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我在男主家里吃软饭 作者:云乔子苏【完结】(121)
没办法,苏烈继续含恨等。
第二天,苏烈跑到了龙墅地产,睁着熬得干巴巴的眼睛问周明翰化验结果出来了没有,还强调今天已经是第二天,距离他的说的三天期限只剩一天了。
周明翰根本不愿意见他,确切地说是不敢见,苏烈现在整个人的气场都变得特别阴鸷,浑身笼罩着黑气,走路都自带阴风。周明翰觉得自己从开始接管龙墅之后都没有过这么大的压力,偏因为沈桐的事情被闹得鸡犬不宁,夜里都睡不好觉。
他告诉苏烈,受害者那边今天一早又呈了新东西,说是在自己的衣服上找到了罪犯落下的一根头发丝,又哭又闹地要求警方送去化验。内部消息,说警方认为证据的来源并不可信,但后来还是送去检测了。那边必然是托了关系,省公安厅有上级领导直接下达命令彻查。
苏烈快要崩溃了,他恨得牙痒痒,恨当时陈芷伊污蔑沈桐非礼她的时候为什么没有一拳打晕她,打得她脑震荡,再也不敢招惹沈桐了才好。但他又恨自己只会打人,到了这种时候拳头根本没有用武之地,他再有力气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周明翰站在办公室的落地窗前眺望外景,繁华的街道上随处可见龙墅地产的建设,十步就是一个龙墅的广告,每当他这样眺望时心里想的都是守业的艰辛和有所成就的自豪感,今天却不一样,是被这表弟给逼到墙角逃避视线的。他从玻璃倒影中看见苏烈耷拉着脑袋,在向他询问为什么对方能托关系,我们这边不托关系。
周明翰叹气,告诉他关系可以托,可以用不正当手段直接把沈桐捞出来,但那对沈桐来说并不是好事。对方如果不查出个真相来,以后还是会对沈桐怀恨在心,难说不会另找机会陷害沈桐。不仅如此,旁人也会对他指指点点,暗地里都会认为沈桐就是那样的人,就是做了那样的事,否则不会想方设法避过这套法律程序。
苏烈算是明白了,周明翰就算托关系,也只会招呼看守所的人不要为难沈桐,各方面照顾着就到头了。这事情必须从根源上解决,得让证据去证实沈桐无罪,得由对方亲口承认自己提供的线索掺了假才行。
第三天,苏毓回家了,待了好一会儿都没看见沈桐,就抓着苏烈问个没完。苏烈这人从来不屑于撒谎,一开始支支吾吾含糊其辞,被问急了就说沈桐去医院看望他妈了。苏毓一想,好歹沈桐的妈也是她婆婆,于情于理她都该去探望,于是苏烈又开始苦口婆心劝她别去。
苏毓了解自己的儿子,知道他这副鬼模样肯定是沈桐出了什么事了,三问五问问不出来就要拿老虎钳子卸他的牙。屈于淫威之下,苏烈没能瞒得住,一五一十就交代了沈桐这几天遇到的事情。
苏毓听完差点一掌把茶几拍碎,揪着她亲儿子的衣领骂小王八蛋,这么大的事竟然也敢瞒着,简直没把她这个当家主母放在眼里。苏烈也冤枉,但一想到沈桐还在看守所里受苦受罪他就难受,又自责没有办法护着他,能为他背背黑锅似乎也是一种补偿。
最后苏毓走了,开着她的跑车一路飙驰,直接杀到了陈芷伊的家门口。
第四天一早律师那边就传来消息,说受害人承认了自己说谎,她并没有在案发现场听到沈桐的声音,一切都是紧张害怕导致的错觉。同时,对她指甲里的衣物纤维的化验结果也出来了,和沈桐当时穿的衣服纤维并不一致,那根头发丝DNA检测相似度也未达到标准,被认定不属于沈桐。
最让苏烈意外的是出现了一个不在场人证——卢羽勋。他不知道是从哪里得到沈桐被羁押的消息的,竟然主动去公安局为沈桐作不在场证明,说案发当天他曾在六点半左右见过沈桐,看见他的车在路上堵了很久。
所说时间和地点都对得上了,沈桐被无罪释放。
要去接沈桐了,最高兴的还得数苏烈。他松懈了紧绷好几天的神经,跑进浴室匆匆忙忙冲了个澡,又刮了胡茬子,还换了身干净的衣服——这几天他几乎没合眼,把自己折腾得不比被羁押好到哪里去,估计沈桐都没有他憔悴。
周明翰开车载着几个人往看守所赶,苏烈盯着卢羽勋低声问周明翰:“为什么他也来?”
卢羽勋自己答了:“沈桐是我朋友,来接他不是应该的么。”
苏毓也说:“是啊,这次还多亏了羽勋作证,不然小桐的不在场证明仍然没有,搞不好还要靠取保候审才能出来。”
苏烈质疑:“你真的在路上见到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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