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rlock设想了一切可能性,决定再观察那人一两天或更久。在那之后,若John Watson能继续使他感兴趣,那么……好吧,为什么不呢?又不在法律的禁止范围内。他从沙发上起身,穿上大衣。干嘛还要等着?与流行的传说正相反,阳光一点也不会伤到吸血鬼。只是不那么舒服。
而与此同时,处于休息日的John正在公寓里吃着午饭(咖啡和火腿三明治)。自从昨晚的事件以来他还没离开过公寓。他本打算在附近的公园溜达溜达(在流浪汉的问题被解决后显得令人愉悦多了),然而他有一种感觉,昨晚的事情并没真正结束,只是暂停而已。他不傻。吸血鬼可不会跟了你20分钟,嗅嗅你身上的味道,扯出个笑来,然后离开。
不管怎么说,他吸引了一个吸血鬼的注意力,而这事儿还不是「外卖」性质的。糟糕的信号。(那吸血鬼很漂亮——)John停止咀嚼的动作。他从哪儿冒出这么个想法?
哦好吧,没错。他们会吸引你。估计已经开始了。
操。
John强迫自己吞下剩下的三明治。然后他从桌边起身,擦擦嘴,走进了卧室。他翻出了背包,收拾好一切可能用上的东西,然后在大衣里耸了耸肩。也许是时候拜访他住在小镇那头的姐姐了。小镇的这边对他来说有点太过火了。
Sherlock坐在停着的出租车里,注视着John Watson离开公寓,还背着个背包。哟,这不是很方便吗?他已经收拾好东西,准备搬进来了!
好吧,并不是,很明显他是在逃跑,但技术层面上讲二者没多大区别。Sherlock冲自己扯出一个嘲讽的微笑,看着男人逐渐走近,同时四下警惕地搜索着。依然没有文字。但他可以看到自己的图像悬浮在男人脑海中,一个用来检测周围环境里可疑人物的视觉指示物。如果他看到匹配者,那就意味着危险。
显然大衣与发式会是最明显的特征,尽管Sherlock被John脑海中他图像的精确度与面部的细节惊到了。他不记得那个人类除一开始的打量外有直接注视过他,但显然他的容貌已以令人吃惊的清晰度被记录下来了:间距稍宽的浅色眼睛,尖端稍翘的鼻子,棱角独特的嘴唇,它们像黑白照片一样在John的大脑里盘旋。
事实上这很令人兴奋。John的脑袋里有着Sherlock容貌的精准图像,还有通往地铁的地图,但依旧没有文字,没有无用的思考,只有明确的目的以及一种清新自由的味道。像是……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