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队中为首的人是个中年大汉,身形壮实,胡髯满面,看起来很有气势的样子,他曾经是见过裴钰的,这会见裴钰跨过门框,便带着手下们起身做礼:“公子,我是这商队的负责人,大号路远山,您可以称我老路。”
裴钰闻言,并不答话,只是面色冷淡的点了点头。
路远山心想,早听闻主家公子是个不学无术只知道享乐的纨绔之徒,如今端看他这般不俗的容貌,这等淡定自如的气场,他都为之惊讶,看来传言多半是骗人的。若是曾经还有些许的轻视之心,那么如今他看向裴钰的目光已多了几分恭敬之色。
而路远山完全没想到,裴钰是被烫到舌头还没好,怕说话惹人发笑,败坏了自己京城第一美的名声,再加上一晚上没睡好,精神萎靡,也懒得应付,因此只幅度轻微的点了点头,却被自己误认为是有威严的表现。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美丽的误会,若是裴钰知道自己在老路心里成了“威严的主子”指不定会怎么激动呢。
商队清点了货物和人数,便准备启程了。
裴钰毕竟是第一次出远门,新奇的心理终是战胜了疲惫,他坚决不肯坐马车,要坐在马上同商队人员一起行进。
路远山见状对自家公子不由又高看了一眼,身为巨富之子,竟丝毫不矜贵娇气,行事耿直大方,真是难得的好品质。
这样好的孩子,怎么会在京中给那些人传成一个风评不好的纨绔?莫非是因为嫉妒?他看着裴钰的身影,不由带了几分怜爱之色。
一骑绝尘,看着身后渐渐远去的京城,裴大公子仿佛一只离了笼的小鸟,心中别提有多畅快,全然不知自己在老路的心中的形象已然成了一朵饱受流言残害的无辜小白花。
其实在裴钰的心中,“纨绔”一直是个夸他出手大方,又会玩的褒义词来着。
要是有人直称他为纨绔,没准他还开心的以为对方在赞美他——这就是不学无术的好处,根本不会去深究话语的意思,也就没那么多糟心事。
勉强也算是傻人有傻福的一种吧。
刚开始赶路还好,夜宿的都是能遮风避雨的客栈,而过了几日,途经的地方越来越荒凉,时常需要露宿荒郊,而且接连几日在马上的颠簸,裴钰感觉自己的屁股已经颠成了几瓣,恍然已经不是自己身上的物件了,而且下马时,只觉双腿酸软,咬着牙关才勉强站住。
况且走了几天,再新奇没见过的景也都看厌了,只剩下通身的疲惫和酸痛,原本裴钰还在想“要不坐马车算了,面子算个什么,丢了面子又不会少块肉。”然而当裴钰看到周围的伙计还有路远山对此都习以为常的样子,还是丢不起这个脸。
身为一个男人,头可断,血可流,面子不能丢!
然后裴钰又苦哈哈的坚持了好几天,整个人比之前都蔫了许多,好似一颗被霜打了的小白菜,什么花容月貌,俊美无涛都是昨日黄花,如今一眼看到的,只有憔悴,连美貌都不能将其掩盖。
整个商队基本都是男人,一开始也没人看出裴钰努力掩饰的不适,直到后来裴钰整个人都虚了,因为舌头被烫的原因都是匆匆吃几口便不吃了,连日的赶路也得不到适当的休息,一张小脸从之前的红润白皙变成了苍白青黄,人也没了原本的精神气。
商队的糙老爷们这才觉出不对,感情这个小祖宗之前是硬抗着,路远山自己带商队走南闯北,奔波赶路惯了,这次也并未觉得辛苦,却没想过裴钰一个在京中娇生惯养的公子,乍一来是受不了强度如此大的行程的。
如今看着裴钰蔫弱憔悴的模样,路远山急的好似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这可咋办,裴老爷子临行前还特别交代过他,如今小公子变成了这幅样子,万一有个好歹,到时候竖着领出来,横着带回去,老裴会杀了自己的!