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天恋爱日记 by:琅叔【完结】(2)

2019-02-19  作者|标签:琅叔

文案:

不是我容易炸毛!是遇上的人总是戳破我的忍耐底线!可爱什么的绝对和我沾不上边!

我只是一个小警察而已,为什么会遇上如此惊世骇俗的事情!!

先是自娱自乐反而被别人给娱乐的变成一只巴掌大的幼猫,

然后跟着被我救过两次的男人回家不小心听见他对‘我’的告白!

要我在变成猫的100天里爱上这个和我一样是男人的家伙……

这怎么可能怎么可以!!!上帝允许老子也不允许啊混蛋!!!

猫变体验,他爱上他的100天……

属性分类:现代/都市生活/腹黑/轻松

关键字:邹东辰  卫易

第一章

如果每个人民警察在民众遇见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那估计我已经死不瞑目很多次了。

现在眼前这个情况实在是让我很为难啊很为难──四个人高马大的男人围着一个蜷缩在地上看不清模样体型大概知道性别的男人拳打脚踢。

这里是酒吧门口,晚上经常出现这种事,而这里是我回家的必经之路,白天酒吧不营业倒不觉有什么,偶尔下班晚对这个地方都带着一些敬而远之的路过,估计是今天我脑袋抽了才不走街对面。

我站在离他们十步开外的地方,由于光线的关系,那四个行凶的男人没有看见我。

可是──地上那个被打的连哼哼也不愿发出的男人却从缝隙中看见我的存在。

真是的,早知道再退后一步围观,我那蹭儿亮的皮鞋从趴在地上的方向来看很耀眼啊!

男人伸出流着血的爪子伸向我,似乎是在求救又似乎是让我快走,如果是后则的话……既然被发现了,作为一个人民警察的我怎么可以就这样转身走掉!

摸摸腰间空荡荡的枪带,早说了我只是一个小警察,配枪什么的如果不是紧急任务领导根本就不给发。

正义感在心中挣扎,我的手脚在与动作神经做挣扎。

「住手!」失败,管住了手脚管不住嘴啊。

我只能抽出警用电筒用强烈的灯光射向那四个男人,在他们偷来的视线中一步步从黑暗里走出来,整个案发现场瞬间安静的只有酒吧里传来模糊遥远的音乐声以及我的脚步。

我停在距离他们四步的地方以便见机逃跑,身上没换下来的警服可能让他们有所顾忌纷纷向后退去。

「这是怎么回事?打架?」我故作冷静严肃,手上电筒的灯光转到躺在地上的男人身上。

其中一个男人狠狠的啐了一口说:「妈的算你走运!我们走!」然后带着其他三个男人匆匆离开。

看着他们远去的身影,直到转过弯看不见了,我才收回电筒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还好这一身警服还是有点儿作用,如果穿着警服照样被打,明天就把它拿去当抹布。

我蹲在男人身旁,看来他挺耐打的,地上一大摊的血迹还能这么精神的看着我,「你没事儿吧?」

「嗯……」

「留了这么多血,你等着我叫救护车。」说完我就拿出电话打120,报了地址过后想起现在应该先检查他的伤势,该止血的得先止血。

男人乖乖的仍我把他的衣服脱掉,精壮的身体上满是新鲜的伤痕,特别是手臂上一条从肩头到手肘的伤很吓人,明明看见那几个男人没有用任何凶器,怎么就打出这么一条明显是利器割伤的呢?

我正想问他要不要记案,他似乎看出我的想法开口制止,「你是警察?谢谢你救了我,不过这件事麻烦你保密,不用上报公安局,以后我自己会处理。」

「行!你想私了就私了吧!能站起来吗?地上凉,我扶你坐那边去等救护车吧!」

「谢谢……」

「不用一个劲儿的说谢谢,好歹我也是警察一枚。」如果不是我的职业,我绝对会立刻转身绕道回家,谁想惹上一身的麻烦对不?

男人借着我的力道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整个人的重量都撑在我的身上,比我高上一截的身体连带我走路也有些摇晃,扶着他慢慢走到旁边的椅子上坐下来,之后我和他谁也没有开口,沉默的等待救护车。

一连上了二十四小时的班,再加上刚才的紧张,现在放松下来就有些犯困,在我打第八个哈欠的时候终于忍不住转头对他说:「椅子硬的话,我的腿借你躺一会儿,别一直盯着我看。」

「呵呵……你很好看。」

「……」我无语。这还是第一次听见有人说我好看,我自己很有自知之明的,算不上帅气顶多就是五官端正,要说我听过夸我长相的一次也只是曾经的女朋友说我长得很耐看,越看越有味道,之后我对着镜子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来是酸的还是甜的,而其余的人一概对我的长相不做任何评价。

倒是眼前这个男人,虽然脸上挂了彩,但是只有嘴角有些淤青,不怎么让他的长相变形,所以我十分清楚的知道他很帅,嘴角的淤青反而给他增添了一种桀骜不驯的感觉,没有帅到天绝人寰也足够一大堆的女孩子对他花痴了。

唉~还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不知道他说我好看是真话还是嘲讽,算了,长那么好看又不能让领导给我升职。

救护车姗姗来迟,鸣笛声听的我一阵烦躁,耐心的对医护人员陪着笑脸把男人送上救护车,我嗅嗅不小心沾到自己身上的血迹味道扶额,十二月的天气衣服要几天才会干,这衣服昨天才刚换上那一套还没干,看来我今晚得抱着吹风机吹一晚衣服了。

又是一个不眠夜,还好明天只有上午有班,下午就轮到我三天的假期了。

回到空荡荡的家,小小的单人公寓除了自己没有任何生物的存在,一个人在这里过了有一年的时间,有时候还是感觉挺寂寞的。

脱了衣服泡在盆子里,搬了一条小板凳坐在小阳台上看着月亮星星搓衣服,什么时候咱能娶上一个老婆,要求不高,能操持家务就行。

如果说那天晚上一时脑抽走街这边,那么今晚我肯定是脑袋当机了。

当我在同一个地方遇上同一个人的时候,一种不好的预感随即爆发,眼皮也跟着一跳一跳的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些寒意,我从小就对危险的直觉有些不寻常的感应,从没有出过一次错。

但是我希望这次是出错了,因为上次被打的男人坐在椅子前面的地上,被靠着椅子看起来醉的不轻。

救了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我条件反应的不顾危险直觉靠近男人,用手轻轻拍打他的脸颊,「喂!?还有意识吗?」

「走开!」男人不留情的使劲挥开了我的手。

我原谅他,不指望一个醉鬼能和我好言好语的对话。

出于良心,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在这么冷的天气在这里醉死过去,肯定会生病,于是我噌噌的跑去对面的超市买了一瓶牛奶回来灌进他的嘴里,希望能够解解酒让他清醒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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