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回来,虽然我看起来洒洒脱脱的,但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心里真的挺闷的,就好像有块小石头咯着你的身体,你怎么动都在,它不疼,却让你难受的很。
这感觉实在是太真实了,于是起来看了眼。
哦,原来是城城手镯上的铃铛掉我床上了。
我立马给晓黎发了条微信,并建议她去店里反映一下镯子的质量问题。
这么一闹腾,没多久,立马就困了。
第6章
下了两天的雨,A市的空气新鲜了许多。
当然,这有可能是种错觉,但这样的心理作用一般都很有效应,这种效应一般来源于教科书或者所谓过来人的经验。因为他们我们觉得下雨后的空气很新鲜,因为他们我们觉得开水包治百病,因为他们我们觉得纸飞机哈一口气能飞更远。
所以,清晨8点,闹钟响后我打开窗,窗外的阳光洒了进来,晴空万里无云,太阳也不那么刺眼,而空气,十分好闻,依稀还有雨后泥土的芬芳。
虽然我不知道在10楼,在周边全是楼房的小区里是怎么闻到这泥土芬芳的,但老师说,这样写可以加很多分。
昨天被郑煜婕那么一闹,我反而睡得更香了,一整夜,没做一个梦,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解脱,至少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
在厨房里煮了一锅粥后,便听到陆穗从她的房间里走了出来,她手里拿着一杯水,喝了一口后放在桌上。
我后退几步走出厨房,看着她问:“煎蛋?水煮蛋?”
她说:“煎蛋。”
于是我煎了两个蛋。
一人一小碗粥,早餐很快吃完,最后一口,我放在桌上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我看着屏幕上“林宁宁”三个字,滑开接了起来。
“喂,你好。”我率先开口。
林宁宁那头:“简小姐你好,是这样的,之前不是约了拍照吗,今天我刚好路过A市,想问问你下午有没有时间?”
这位林宁宁是三年前我在微博上认识的一位摄影师,当时无意中翻到他的照片,觉得十分合我的意,于是点进了他的微博并关注了他。
那时他的粉丝还不多,正巧我那短时间很无聊,于是翻遍了他的所有和摄影有关的微博,并在看过的每条下面都评论了“喜欢”二字。
或许是第一次遇见我这样刷屏的,林宁宁当天就私聊了我,说谢谢我的喜欢。
人一旦有了好奇,就有了兴趣,特别像摄影画画手工剪辑这些技术性的东西,总能勾起人们一时间的浓厚兴趣,甚至列个条条框框的计划表,表示自己即将要学习的心。
天就这么聊起来了,而后他在我的微博上看到了我大学的生活照,客气地对我说,以后有空给我和我的甜品店拍照。
这个约定因为他越来越火,接单越来越多,也因为我越来越忙而一直搁置,终于在今天,三年前的提议被摆上了台面。
三年对年轻的小妹妹来说是成长,对我来说就是摧残了。
我看了眼正在收拾碗筷的陆穗,问了句:“我可以带上我妹妹吗?”
为了防止他不答应,没等他开口,我立马说:“我妹妹长得可好看了,是班花!”
班花这事是我猜的,陆穗大一那一年我送她去学校,一整天的时间,不管是新生还是学姐,视线范围内都没看到比她好看的。
所以我觉得陆穗应该是校花!
但做人嘛,要谦虚。
果然男人都容易被美□□惑,在我的班花二字后,林宁宁立马回我:“可以,你一会儿把店里的地址发给我,我大概一点多到,你们俩化好妆啊。”
我说行。
挂断电话后,我踱步到陆穗身边,她已经把盛粥的小碗洗好,正在洗装鸡蛋的小碟子。
我问:“你听到我电话了吧?”
她说:“听到了。”
虽然现在再询问她的意见已经有点迟了,但我还是开口走了个程序:“下午有个摄影师会来店里拍照,我们一起吧。”说着我继续亮出亲情牌:“我们俩这么多年了,还没合照过呢。”
陆穗:“好。”
我窃喜。
看嘛,我还是挺懂人性弱点的。
接下来的时间,我们开始在家里化妆。推荐本书
主要是我在化,陆穗没有接触过化妆品,我从房间里把化妆包拿出来时,她看起来很新奇,每给她上一层颜色,她都要顺道问我是什么。
我的化妆技术在朋友堆里一直被嘲笑,陆穗的这种情况,让我很有成就感。
我拿着假睫毛看了她几眼,又凑近她的眼睛看了好几眼,犹豫了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