舒坦得五脏六腑都伸展开,然后才长长地呵出一团气。
想再多其实从他决定葬礼时留下来的那一刻就已经昭示了什么,林锦最近的步步逼近也是缘于他的放任,越回避越是自欺欺人。对林锦,他并没有多年以前的那种一看到就心咚咚狂跳的感觉,但却还是会为他感到心疼。
似乎永远都无法做到对这个人无动于衷。
之前跳过一次的坑现在居然还跃跃欲试地想要跳第二次?
陆重最不能接受的就是,自己居然这么傻逼?
他站着的阳台正对着小区花园,楼下一串小孩子在玩耍,跑着尖叫着,还有大人呵斥的声音,窗户右上角不知什么时候有了一个鸟窝,归巢的鸟儿也正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一切一切混在陆重的耳朵里成为一副热闹的尘世图卷,他的心也慢慢跟着静下来。
在害怕什么呢?
不过一个爱得太多,一个爱得太少,一个只求朝朝暮暮,另一个却望着天荒地老。
红尘俗世爱恨纠缠不过如此。
陆重手里的烟还剩下最后一口,他把烟头按灭在刚刚喝完的啤酒罐,扔到脚边的垃圾桶。
他并不想跟林锦一定有什么天长地久,甚至只是这么一想都因为太遥远而让人感觉荒唐,他的心仍然是自己的,再也不会像之前那样恨不得蹦出胸腔给一个人瞧一瞧,既然不知道该做什么,那就顺其自然吧。
不是放过谁,而是放过自己。
万一,要是,假如,最不济,之前的结局再来一遍,好像,似乎,也能撑得住。
那,就这样吧。
林锦敏锐的感觉到了陆重的变化,他在有一天跟陆重分食完一个石榴后,试探性地约陆重第二天晚上一起跑步,陆重想了想居然答应了。
他一时愣了,然后再也忍不住咧开嘴笑出来,即使有一点刚升起的淡淡疑惑也马上被浓重的喜悦冲到脑后,再不见踪迹。
第七十六章
林锦毕竟不是白长了个脑子,睡了一觉过后便觉着不对,这转变太快了,快得让他有点惶恐。
不过任他猜破了脑袋也猜不到原因,索性也不想了,反正慢慢来,有松动总比之前动不动就逃到十万八千里要好。
所以第二天,他打扮得精神抖擞出现在陆重家楼下,约好的晚上八点,到的时候陆重也正好下楼。
两人同样的运动装扮,林锦一身灰,陆重一身黑,林锦后悔,早知道他应该也穿黑色那套来着。
他们沿着河边跑了几步,陆重蹲下重新系了遍鞋带,站起来后说:“我们比赛吧!看谁先到时光一号雕像那里。”
林锦买的房子就在时光一号二期,那是个专做别墅的楼盘,最近卖得很火,差不多是现在崔塘的地标。
“行啊,赢了奖品是什么?”
陆重眤他一眼,“奖品?什么都行啊,我让你先跑五分钟。”
林锦的脸刷地黑了,这也太看不起人了,虽然他知道陆重体质是很好,但他也是常年健身不辍的好吗!
恨恨道:“你别后悔,我赢了奖品就我说了算。”
陆重煞有介事地点头,“你说了算。”
喊了一二三开始,林锦马上拔脚向前冲,一会儿便不见身影,陆重拿出手机等了五分钟,然后像箭一样冲了出去。
如果林锦看到这一幕肯定不会再嘴硬,这比什么比啊,简直吊打。
就在林锦隐约能看到时光一号大门口那个踮着脚起舞的女人雕像时,一个人从他身边跑过,带起一阵风,他瞬间走神,一看,果然是陆重,正回头看他冲他笑呢,露着一口大白牙。
林锦其实老早就发现了,重逢以后陆重总是有点喜欢朝他“使坏”,好像特别乐意看自己吃瘪的样子,不知道是不是在出气。
他完全没有生气的感觉,反而心里像淌出一条温柔的河。
反正注定输了,他放缓速度慢跑过去,陆重跟个没事儿人一样,脸不红气不喘,嘲讽他:“就这两把刷子还敢肖想奖品?”推荐本书
林锦笑道:“不敢不敢……走,都到我家门口了,进去喝杯茶歇会儿脚。”说罢去拉陆重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