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从电梯厅的落地窗外流进屋来,铺了一地绯红。孙哲平按下电梯按键,看着电梯门上映出的自己,忍不住想起,许多年之前,他似乎也是这样提着两盒外卖,踩着金红色的夕阳流光走回那个有他在的地方。
打开门,张佳乐倒没有如他所想那样翘着脑袋等在沙发旁。但是不知为何,或许是因为天际流岚已从城市的远端流溢进了他的阳台,故而纵然客厅里一片空荡荡,他这个平日看来实在少了几分烟火气味的屋子,还是多出了两分温暖的感觉。孙哲平打开餐厅的灯,顺手在餐桌上放下外卖盒,叫了一声:“张佳乐!吃饭了!”
叫了几声,张佳乐始终没有应答。书房的灯亮着,孙哲平顺着光走去,推开门,看见了正坐在书房地上的张佳乐。
张佳乐正低头仔细看着什么,连孙哲平的靠近亦未发觉,半长的头发自脑后垂到锁骨前,露出一段柔白的后颈来。孙哲平伸手想拉他,走近了却发现,让张佳乐看得出神的,正是那本贴满了他不可告人心事的集邮册。
呼吸在一瞬间紊乱起来,孙哲平下意识便伸手想要合上那本册子。可是当手指触碰到集邮册的边缘时,他最终还是停下了动作。
他不敢看张佳乐的表情,两只耳朵嗡嗡地叫着,像是被他的那颗狂跳不止的心一下一下地擂着鼓膜。
“吃饭了。”他有些狼狈地转身,“吃完饭再看。”
没等他走出房间,张佳乐已然从背后紧紧抱住了他。
“孙哲平,我好高兴啊。”他踮起脚,将自己的下巴垫在孙哲平宽阔的肩头。明明说的是高兴,声音中却带着哽咽与颤抖:“你想不到我现在有多高兴。”
似乎自知失态,张佳乐又笑了起来,推着孙哲平的脊背往外走:“走,我们吃饭。”
就像是这许多年来的思念终于有了搁置之处,无论他们分离多久、相距多远,最终还是有那样一盏灯,点亮一间小小的屋子,其中会飘出饭菜的香味,让他们能找到家的方向。
上午十点,一辆黑色轿车准时出现在了孙哲平的住处。
张佳乐坐上轿车,对着为自己关车门的司机笑了笑,终于还是忍不住摇了摇头,靠近孙哲平,小声道:“我有点紧张。”
孙哲平耸耸肩:“有什么紧张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紧张!”张佳乐抓着孙哲平的裤子,收紧了又放送,看得孙哲平只得将他的手握在自己手中,用指尖轻轻摩挲着他的手背:“我爸家离这儿很近,不堵车几分钟就到。”
张佳乐终于被逗乐了:“那得借你吉言,但愿不要堵车。我可不想到最后只能吃上一顿晚饭。”
显然,孙哲平的运气不错。被擦洗得光可鉴人的黑色轿车平缓地驶过洒满阳光的街道,几个转弯,似乎开上了山路,行进之处绿意愈发深浓。
等到车终于停下时,触目所及已然是一片葱茏。
张佳乐下了车,抬头看着眼前的这一座可以用“庄园”形容的别墅。
远边树林挤挤挨挨地将一片深浅斑驳的翠色烟霭铺叠至眼前,环绕着广阔庭院中参差错落的别致小景,让张佳乐一时连呼吸都忘了。
孙哲平倒是轻车熟路地推开一扇雕花的金属门,站在门边向他招呼道:“进去呀?”
张佳乐暗暗吞了口口水,转身就向接他前来的车子跑:“我去去就来!”
孙哲平一把拉住他:“你干嘛去?”
“去买套像点样子的衣服啊!”张佳乐低头看了看身上那件昨天他在南锣鼓巷的小摊上用三折杀到手的文化衫,“I love Beijing”一行白色小字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什么BOSS什么阿玛尼的,总之我不能穿这身进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